胡忧这么一开口,营帐里顿时就静了下来。
那扯着脖子乱叫的阿隆索吓了一跳,脑袋一缩赶紧解释道:“司令,那个,我就一气话,没有别的意思。
你知道的,我是粗人,实在想不出什么法子。”
胡忧骂道:“少给我废话,老子让你说你就说。”
阿隆索不知道胡忧是什么意思,只能硬着头皮,把刚刚的话,又重复一遍:“奶奶奶奶个熊的,惹毛了老子,直接带队杀进安融人的大营去,抱着粮食就跑,我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
同样的话,阿隆索说得完全没有刚才的气势。
不过这已经够了,随着胡忧在地图上一阵乱画,一个大胆包天的计划,在胡忧的脑子里渐渐的形成。
各战队长包括候三和哲别,谁们没敢再开口,全都愣愣的看着胡忧。
看胡忧手里的笔不停的在金骨山打出一个个圈,个个都感觉心惊肉跳的,全拿眼睛瞪阿隆索。
“奶奶个熊的,司令不会真像俺说的,带队冲进安融人的大营,抱着粮食就跑吧。”
阿隆索抱着比较别人大一圈的肚子暗想。
越想越觉得心惊肉跳。
“候三,这是什么地方。”
胡忧指着金骨山的一处地方道。
“那是黄天岭,金骨山的主峰。”
候三回答道。
“那这里呢?”胡忧又指着另一个地方问候三。
“这里是黄花岗。”
“从这里能爬上去吗?”候三犹豫了一下,这才回答道:“可以,不过很难。”
“嗯,应该就是这了。”
胡忧在黄花岗的位子上重重的画了一个圈。
从地图上看,黄花岗是一个小山峰。
那里与地面有大约百米的落差。
从地图上的地里位置和数据,就能感觉到那里很险。
“大人,你是想”典军里克尔梅试探着问道。
矮子里拔高的,在胡忧的帐下,他算得上是一个有点脑子的智将,最先明白过来胡忧心里的想法。
胡忧丢开手中的笔,扫了在场的所有部下一眼,点点头道:“不错,我准备从这里出手。”
“司令,那可是安融人的大营,有十二万军队的。”
第九战队队长维拉骇然道。
他不怕死,但是绝对反对找死。
“就因为是安融人的大营,我们才有可能拿到粮食,并回到令归城。”
胡忧严肃的指着地图道:“你们来看,从金骨山到令归,只不过十公里的距离。
只要我们能成功的拿到粮食,沿着黄花岗一线撤退,就能有机会离开。
粮食,安融人的大营里肯定有,所以粮食来路的问题,就可以解决。
至于运输,这里离令归不过十公里,这个问题也能得到解决。
最重要的是,我们在这里行动,还可以得到我军的接应。
即拿到粮食,又打击得敌人,这么好的事,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安融人既然要把大营安在金骨山就近打我们,那就怪不得我们就近偷他一把了。
嘿嘿”说到最后,胡忧笑了起来,仿佛带着二千五百人去敌营里偷粮,和他以前跟师父去偷人家的鸡,难度差不了多少。
说起胡忧的军事能力,还不过是个半桶水都不到的家伙,但是偷鸡摸狗的能力,别说是在坐的队战队队长,就算是整个不死鸟特战队,恐怕也没几个能比得了他。
江湖漂泊十三年,胡忧自己都记不得,为了填肚子,他和师父究竟干过多少次偷鸡摸狗的勾当。
也只有他能想得出,用这种办法是弄粮。
胡忧是这里的最高长官,他的话,就是命令。
既然已经定下了这个基调,其他的人就不能再说什么,只能按着胡忧的这个基调,来圆满整个计划。
事实上,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除了这样,他们也再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办法。
各战队的队长,都算得上是老兵。
虽然胡忧的这个计划,让他们一个个听得小心肝都扑通扑通的跳,但是他们还是硬着头皮的挖空心思,围绕着胡忧的略战,提出一个又一个的想法,尽可能的把计划完善。
这可是要去驻着十二万人的大营里偷粮食,那跟在老虎嘴里拔牙没有什么分别。
一个弄不好,大家伙团吧团吧,还够人家安融人吃顿饱的。
为了自己的小命,谁也不敢大意。
一阵疯狂的讨论之后,一个疯狂的作战计划,终于出炉了。
大家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全都把心给提了起来。
这次真不是开玩笑的,稍有差错,就是一个死。
没有回到令归城里之前,谁敢放松下来。
