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章林中遇美
烈日当空,晒得路边的狗都吐出了长长的舌头,这样的天气,真是不宜出门。满天黄沙路上,却出现了一行车队。
车队共二十辆大车,每辆车两匹马拉着,一人掌车,四个伙计打扮的汉子,守在车的周围。对于那暴晒的太阳,他们似乎没有什么感觉,依然神采奕奕,仔细看太的话,还能看到他们的脸上,有兴奋的笑容,不时会用尊敬的目光,看向车队前的一个年轻人。
伙计眼中的年轻人,二十郎当岁,长得不算是很英俊,却很耐看。他并没有骑马,而是和大家一样,也是步行。汗珠不时从他的额头上滑落,他却并不在呼。
年轻人的左边,同样也跟着一个年轻人。他身材瘦小,长得到是有些唇红齿白的意思。微微的慢了半步,一双眼睛像鹰一样,警惕的不时看向四周。
右边的是一个大胖子,这家伙得有二百来斤吧。随便从他身上扒条裤衩,够一般人做身衣服的了。看他走得满身大汗的样子,肯定不会喜欢这样的天气。
这百来号人是谁呀,这么热的天,还押着那么些车赶路,难道想扮非洲难民?
这队人不是别人,领头的那位,正是咱们那个莫名其妙来到这天风大陆,然后又用他那一脑子从江湖上学来的东西,成为手握五万雄兵统领的胡忧。
胡忧与手下众将商量了之后,决定把新出产的一万斤岩盐运去卖给狂狼军团的蕾娜塔。于是把军务交给女军师红叶代掌,精选了一百精兵,带着朱大能和亲卫哲别,扮成商队,向狂狼军团的驻地金沙州华西城进发。此时他们刚出洞汪城一天。
“老大,你干什么不坐马车,偏要走路呢?你看这天,热死个人了。”朱大能擦着那流不完的汗,一脸幽怨的说道。
胡忧不是没有马车,他来洞汪城之前,南方红fen军团军团长,他那个将军姐姐西门玉凤把自己的座车送给了他。
西门玉凤送的马车那个漂亮哟,豪华就不说了,关键是人家冬暖夏凉,空间又大,座着多舒服,那不比这走路强?
胡忧瞟了朱大能一眼,笑道:“干什么那一脸死像,想坐你就坐呗,二十辆马车,你想坐那辆坐哪辆。”
朱大能顺着胡忧的目光,看了一眼那些运盐的马车,连连摇头。那些马车全堆满了盐,坐上去还不成盐焗鸡了,哪是能坐人的。
“老大,我说的是西门玉凤将军的那辆马车,不是这种板车。”
“那辆。”胡忧两眼望天想了一下,摇摇头道:“那辆马车我是用来收藏的,不能随便坐。”
朱大能那个无语呀:“那红叶军师给你准备的那辆呢,那辆不是也用来收藏的吧。”
这次临出门之前,红叶派人给胡忧弄了辆马车。那马车虽然比不了西门玉凤的那辆,但是也相当不错,坐进去,至少不用被晒得跟狗似的。哪想到,胡忧出来的时候,也同样没有坐。
胡忧看了朱大能好一会,这才说道:“你觉得士兵们推车,我们坐车,合适吗?”
大能眨巴了一下眼睛,无话可说了。他一直想不通胡忧为什么不坐车,而是要走路,这下他才明白,问题出在这里。
胡忧最得士兵爱待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把士兵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用红叶的话说,胡忧对手下的士兵,比对老婆还好呢。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看着士兵推车,而自己坐在车里享受?
