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盗贼塔巴眼中充满敌意,伸长脖子朝凯斯身后看了一眼,冷冷地问,“只你一人来?”
凯斯扬起双,笑道,“还不够明显吗!”
塔巴双交叉抱在胸前,依然冷冷说,“交出剑还有匕首。”
“伙计,别紧张,我今天不是来打架的!”凯斯语气友善地解释。
这时,房间里传来朱尼尔的叫声,“喂,塔巴,让他进来。”
塔巴凝视着凯斯,突然侧身做出一个请。凯斯向他点头致谢,然后走进了房间。
在公会大厅里,七八个盗贼正在忙碌。有人修理、清洁装备,有人制作账本,有人拟定偷盗计划,有人在训练格斗技巧,忙的不亦乐乎。首领朱尼尔穿一身棕色皮甲和鹿皮靴,正对着一个练功木偶出不断攻击它。
看到凯斯进来,他收起架势,用一块白棉布擦擦脸,自傲地说,“很抱歉,我没有跪下来给你行礼,王子殿下!”
凯斯一撇嘴表示无所谓。
“在外面那些人眼中,你贵为王子。可在这儿,我的地盘上,有我的原则,尊敬只为我认可的人,请你别介意。”
“你想怎么样?”凯斯直截了当地问。
“听说你的导师狄奥马是帝国第一勇士,剑术无双。”朱尼尔望着他说,“我想,也许你可以代他一战!”
“我说过,今天我来的目的是和谈,不是打架。”凯斯强调一遍。
朱尼尔猛笑,摇摇头说,“我不是要征求你的意见。怎么?你怕啦?不敢和我打?”
“武力不能解决问题,我想你明白!”凯斯大声说。
“不,不,不,现在,请把国王的命令放一边,”朱尼尔笑着说,“来和我决斗吧,只要你打赢我,国王的处理方案我无条件同意,而且整个盗贼公会将永远臣服于你,为殿下服务!”
凯斯心中一乐,确认道,“此话当真?”
“绝不反悔。”
凯斯倍觉欣慰,虽然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很野蛮,简单粗暴,但效果好、直接;能和平谈判固然最好,退而求其次,通过决斗打败朱尼尔使其臣服国君主意也不错。
大厅中央立刻空出一片区域作为决斗场。朱尼尔换上玻璃剑,只见剑刃蓝盈盈的泛着青光。玻璃剑由稀有月亮石打造而成,属于重剑,破坏力巨大,能轻易敲碎远古巨人的头骨。
凯斯的剑叫破晓,顾名思义能够战破黑暗迎来光明,属于单轻剑,趁易挥动。他们各自拿出武器,站到决斗场。其他盗贼纷纷停下工作跑来围观。
“作为帝国第一勇士的徒弟,希望你别让我感到失望!”朱尼尔骄傲地说。
“你会满意!”凯斯语气冷静,“让你知道第一勇士的弟子有多厉害,输了可以回去找妈妈哭!”
朱尼尔哈哈大笑,“有意思,我有点喜欢你了。”
他们跳向对方,盗贼们愉悦地吼叫起来。两人拉开架势,凯斯率先出击,朝对方胸口刺出一剑。朱尼尔不慌不忙,竖起剑挡在面前,破晓刺中玻璃剑剑刃,发出“滋滋”的响声。
两人互相僵持了一分钟,朱尼尔朝前用力猛推,凯斯的剑被轻松弹开。他急忙后跳,与对方保持两把剑长的距离。朱尼尔没有乘势反击,依旧保持防守态势。
“怎么?你打算做个木偶一样这么呆着?”凯斯故意讥讽对。
朱尼尔耸耸肩,一笑置之。
凯斯明白他在保存体力,不浪费一点力量。想等他精力耗尽,反应迟钝,速度变慢时,他才出。他觉察到朱尼尔的计划,对方从战斗刚刚开始就在观察他,留意他的每个动作。
凯斯奋力进攻,朱尼尔坚持防守。凯斯的剑以刺、戳、划、砍,扫等多种方式攻击,朱尼尔保持单一的防守。多次正面攻击没有效果,凯斯心思一转,决定不再专攻中路,打算从两侧破解其防御。凭借敏、灵巧的攻击方式,就是要刺伤对方的肩膀;即使中途被格挡,也能乘伤其臂,不至于落空。
王子令人眼花缭乱的剑法咄咄逼人,场上剑影千变万化;朱尼尔舞着重剑渐渐无力抵挡,只好侧身、回旋、滑动、跳跃地闪避,直到被凯斯逼入绝境,才双握剑回击一斩。
仅次一击,已经足以体现其高超的剑术;不仅挡住了凯斯所有攻击还划伤他的胸甲。两人停跳开,朱尼尔的衣袖被割开一道裂口。他们各自察看一下衣服,再相互对视着微微一笑;那是充满欣赏的微笑。
这时,围观的盗贼们欢呼起来,对两位剑客表达赞美。他们粗野地吼叫,欢呼,隔空挥拳。
“快打到他,朱尼尔。”有人喊。
“让他知道你才是真正的王者!快动。”另一个刺客叫喊。
如同发怒的雄狮,两人再次进入战斗状态。这次朱尼尔不再刻意防守,他对凯斯展开旋风般进攻。玻璃剑发出呜呜的鸣叫,剑刃在空中连续碰撞,对砍。破晓剑像游龙,出现在任何可进攻的角度,而玻璃剑仿佛有预知功能,总在它伤到主人之前把它弹开。
凯斯加快进攻节奏,朱尼尔节奏更快。一时之间,场上充斥着刀光剑影。他们像两道闪电剑来剑往,带起一阵狂风。观众们几乎看不清每个动作,决斗进入白热化。
但,大家认为场上对战不再横生戾气,更像另一种形式的舞蹈。凯斯很开心,绞尽脑汁想出了许多击败朱尼尔的方法,比如劈颈、刺心、点腰、挑腕、扫腿等;然而,朱尼尔就是战斗天才,总能第一时间化解他的招式。
他们打斗了一个多小时不分胜负,凯斯心里明白,再打下去,依然不会有结果。他无法击败朱尼尔,朱尼尔也无法打败他。再继续战斗下去毫无意义。
他收起剑,对朱尼尔说,“决斗结束,我们谈谈吧!”
