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书写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在字数上我已经完成了合约,可以让自己休息一下了。
这本书最初起于一个念头,想写一个不同于一般的时下流行的作品,而是要包罗万向,集灵异、修仙、穿越、历史于一体。
当时只有个想法,下笔写了五千多字,就开始发文了,因为本来就是写来玩的,自知不是什么名家,写了有没有人看都两说,只当对自己的一个交代罢了。若写不下去了就断更,什么时候有了思路,再写,也没什么。没想到发到九千多字时,编辑与我联系要签约,规矩是至少要完成六十万字。当时,一想,有人看就是好事,至少是对我作品的肯定吧,也没多想便签了。
可是天知道,我当时只想写到二十万字就完事了的呀!!!
作为兼职写作的我,平时工作很忙,下班还要陪家人,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来写东西。
但我又是个守信的人,既然签了,就努力坚持。虽没精力每天发文六千字,虽然赚不到满勤奖,但好歹能保证不断更,能对读者有个交待,对合约有个交代,对自己也有个交代。
现在,很高兴,终于完成了任务,我可以松口气了,可以去放松一下自己,好好休息一下。
我想,相信凡是能够读到这里的人,一定都是喜欢《精变》的。很高兴,一路有喜欢这本书的读者陪伴,在我想要放弃的时候,给我适时投上推荐票,给我打赏,鼓励着我继续写下去,你们的名字都记在我的心里,永远不会忘记。
客秋风,感谢你每天的推荐票和打赏;冷雨浇花端、aml、啊啊企鹅、冰凌花168、天国伯爵、蝶葬花殇、书友161122181724321,谢谢你们每天坚持不懈的投票支持,也谢谢宝宝15、面目可憎等书友时不时来上几票的鼓励,还有那位本来搜免费书来看,结果看着看着就收费了,而不得不每天累得眼睛生疼做任务以换取起点币看书的妹妹,你们都在我的记忆里。有《精变》在,就有你们在,你们的名字也将与《精变》永存。
也感谢那些虽未投票,用赠币看书的朋友,虽然你们的不会给我带来任何经济效益,但是,只要你们读了,就是我的快乐。
《精变》的成绩虽然不好,订阅量不高,但是读了的人,相信还是会喜欢的,因为它与大众流行的那种单纯臆想出来的灵异、穿越等题材不同,可看性还是很强的。
而且,里面的知识量也不小,故事性很强,里面处处流露出对人生、对事物的一些看法和感悟。
呵呵,不喜欢的人不要喷,认真去读,去体会,相信您会同意我的说法。
《精变》里的每个人物都是鲜活的,就象我的另一部作品《青涩年代之命中注定》一样,每个人,包括打酱油的,都是有故事的人,每个人展开来写都是一本书。
《精变》是以第一人称来写的,在视角上必然是以我的感受为主,对别人如何看“我”,恐怕有时就不如以他人的视角来看得神秘、精彩。
哈哈,看到这里,不会说我是老王卖瓜吧?
哈哈,也许你不服,但我的确是有铁粉啊,看得上瘾,一直在追我书的也不是没有,也有期待着它哪天能拍成影视剧的啊。
虽然在今时今日这些话听起来就是个笑话,但我仍要感谢他们。
虽然我知道,书写完了,没有强推、没有渠道,就没人能再知道有这本书的存在,就等于是扑街了,但我依然是欣慰的,因为我知道我曾付出过。
哈哈,不喜欢的人看到这里一定会骂死我的,喷子的嘴有多黑,我是知道的。不过,想骂就骂吧,反正我已经完成了自己人生的一座里程碑,是好是坏,任人评说吧!哈哈哈!!!
啊,让我抻个懒腰先。
嗯,故事写到这里,其实还有很多可写,但身体实在吃不消,需要休息了。
未来打算休整一段时间,以后可以考虑当个段子手,或是写小,那样不会太辛苦,家人也不会太抱怨。如果,哪天来了兴致,可能会再写续集吧。
如果《青涩年代之命中注定》写续集的话,应该是写谍战的,就叫《谍影重重》;《精变》的续集将是“我”纵横时空的另一个主战场吧。
有人曾提议让我去当枪手,帮别人写书,这样,虽然书的名字是别人的,但总比自己写赚的要多得多。但我拒绝了,没那么多精力,也不想放弃自己的“孩子”,因为舍不得。
可是,谁知道呢?也许有一天,我也会轮为枪手吧,为他人做嫁衣,呵呵,谁知道呢?但愿老天怜惜于我,让我坚守自己的阵地,让那一天永远不要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