哲别忍不住笑道:“咯咯咯,朱管家,你就少抱怨两句吧,心静自然凉。”
朱管家指的就是朱大能。这次出来扮成了商队,总不能还叫将军,大人之类的吧。于是胡忧自命为少爷,而朱大能则成了管家。哲别是书童的身份。
哲别一开始对书童的身份很不喜欢,因为商队里有管家很正常,可是从来没有见过有书童的。不过在胡忧让她在书童和丫鬟之间选的时候,她还是选了书童。她不想让除胡忧之外的其他男人,知道她是女儿身。
朱大能嘟囔道:“什么心静自然凉,那都是骗人的。和尚才玩哪一套呢。”
胡忧笑笑道:“心静不一定能凉,但是你只要静心把这一趟走完,肯定会有收获的。”
胡忧说的这是实话,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没有坐马车,连马都不骑的原因。环境最是能磨练人的,越是恶劣的环境,就越是能磨练人。上次从青州来到洞汪城,那一路之上,吃了不少的苦头,可是也不是没有收获的。
胡忧发现,那一路走完,他的精神力提高了不少。精神力可是第一战力,这玩艺在战场上可是保命的跟本。胡忧在经历一开始醒觉时候的高速增长之后,精神力的进步就慢了下来。这次让他发现提高精神力的办法,他当然不会错过了。
其实这次胡忧之所以亲自去华西城,并不单单是去和蕾娜塔做生意那么简单,如果是那样,他只要派朱大能去,就可以把这一万斤盐的事搞定。
胡忧之所以亲自去,目的是多方面的。首要的目的,是胡忧要借现在洞汪城相对安稳的环境,多出去走走看看。看各地方的人和事,多学习各方面的经验。
胡忧有十三年江湖经验,但是这些还不足以让他管理好一座城市,而他的目标,也不单单只是一座洞汪城。所以他要学习更多的东西。此去华西,会经过很多的大小城镇,这些都是活教材,可以让他学习到很多东西。
还有就是各种对突发事件的应对了。胡忧知道,这次去华西,路上肯定不会太平,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这些将会发生的事,都是不可意料的突然事件,他要借着这些事件,让自己成长,无论是武力还是能力。
最后一点,就是要多见见世面了。在以前的那个世界,他几乎走完了大半的国家,对各地的风土人情,都了如指掌。可是这里,他不过只是对从青州到帝都这一段比熟悉一些,对帝国的其他地方,都不是很清楚。所谓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为了心中的梦想,他必须要让自己像海棉一样,吸收大量的,来自各方面的东西。
总结出来这一句,胡忧这一趟,是借运盐的过程来学习。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东西。
押着万斤的盐,车队行进不快,一天走下来,不过走了五十多里。洞汪城是帝国西北最边的城镇,往内地要走一百里,才能走到离洞汪城最近的防山镇。胡忧他们这个车队,今天是不可能进得了镇里了。
哲别请示道:爷,前面有个树林,我们不如就在那里安营吧,兄弟们都很累了,今天咱们就别走了吧。”
胡忧好笑的说道:“我可是独生子,你别给我整出个弟妹出来。少爷就少爷,搞什么大少爷。”
哲别撇撇嘴道:“人家忘记了嘛。叫什么少爷嘛,怪不习惯的。”
胡忧道:“你那是对书童的身份有意见,让你当丫鬟你又不愿。”
哲别看了眼掉队走在后面的朱大能,说道:“我才不要做丫鬟呢,要做也得做小姐。”
胡忧哈哈笑道:“小姐可是要会弹琴绣花的,你会吗?”
哲别不服气的说道:“那少爷要会什么?”
胡忧坏笑道:“少爷只要会调戏民女就成,你要不要试试?”
哲别顿时无语,这少爷也太好当了吧。
胡忧转头看了眼队伍道:“好了,不说笑了,通知兄弟们进树林吧。今晚在这里凑合一晚,明天再进防山镇。我到要看看,那个马泽本的治下,是个什么样子。那里应该有青楼吧。”
这下让哲别找到反击的机会了,警告道:“不许去青楼,不然我告诉红叶姐,让红叶姐收拾你。”
胡忧上下瞟了哲别一眼,故意在她的胸前停了好一会,才说道:“你没有去过青楼吧?”
“当然没有。”哲别两手护着胸,胡忧的眼睛看得她心里毛毛的。她最怕胡忧这样看她了,每次胡忧一拿这样的目光看她,她的心就跳得特别的快。
胡忧叹了口气道:“怪不得你怎么扮都不像男人呢。青楼可是好地方呀,是男人都应该去看看的,你不想见识见识?顺便说一句,红叶是不会管这事的。”
哲别道:“我又不是男人。”
“那更应该去看看了。”胡忧说着,转头向朱大能叫道:“朱管家,大步向前,防山镇的神女在向你招手呢”
车队开进小树林,虽然只是百来人的队伍,但是这个安营却一点都不马虎。二十辆大车,被扮做伙计的士兵用铁索连着,围成一个圈,建立临时成防御体系。然后才是士兵的营帐,胡忧的营帐在中间的位置,受重点保护。
士兵们心里都很清楚,哪怕车上装的是价比黄金的盐,也绝对没有胡忧的安全来得重要。保护胡忧,才是他们真正的使命。
安好营之后,胡忧才发现,这次出来,什么都带了,却忘记带上一个厨子,这一百个士兵,都是大老粗,平时都是吃现成的,没有谁会做饭。哲别到是自称会做,可她那两下,还是算了吧。
将军亲自给士兵做饭,这事天下有哪个军团发生过吗?说出去都没人会相信,可是这样的事,却在这一百名士兵的眼前发生着。
朱大能在一边看着被围在士兵中间,手法熟练烤着兔肉的胡忧,心里暗暗的点头。有这样的长官,哪个士兵会不爱待。看来这一次家族的选择是对的,如果因为胡忧被调洞汪城就小看他,那绝对是天大的错误。
