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把萧无极一起抓走,是胡春宪巨大的错误。 小说. ⒉3TT.萧无极虽然习武时日很长,却从未认真过,老师也不是名师,只是村子里的一个从大城镇退下来的老镖头。萧无极并不被这个老镖头多么看重,但老镖头不知道的是,萧无极之所以表现平平,只是因为从未认真过而已。这次,他却前所未有的认真了起来。
距大之极也,策莫能改。
萧无极知道,以自己当时的能力,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突破看守的重重包围将自己的妹妹救出去的。他开始回忆老镖头教过他的每一招每一式,却没有急于习练,而是开始了长时间的沉思。很快,萧无极便进入了一种像悟道打坐一样的杳杳暝暝的状态。道人学道打坐,心中止存一念。萧无极的内心却化作了一整个世界,这个世界里有成千上万的人,他们昼夜不停的互相搏击,萧无极自己意识的主体则像一个观察者,不妨碍也无法妨碍他们,只能冷眼旁观。
这种奇妙的状态持续了半个月。
这半个月来,萧无极一直坐在阴冷潮湿的破庙里,粒米未进,滴水未沾。他清醒过来时,竟完全没有饥渴的感觉,反而觉得自己浑身都充斥着使不完的力气。
但萧无极不知道,胡春宪心急得很。
在他将萧芙蓉捉去的第一天,就急不可耐的安排车马,将萧芙蓉送去楚王宫了。
寿春。
这里是长江以南最繁华的大城,在普天之下,这座城池可以列为第五。但它独特的金粉气态令人天下士人着迷,所以即使楚国在很早的时候就自污为蛮夷,这里还是聚集了大量的青年俊彦。
一架富丽堂皇的云盖马车正从寿春城的南门徐徐入内,一路行来,左近围观的青年俊彦们惊叹不已。其时还是一个小少年的王秋水,便在人群之中。
天下皆以为王秋水的《洛神赋》是在咏叹想象中的仙子,却不知道其实他所写的人,是自己真实所见过的女子,王秋水不知道她是谁,所以才将这篇赋以“洛神”为名。那女子容貌绝美,如出水之芙蓉,清丽婉约,她的眼神又像那潺潺秋水,清澈干净,却隐藏着一丝苦闷。而经历多次大变,又离那位她笃信可以保护自己的兄长距离甚远,这个时候的萧芙蓉,比以前坚强了太多,所以她虽是倾国的美人,却没有一般美人身上的娇弱之态,眉宇之间,除了苦闷,更多的则是一种深沉的坚定。
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
“看呆了?”一个中年男子在少年王秋水身后轻道。
王秋水依旧半张着嘴巴。
这中年男子看上去才过而立之年,但事实上他早已年逾不惑,不惑,是圣人对自己年龄段的描述,凡人常以此代指自己的年龄,实在是太没有自知之明了。但这中年实实在在的到了不惑之年,自然也不会惑于美色。
他敲了敲王秋水的脑袋。
王秋水这才如梦方向,回过头来,悻悻然道:“师尊……我我我……”
那中年看着少年的样子,扑哧一笑,道:“看看就好,想想也行,以之作文,更是可以。但切莫真正入心。”
少年王秋水却故作老成:“情不之所起,一往而深。如此劫难,苦亦乐也。”
“但这样的人不适合当你的情劫,为师怕你陷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少年又道:“谁可作我的情劫,又岂是我自己能够左右的。”
中年喟然一叹:“也是。”
他挥了挥那飘飘然若流云的广袖:“徒儿,那女子虽然相貌绝美,你却不觉得她身上少了些什么吗?”
“少了什么?”