朱尼尔也有同感。他收回剑放进剑鞘,微笑着说,“虽然这次没分出胜负,但我欣赏你。我打赌,你会成为一名伟大的国王!”
凯斯摆摆,开心地说,“谢谢鼓励,我会记住你的话。”
二人回到木桌旁坐下来,一名刺客及时奉上葡萄酒。现在,他们像老朋友一样面对面坐着;朱尼尔端起酒杯,朝凯斯致敬,凯斯也拿起酒杯,回敬对方。
“与王宫的美酒相比,葡萄酒没那么爽口;”朱尼尔说,“盗贼的酒…”
“别在意!”凯斯打断他,“坦白说我很讨厌喝烈酒,那会让我头疼欲裂;葡萄酒温和符合我的口味。”
朱尼尔咯咯地笑起来,“难怪市场上那帮家伙称你‘平民王子’,有趣!”
“那些是戏称别在意。现在,我们说说正事。”凯斯正色道。
“好啊,你想让我们怎么做?”朱尼尔看着他,“搬离这个城市吗?”
“不,不,请别误会。我从没想让你们搬离白马城,我不是坏人。”凯斯微笑道。
“好吧,我相信你不会如此无情。但你必须赋予我们在这座城市的永久居住权,认可我们对城市的贡献!”朱尼尔用指点一点桌面。
“我答应你。”凯斯答道,接着用一种缓慢而严肃的语气说,“或许你们已经听闻,国王打算在城内将举办比武竞技大赛,邀请各国君主及他们的将军、战士、魔法师来参赛。这一项壮举,完全是为天际的明天考虑。届时,会有很多人来到白马城,参斗或者观光。而海格姆将军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所以,不希望有人再给他添麻烦!你明白我的意思!”
“现在,你是我们的新首领,一切听你安排!”朱尼尔笑着说。
“可是...”凯斯感到惊愕,“我们还未分出胜负!”
“不必了,殿下。”朱尼尔恭敬地回答,“大家期盼白马城能由一位英明的王子当政,不是吗?既然你深受大家喜爱,我们怎么能不拥护你呢?”
“殿下,我们坚决拥护你!”盗贼们异口同声地喊。
凯斯的脸明亮起来,激动地说,“谢谢你,谢谢大家。”
在回王宫的路上,凯斯心情愉快。望着灯火阑珊的城市,脑海中不由地想起了与朱尼尔亦敌亦友的过往岁月。凯斯曾经追捕过一个盗取巴兰宝石的小偷,他一路往北逃跑,几乎快逃离帝国边境。最后在一个名叫雷文欧德的小村子酒馆里凯斯逮捕了他,并截获被盗的宝石。
当晚,朱尼尔悄悄潜入他的房间,又把宝石盗走。第二天,凯斯发现宝石不翼而飞,只好继续追寻;经过一段时间访查最终锁定了目标--盗贼公会首领朱尼尔。
返回白马城后,在市场上那些朋友的帮助下,他获得盗贼公会的准确位置。就在工会里,他见到了朱尼尔,一个四十三岁的人类战士。盗贼们一直与王室抗争,目的就是想要获得在白马城永久居住的权力。
国王霍布斯因其偷盗恶名,打心底讨厌盗贼,一直想把他们赶出帝国,可惜从来没成功过。
凯斯带着小股随从盲目闯入鼠道,由于没有向导指引他们很快就迷失在里面,困了十天。后来,差点饿死的王子被盗贼所救才保住了性命,康复后由朱尼尔命令被盗贼带离鼠道。然而,王子不死心,继续闯鼠道,直到再次被困、被救、被送出,如此反复了十八次;朱尼尔被他的坚持、顽强折服,把巴兰宝石归还给了凯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