胡忧曾经跟师父在江湖上漂泊了十三年,混得不好的时候,经常没有钱住旅馆,睡路边野外是常事,对这野外的活计,一点都不陌生。这只野兔,就是他给抓回来的。
把烤得差不多的兔子交给哲别过火,胡忧来到朱大能的身边坐下,看了眼那些对着烤兔子流口水的士兵,道:“有时候想想,能过这样的生活,也挺不错的。找个没有人的大山,盖上个小木屋,带着心爱的女人,养鸟种花,没事烤烤兔子,说说那油盐柴米之事,呵呵”
朱大能把手里的酒壶递给胡忧道:“可是这样的生活,注定不属于你和我。”
胡忧接过酒喝了一口道:“是呀,这两年见惯了血与火的精彩,再在我干心平凡,我真是做不到。”
朱大能道:“每个人都有其注定的生命轨迹,逃不脱,也跑不了。不管你喜不喜欢,它就在那里,如影随形。”
胡忧嘿嘿笑道:“人家都说心宽体胖,你的感触到很多。怎么,又想起你哪个定了亲的美人了?我还真不明白,当初你是怎么相信关天瑜奇丑无比,弄得你要离家出走的。”
朱大能笑笑道:“那时候我一定是吃了猪油蒙了心,不是没人跟我说过关天瑜很漂亮,可我就是认了死理。”
“这次你见了她,准备怎么办?她不会又整你了吧。”
朱大能不太敢确定的说道:“应该气消了吧。”
胡忧刚要说话,突然两眼定定的看着一个方向。朱大能心有所感,也同时看了过去。不到二十米之外,一个白裙子,紫色腰带,穿着绣花布鞋的女子,鬼魅一样出现在那里,外围的哨兵,和那些看烤兔子的士兵,全都没有觉察到。
这身标志性的打扮,除了那个神秘的楚竹,还会有谁。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胡忧拿下洞汪城之后,曾经派人查过楚竹的身份,然而一无所获。谁都说不清楚这个楚竹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洞汪城的,也没有人知道,她是不是叫做楚竹,更没有人见过她的亲人。
一阵夜风吹过,更为楚竹的出现,增添几分神秘的色彩。
“楚竹姑娘,多日不见,神彩依旧呀。”胡忧站起来,先给楚竹打招呼。
楚竹淡雅一笑道:“胡忧将军好雅兴,在这里野营吗?”
胡忧回道:“算是吧。楚竹姑娘不知是否已经用饭,我们正要开饭,不知道能否请楚竹姑娘一块用些?”
胡忧一段话说下来,嘴巴那个酸呀。不知道怎么的,每次面对这个女人,他总是习惯性的说出这些个文绉绉的话。
楚竹颔首道:“也好,我正有意一品将军的手艺。”
胡忧听得这话,心里暗暗的警惕。看来这个楚竹一早就已经到了,在暗中看了很多事,直到现在才出现。不然她不可能知道那兔子是谁烤的。不知道她这次出现,又是有什么目的呢?
胡忧一直不相信,这个楚竹是一个单纯的善心人士。虽然她收养了虎子、妞儿那些孩子,之后又在洞汪城里办学堂,免费教城中的孩子书识字。但是胡忧总是觉得这个楚竹不简单,至少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
“呵呵,我的手艺一般,楚竹姑娘可千万别见笑。”胡忧说着转头向哲别叫道:“哲别,差不多了,可以开饭了。我们今天有客人。”
“客人?”这个疏忽了的亲卫直到现在才发现,这里多了一个女人。
“是的,这位是楚竹姑娘,你见过的,不会忘记了吧。”胡忧给哲别打了个眼色道。
“当然了,你之前还说让我去楚竹姑娘的学堂认字呢。”哲别收到胡忧的眼色,微微的点点头。在楚竹看不见的角度,给士兵打了个小心警戒的手式。
这些精选出来的士兵,全都是能以一当十的人。接到哲别的命令之后,马上就有了行动。有人在暗中留意着楚竹的动作,有人借顾离开,马上收索这附近的动静。这些都是经过反复操练过的,人人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一只兔子十多斤,看着挺大,但是百多人分,每个人得的并不多,这本是胡忧给加的菜,不是主食。胡忧并没有因为楚竹是美女而多分给她一些,只不过在部位上,给她优待。割给她一块兔腿肉。
楚竹吃东西的样子,像是经过严格的训练,非常的优雅。哪怕她嘴里吃的是兔肉,依然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错觉。
“味道怎么样?”胡忧直到楚竹吃完了兔肉,才开口问道。
楚竹似乎有些意犹未尽的说道:“相当不错,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烤食。胡忧将军如果有一天厌倦了军旅生活,到可以去做个厨子,楚竹一定前去捧场。
胡忧还真没有想到楚竹的嘴里还能吃出玩笑话,闻言苦笑道:“我到是不希望有那一天,听说常在火边烤食,对男性不太好。特别是功能方面。”
楚竹没有回答胡忧这话,她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然后低头思索着什么。
“楚竹姑娘要不要再来一块?”胡忧指指自己的那份道。他那份也和士兵的一样多,一直说话,还没有吃。
楚竹摇摇头,话里有话的说道:“谢谢,我已经够了。我的胃口一向不大,只拿我需要的。”
胡忧点点头,认同的说道:“知足者长乐,不知足者,富贵也忧。”
“胡忧将军说得不错,不知将军此去何处,如是方面,可否带上小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