“支起她命运的那根柱子。”
少年怅惘良久:“现了。”
萧芙蓉永远不曾知道,那后来名动天下,甚至越自己老师宋名臣的少年,曾经心里满满的装下过她。
萧芙蓉被送进了楚王宫。
当时的楚王,已经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他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文采名动当世的俊彦,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能吸引到宋名臣这样的人来楚国做客卿。只是愈到后来,尤其是先王身死,他继位为楚王之后,就愈显得江郎才尽,再无年轻时候的才气与志气,开始纵情声色起来。
此时宋名臣之所以在寿春的街道上,而不是王宫里,就是因为感到这楚王已经烂泥扶不上墙,准备离开楚国了。
美酒在怀,楚王老眼迷离,色眯眯的看着那正端坐于殿中国色。
“美人儿,来寡人这里喝两口酒。”
回应楚王的是一个“呸”字。
楚王朗声大笑。
“呸的好,呸的妙!”
他亲自走下王座,试图扶起那令他心中火焰重新燃起的女子。
女子不为所动,眼中噙着泪花,决绝的道:“你杀了我吧,我不想活了。”
“美人儿,你这是何苦?寡人听说了,你在一个穷苦的小破村里长大,还遭逢战祸,一定受了不少罪吧。现在,到了王宫里,你不用在受任何苦了。锦衣玉食,仙音美酒,只要你想,你就能得到。”
少女呵呵一笑:“看见你,就是一种受罪了。你自己照照镜子,瞧瞧自己都多大年纪了,我今年又才多大?真是个不知羞耻的老贼!”
少女的话戳中了楚王内心中最痛苦的现实。
“把她拉下去。”楚王冷冷地道。
之后,萧芙蓉经历了种种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酷刑。
她的身体是属于楚王的,楚王不会破坏。
楚王不知道的是,绝世佳人入楚宫的消息不胫而走,传到了当世最粗的那根擎天巨柱的耳里。
帝云寰。
七岁即秦王之位,不出三月,便斩杀权宦赵勾,开始亲政。十三岁时,冒天下之大不韪,领兵攻入天衍四十九城,屠灭虞朝宗室,并移驾太阿宫,将天衍四十九城设为新都。至此,其人雄霸天下之欲,世人皆知。此时,帝云寰年方十九,天下英杰,已莫不向往。
帝云寰自谓千古第一雄杰,自然要有千古第一佳人作伴,是故至今未婚,听闻有绝代佳人入于楚宫,帝云寰立即给楚王修书一封,向其索取佳人。
秦宫中的英杰们对大王看上去极为荒唐的做法没有任何异议。
这跟楚攻百越一样,不过是寻个借口。天下皆知大王欲寻千古佳人完婚,这借口再荒唐,既然天下人都知道默认了,就是合理的。
攻打楚国,是他们与大王已谋划已久的事情。现在,秦宫中的人普遍认为,秦国已经没有任何与人结盟的必要了,秦晋百代之盟,在帝云寰爷爷那一辈时就已而背之,现在秦晋两国,已呈水火不容之势。而秦楚之盟,不过是个利益的联合,利益相冲突了,背之有理,没人能说啥闲话。
一旦攻楚事业完成,秦国对天下百国便已呈巨钳夹蚌之势,只需修养个三五年,再出击扫灭天下百国,根本没有任何悬念。
接到帝云寰这封威胁的意味很浓的书信时,楚王的双手都在颤抖。
一个女人,就算再怎么美,对他这个已经难以人事的老头子来说,不过是个用以观赏、宣泄情怀的玩物。跟江山社稷比,轻之又轻。可是,不是他不想交出萧芙蓉,而是现在他已经交不出了!
萧芙蓉在昨夜,被一个神秘的刺客劫走了!
这种事情,如实说给帝云寰听,帝云寰这个嚣张狂妄的小东西,会相信吗?就算他相信了,也肯定会装作勃然大怒,并告诉天下人楚王欺骗他,然后以此为借口大举进攻。
楚王放下书信后,歇斯底里的大喊道:“一定要把那个小贱人找回来!还有那个刺客,我要把他千刀万剐、剜心取肺!!!”
萧无极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他浑身上下的气质,甚至连相貌,在萧芙蓉眼中似乎都跟以前不一样了。一些极为凌厉的锋芒会在不经意间表现出来,在萧芙蓉面前,他只是在刻意压制而已。
“大哥,咱们……要去哪里?”
