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阿修罗之前出现的那位鬼兄强了一些,但是不多,准确的来应当是一丝丝或者难分伯仲,总之相当难看就对了,正象谭茉莉形容的那样,这张脸像是被一瓶番茄酱糊在了他的脸上一样,赤红赤红的,猪鼻子朝天撅着,一张血盆大口,嘴里面长的全都是泛着光泽的獠牙。
火红的眉毛配上火红的头发,再加上那赤红的肤色,简直如同火炭一样。
张建豪的样子我也见过,照片上的张建豪算不上多么的帅气,眉宇之间还有猥琐,但比现在这副样子强了不知道几百倍。
我的心里虽然认定了这怪物就是张建豪死后所化,但是毕竟没有证据,这怪物怎么看和张建豪都不是一个人,所以暂时还得叫他怪物。
这怪物共有三只手,左右的两只手虽然挺强壮,但除了发红之外看着还算正常,不过他背后那只手看着就吓人了。
这只手臂粗壮程度和正常人的脑袋差不多,整个手臂上面覆盖生长着赤红色的鳞片,像是被血液浸染了很久一般,闪烁着猩红色的血光,五指像是五把尖利的弯刀一般,手中还提着一把骨质的大砍刀。
大砍刀的刀背上面还有十几个骨环,大砍刀一晃动,上面的骨环就互相碰撞,发出一声声犹如身在地狱一般的哀嚎。
这确实是一只阿修罗,而且还不是最低等级的阿修罗,人分三六九等,木分花梨紫檀,阿修罗也不列外,千手千眼的自然就比普通的一头双臂的阿修罗强上了太多,地位自然也不可同日而语。
刚刚被转化的阿修罗一般都是最底层,也就是正常人类的身躯,而现在我面前的这个显然不是,相反像是血脉进化了一般长出了第三只手。
实话现在我也不能肯定这家伙到底是不是张建豪了,一个生活在还算平静的社会中的大学生,能够有这么强大的战意么?我不能确定,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接着看下去。
站在‘烤人’身后的阿修罗,一出现便抓住了前面的倒霉鬼,接着一脚踹倒了这家伙,双手倒提着他的脚脖子,就这么拖着这家伙走向黑暗之中。
一边走,这阿修罗还一直回头盯着谭茉莉,而那个倒霉鬼则不停的向谭茉莉求救着。
也不知道黑暗之中的地面上有什么,‘烤人鬼’被拖行着与地面摩擦发出了一声声嘶嘶的声音,犹如毒蛇吐着信子盘旋在我们的身边,再加上不停的哀嚎和阿修罗的瞪视,让人不由得觉得自己后脊背发凉,好似身在地狱之中一般。
没过多久,这个阿修罗就快要走进没按之中了,他正在一步步的没入黑暗之中,连带着这个倒霉鬼也要被拖入黑暗之中了。
我出手的时候也到了,再不出手阿修罗就要消失不见了,于是我毫不犹豫的纵身而出。
因为这里本质上还是梦境之中,到底与现实还是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所以我在须臾之间就到了这阿修罗的眼前。
灵剑有灵,可以入梦,当初玄天雷纹剑帮助我度过鬼和尚强行度化我的幻境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幻境,现在自然也可以进入梦境,所以我就把玄天雷纹剑一并带来了。
我的本意就是一剑捅死这个阿修罗,这样的话不管他是张建豪还是谁,总之全都死翘翘了,我的任务也就算是完成了,所以这次出手自然狠厉了许多。
可没想到的是玄天雷纹剑却给我添了乱,万事万物讲究一个相生相克的道理,玄天雷纹剑到了这种阴戾之气极为严重的地方,就像是嘴边的酱骨头被抢走的哈士奇一般,狂怒无比,都不用我灌注法力,剑身上面便出现了层层叠叠的雷光,在这片黑暗之中不断的扩散开来。
玄天雷纹剑威力大涨,这本来是好事,可我这是偷袭,我的打算是等到玄天雷纹剑刺入这阿修罗的身体之后,我再灌注法力,激发玄天雷纹剑上的雷火之气,直接从内部瓦解掉这个阿修罗,可这下子我失算了,玄天雷纹剑祭炼的程度还不够,不能和我心意相通,甚至被这阴气一激,就自行反击起来。
因为雷火之气出现的太早了,没能藏住就被这阿修罗发现了,所以这阿修罗一转身,背后那只手中拎着的骨环砍刀正挡在了我的玄天雷纹剑前面。
雷火之气和阿修罗砍刀上面的血煞之气一碰撞便出现了一声巨响。
雷电之力最是克制阴邪不过了,但是血煞之气也不是好对付的,浓厚到了一定的程度,甚至天雷都无可奈何。
不过显然这个阿修罗还没有修炼到那种无惧天雷的程度,砍刀与我的玄天雷纹剑一碰,血煞之气和雷电之力略微一胶着便溃不成军,化成一丝丝的血气和血雾脱离了砍刀,慢慢的消散在黑暗之中。
非但如此,原本这阿修罗手中的骨质砍刀刀身上面还放着光华,显然十分锋利,可是这一下子碰撞过后,这把刀与我的法剑相撞的地方出现了不少的裂纹,刀身之上的光芒也消散大半,显然受到了相当大的创伤。
不过受到了这么严重损失的阿修罗却没有退去的意思,反倒是左右的两只手同时一晃,手中便出现了一柄长杆钢叉。
钢叉出现之后,这阿修罗一挺钢叉便朝我冲了过来,因为刚才玄天雷纹剑突然暴走,我的隐身术法也失去了作用,所以现在就这么出现在了阿修罗的眼前。
虽然这个阿修罗看上去十分的疯狂,在一般人的严重肯定是犹如战神或者恶魔一般,但是在我的眼睛里也就是一般般,虽然阿修罗好战而且善战,但是这种低等级的阿修罗神智其实都不清,只凭着怒气和战意行事,招法也完全属于那种一力降十会的那种。
可战斗并不只是势大力沉就可以,很多的时候还是要凭着技巧取胜,所以几个回合下来,阿修罗没占到任何便宜不,反而身上多了不少的伤痕。(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