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追!”
仔细回想,每次见到菲洛斯,这只乌鸦的确都在场,即便不是落在他肩上,也离的不远。但我压根就没往穿越者会是一只乌鸦这方面想,谁他妈能想得到啊,好好的人不当要去当乌鸦,丰富的性生活不去享受要去和母乌鸦喜鹊老鹰或是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禽类玩交尾,行为艺术搞到这种地步简直就令人无话可说,穿越者果然是一种变态的令人发指的生物。
“呶,这就是种族歧视的坏处了。你当初如果能保持平等宽容博爱的心态,现在就不会气急败坏了。”
“切,好象你就平等宽容博爱了一样。”
“我是没有,但我现在也没有气急败坏啊。”
“……别说风凉话了,快点飞!连只乌鸦都追不上你难道不羞愧吗?”
“把你扔下去就追得到了,要不要来试一下。”
“试你个鬼……呃,乌鸦呢?”
乌鸦飞入森林,就象条鱼在林海中蹦来蹦去。
“你和那个凯瑟琳的关系也不是特别糟糕嘛,我还以为一见面她就会抽出剑来砍掉你的脑袋呢。”狄芙妮说。
“哦,这个嘛,她恨我是不会变的,但这个女人死板的很,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教会去洗脑,大脑构造与正常人完全不一样,不能用正常人的逻辑衡量。我帮她把桑比亚人的将军骗出来活捉,这么大一份人情,她虽然嘴上不说,心里肯定憋的不是滋味,想方设法要还给我,在没有还清之前是绝对不会冲我动手的。”
“你很了解她嘛。”
“且,谁要了解她,我了解个神经病干什么,我是对正常人的生活绝望了么?好吧,我是绝望了,这是什么鸟地方?”
我错了。
首先,我不该种族歧视乌鸦这种得到了众神眷顾的动物。
其次,我不该高估阿斯莫的战斗力。
最后,我不该低估我的体重。
之所以有以上三条感想,是因为一件事,那就是我们没追上乌鸦,并被它带进了神起山脉深处一个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所在。这只乌鸦看上去肥肥胖胖,胆固醇明显超标,飞起来速度快得却不象话,而且动作灵活,经常来个直线下坠一百米外加一百八十度转弯的高难度动作,与其说是我们在追它,不如说是它老人家兴致所至,带着行动不便的年轻人遛两圈浏览一下壮丽河山。
根据狄芙妮的说法,如果只有她一个人,虽不能保证一定能追上这只乌鸦,却至少也有三成可能,但再加上一个我,那就是半成都没有了。
然而我们没追上并不是因为我太重,而是因为狄芙妮需要技能冷却……
“干,技能冷却这种借口你也找得出来,我看你压根就是想偷懒吧。”
虽是这么说,其实只是随口抱怨一下而已。鸟飞久了会累,更何况是人,再说狄芙妮没长翅膀,之所以会飞是因为她的血统导致的天赋异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以视为体内恒定了一个飞行魔法,既然是魔法,就存在施法时间的问题,直白点说,就是时间到了需要休息,所谓技能冷却,是她最近看小说学来的新名词。
既然如此,只能缓缓落下,这一顿追逐后已经进入神起山脉深处,人迹罕至,自然不会有什么道路,不过也无所谓,反正狄芙妮会飞,等技能冷却完毕再飞上去就是了。
这个过程大概是两小时左右,狄芙妮倒是抓紧时间,从怀里抽出本书,找了块平整大石坐下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然后就起雾了。
山间起雾本是常事,但这场雾却大的一塌糊涂,两个小时后狄芙妮收拾书本,飞了上去,结果飞到最高处举目所见仍是白茫茫的一片,压根看不见阿沙巴城在哪个方位,自然也就没办法飞,只能落下来继续等,但没想到这一等便是一夜过去,第二天早上醒来,雾气依旧,丝毫没有消散的迹象。
有麻烦了。
出来的匆忙,行李还留在旅馆里,衣物之类的也就算了,问题是我们没带干粮也没带水,虽不用担心会被饿死渴死,山林里野果不少,但靠吃这些来历不明谁也不知道有毒没毒的东西求生终归不是个办法。
当即行动了起来,四处寻找水源,总算还未完全被幸运女神所抛弃,一会飞一会走终于找到了处溪流,有水源就必然有动物,这下吃喝都不愁了,终于松了口气,一屁股坐了下来。
“靠!”