萧无极柔声道:“哪里远,就去哪里。天下这么大,总有楚王管不到的地方。”
萧芙蓉叹了口气:“大哥,我想了想,我……我总是要嫁人的。对于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子来说,嫁给张王李赵,还不是一个样子?没了楚王,还有齐王,晋王,或者哪里的大官……我不想做大哥的累赘。”
“先,你的确总会嫁人的,但这要由你选,你喜欢谁,就嫁给他。其次,谁说你无依无靠了,这不是还有大哥呢?”
“我会喜欢谁呢?男人,不都是……”
“妹妹,在人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之前,都以为自己不会喜欢任何人了。”
“但愿吧。”
“妹妹,你是不是吃了不少苦?”
萧芙蓉摇头道:“没有,我在里面好吃好喝的,那个老头儿没有伤害我。”
“真的?”
“……真的。”
萧无极没有再问什么了。
这句“真的”,还没随风流到萧无极的耳朵里,萧无极就知道,是假的。
楚王。
哼。
请活到我来取你狗头的那天吧。
夜色浓稠,群星闪烁。
萧芙蓉走累了,他们便在一个小山丘上坐下。
她倚着大哥的臂膀,轻声道:“我现在只希望,最后娶了我的,能让我不被人抢了去,能真的一生一世都跟我在一起。”
“大哥就可以保护你不被人抢了去,所以,就算那个幸运的人是个小白脸又如何?”
“大哥,你能保护我,你能保护他全家么?”
“……”
萧芙蓉看着满天的星斗说:“我不喜欢颠沛流离,我喜欢像以前那样,每天都知道自己会住在哪里,会吃到什么。最重要的是,每天都能看到大哥。”
“会的,一定会的。”
“我有点明白,爹和娘,为什么喜欢打我了。我是个扫把星,是真的。”
“那些事情,跟你,没关系。”
很快,秦国和楚国的战争开始了。
秦国的宣战理由,就是楚国没有交出萧芙蓉。
红颜祸水这个词,就是这个时候,因她而产生的。
在这段时间里,萧无极带着妹妹游历了许多国家,她的脸一直被涂了泥巴,索性没被人看到。但那些消息传到她耳朵里,让她更痛苦了。她开始变得消瘦,但不如说她只是褪去了那时还带着一点的婴儿肥,她的性格变得比以前更开朗,毕竟这些年,虽然有一些心理上的压力,可大哥一直陪伴在她左右,她自己也不是很愿意相信自己是祸水、
后来,他们回到了楚国。
五年过去了。
他们都成熟了很多。
秦国已经包围寿春。
那天下了很大的雨。
萧无极与萧芙蓉走到寿春郊外,远远的看着那乌泱泱的秦军。他们几率严明,竟然有序,符合萧无极对虎狼之师的想象。这附近飘着浓浓的腐臭味,一场大战刚过去几天,秦军毫无悬念的击败了回援国都的楚军,还没来得及收拾楚军的尸体,这让萧无极不禁掩住口鼻,而他身边的妹妹,忽然哭了起来。
“这跟你没关系……”
“不是……大哥,你看那边……”
萧无极移目过去。
现有一个无头的尸体站了起来,四处摸索,从一个地方捡起了自己的头颅,然后将头颅重新安回脖子上。然后,他又随手捡起了一根大戟。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这个人,日后成为了一个能止小儿夜啼的恶魔,人们叫他:楚戟士。
萧无极蒙住了妹妹的眼睛。
然后,他的手被妹妹推开了。
“大哥,我想看看,这世界之上让人难以理解的东西。”
于是,他们悄悄尾随着这个奇怪的士兵。这士兵似乎现了他们,回头看了一眼,但没有任何行动,继续向他一贯的方向行去。
很快,萧无极现了那奇怪士兵的目标。
那是一个青年人,骑在一匹乌黑的宝马上,宝马十分高大,但马上的人与马身的比例却刚刚好,可见那人也是相当高大的。他身上穿着黑色的铠甲,铠甲下是粗布黑袍,腰别秦剑,与普通秦军别无二致,除了头冠上镶着的宝石之外。
青年坐在马上,凝望着远处的寿春城,显然没有现威胁正在慢慢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