候三的情报队是第一个被派出去的部队,他们必须要在大部队达到预定地点之前,尽可能多的打探到情报。
胡忧的军事能力虽然是半桶水,但是他比较任何人都清楚,打仗最重要的就是两点,一个是情报,一个是后勤。
无论是多么强大的军队,这两点随便哪一个做的不好,都得玩完。
所以胡忧对情报一向看得最重。
“阿隆索,你这次算是立了一大功呀。
给司令大人出了这么个计策,没看出来,你胆子还挺肥。”
走出营帐,维拉忍不住开口对阿隆索说道。
“我那不过是气话而已,谁知道司令他还真敢那么干。”
阿隆索摇恍着大脑袋,刚才在里面,吓得他后背心都湿了。
“你别说,咱们这个司令跟别的将官还真不一样。
老子当了这么多年的兵,就只见过他这么一个对我脾气的。
说干就干,有胆有色,嘿。
对了维拉,听说你在天湖的时候就跟着司令,你给我们说说,那时的你们,是怎么样的。
是不是也像这样,经常弄出什么顶破天的计划。”
说话的是鲁梅尼格,这家伙是在令归被选进不死鸟特战队的。
很有些特点,个子矮小,却天生是个大嗓门。
小小的脸上,留着把大胡子,远远看去,都不知道是人是怪。
“嘿,说起在天湖的时候,那日子过得,比现在爽多了。”
维拉一挺胸,得意的说道:“那时候司令还是校尉,带着我们三百来号人,每天比射箭,比操练,玩两军对抗。
鲁梅尼格,你说说,你们在驻守安融西的时候,每顿吃什么?”“那不青菜和饭,还能有什么。”
“有肉吗?”“肉?今年天灾,还能有米饭吃就不错了。”
鲁梅尼格撇撇嘴。
“看吧,我就知道。”
维拉更是得意,那嘴咧得,都快合不上了。
“难道你们还有肉吃?”阿隆索忍不住问道。
“当然!不过那是在司令来了之后。
之前那日子,兄弟们过得那叫一个苦呀,说出来你们都不相信,我们纵队,顿顿喝野菜粥,还不管够。
饿得我们是一个个脸青脑袋晕的。
司令来的之后,嘿嘿,好日子就来了。
只要你认真操练,基本上都能有肉吃。
还不是一般的肉哟”胡忧看着消失在小树林后的几个战队长,笑道:“这个维拉,嘴皮子到挺不错。”
哲别道:“你的兵,没有哪个嘴皮子差的。”
胡忧笑道:“也包括你吧。
我看你现在就越来越牙尖嘴利。”
哲别想笑,不过却没有笑出来,她一脸担忧的看着胡忧,咬了咬牙,这才说道:“大人,我们这次的计划很危险,要不你就别去了,行不?”“不去?”胡忧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哲别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胡忧不同意的说道:“做为不死鸟特战队的最高长官,我的部队去拼命,我在一边看着,那怎么可能。”
哲别急道:“可是大人,你是偏将,你完全不用亲自上第一线的。”
胡忧摆摆手道:“你不用多说了,我不去是不可能的。
我不但要去,我还要走在最前面,给兄弟们探路。”
开什么玩笑,自己制定的战略,自己不去,这要传出去,以后还怎么带兵。
有哪个士兵愿意把命交到这样的长官手上。
“大人”哲别的眼睛已经含着泪花,虽然危险还没有遇到,但那是可以预见的,怎么能不让人担心。
哲别现在的心情,是说不出的复杂。
她一方面,高兴自己有这么一个长官。
可是另一方面,她又很担心胡忧。
有时候,哲别还有些恨自己,恨自己的功夫不够好,不然就可以更好的保护胡忧了。
胡忧知道,哲别这是在担心他的安全。
抓紧了拳头,拍拍特别道:“放心吧,我的命硬得很!”这一战,就是不死鸟特战队祭旗之战了。
那老话是怎么说的?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与胡忧的骡马还没有拉出来相比,在浪天的秦明,已经表现出了自己是一匹千里马的特性。
血修罗之名,已经不仅仅只是在暴风雪军团内部流传,其他军团的人,也都听说了他的名号。
他的资料,甚至已经放在了其他军团将官的桌面上。
秦明的战损依然非常高,每一次作战下来,他的部队,至少战死五成。
但是死在他们手中的敌人,要几倍于这个数。
现在,同等编制的部队,听说将要面对秦明的进攻,几乎还没有开打,就已经失掉了信心,就已经想着怎么跑了。
因为秦明的部队,从来不留俘虏,不想死,就得早早想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