人运气背的时候喝口凉水都会塞牙,很显然我现在就处于这个阶段,正好是坐在了个坚硬无比的东西上,尾骨差点没被震裂,摸出来一看,竟然是个骷髅头,头盖骨光滑,下颚结实完整,面骨匀称对称,作为一个骷髅头来说,到算得上是英俊不凡。
等等,骷髅头?
这里不通道路,附近亦无人烟,怎么会突然冒出个骷髅头来?这也太巧了一点吧?
这是被乌鸦抓走的那个骷髅头?
我猛然站起,狄芙妮也反应了过来。
“它也落下来了?它的巢穴就在附近?”
用巢穴这个词来搭配乌鸦听起来有些奇怪,但既然它是个穿越者,别说是巢穴,就算是在山里建了座宫殿包养情妇都不足为奇,还是那句老话,连穿越都干的出来,还有什么干不出来?
“不知道,总之小心点。”我随手将骷髅头一扔,“他很可能是故意把我们引到这里来的。”
狄芙妮眉头微蹙,“把我们引到这里来干什么?”
“谁知道呢,或许是准备把我们变成与它一样呗。”我指着骷髅头说。
然后我就听见了一个粗糙刺耳,如同金属摩擦的声音。
“不,不对。”落在草丛中的骷髅头缓缓转正,原本漆黑空洞的眼眶里闪耀尖锐红光。
“你们先要成为一位优秀法师,才能成为一位优秀的巫妖。”他纠正,“这是一个逻辑问题,逻辑很重要,尤其是对巫妖而言。”
优秀的巫妖是什么东西?
一阵轻风不知从何处而起,卷来阵阵烟雾,竟将骷髅头托起,漂在半空中。片刻之后,白雾消散,现出一具身穿华丽长袍的骷髅来,黑色缎底,金丝绣边,显得气势非凡,这具骷髅身材极为高大,比我足足高出了一个半头,生前身高想来超过了两米,兜帽自动戴起,将头骨隐藏在黑暗中,两点红光注视着我,深沉凝重,如同端坐在阴影中的皇帝。
巫妖!
“你就是乔伊·黑塔利亚吧。我的学生曾提起过你,对你评价很高。”
巫妖点头致意,“能遇见志同道合的战友,真令人欣慰。”
我擦!我才不要和一个巫妖志同道合呢!你们连下面都没有了,我跟你们完全就合不起来啊——咦,学生?还对我评价很高?是谁这么给面子。
“莱茵·菲尼克斯,不久前你们刚见过面。”巫妖说,“对了,忘了自我介绍,我是格拉菲特,很高兴认识二位。”
格,格拉菲特……
由于血统的缘故,我在魔法方面天赋非常一般,甚至可以直接说是一个魔法白痴,小时候曾因此愤愤不平,消沉了好一段时间,但长大后便渐渐接受了现实,毕竟有天赋学习魔法,并成为一位优秀法师的,本就是极少数,黑塔利亚家族继承了强大武士的血脉,已是神祇眷顾,异于常人,若还不知足,太过贪心必然是会遭报应的。
再说了,没有天赋学习魔法并不意味着不能成为一名优秀法师,人们常说的“魔法”其实包含两种,一种是依靠魔法之神建立的魔法网,从中汲取能力施展法术的“魔法”,也被称为奥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所说的魔法,都是指奥术。还有一种则是使用神祇直接赐予的力量,施展法术,也即神术。
奥术与神术同是魔法,区别只在于获取能量的方式不同,前者是主动的,关键在于自身的努力以及天赋,后者是被动的,关键在于神祇看你顺不顺眼。
我从小厌恶暴力,是一位远近闻名的和平人士,所以对子承父业成为一名优秀武士一点兴趣都没有,学习奥术又没有天赋,所以我在宗教方面花费了很多时间,研究各位神祇的性格、爱好与行事习惯,分析他们之间的恩怨情仇,官方态度与私下关系,以期找出最适合我的那一位——准确地说,是最可能看中我,并重用我,允许我使用神术,甚至是赐予我神力的那一位。
呃,扯远了。我想说的重点是,虽然我的研究方向是宗教学,对奥术界的学术动态并不是特别了解,但格拉菲特这个名字我还是听说过的。
想不听说也难啊。
凭一己之力建立月影城,争取到种种权益,改变了巫妖与巫妖之间冷漠的相处模式,带领大家团结一致,从人人喊打的被歧视群体进化为大陆屈指可数的暴力社团,如此丰功伟绩,堪称费伦大陆近千年来最神奇人物——不对,应该是最神奇巫妖。
只是他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还被我一屁股坐在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