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钱还不是你的钱,你可是我的老婆大人……”
次日,凌先去了一趟陈家,将陈楚瑜给接了过来,陈楚瑜的行李其实不多,他兴高采烈的便来到了凌先家里。小说.⒉3TT.
其实他跟梅芳见过几次面,毕竟凌先和梅芳结婚的时候,他还去参加了婚礼,后来凌先还带着梅芳去陈家串门,所以陈楚瑜对她的印象也比较深刻。
陈楚瑜将梅芳和自己的孙女做了对比,最后不得不承认,在各方面的条件看来,梅芳还是比自己孙女要优秀许多的,相貌什么的就不说了,但是为人处世这一条,陈君宜就比不了梅芳。
梅芳性情温婉,待人很客气,而且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让人如沐春风,丝毫不会觉得不妥当,从来不会在言语上得罪人,而且很体贴很温柔,没有一点大小姐脾气。
陈楚瑜住进来的时候,其实还有点忐忑,担心梅芳会不高兴,毕竟他算是个外人,而且是个糟老头子,不过梅芳却一点都没表现出不满,反而对他颇为尊敬和照顾,就像是对待她自己的爷爷一样,简直比君宜对他还好,这让陈楚瑜很是感动,亦把她当作了亲孙女般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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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楚瑜很快就在凌家安顿了下来,在住了几天后,慢慢融入了这个家庭,在凌家,他每天都过得很愉快,不仅有凌先和梅芳能够聊天,还有两个可爱的小孩,着实让他的日子过得很充实。
几天之后,凌先也想起了伍丽娟的事情,于是打电话把她约了出来,一起到风和小区的营销中心看房子。
虽然凌先现在很有钱了,不过他的车子跟房子一样,还是没有变过,依然是那辆自动挡的大众车,他载着伍丽娟来到了营销中心,看着这个熟悉的地方,他就想起当初跟梅芳一起来看房的日子。
那时候他刚刚赚了一大笔钱,所以就迫不及待的来买房子,两人当时的关系还保持在表姐弟的身份,而凌先在后来把风和小区房子的户主,挂在了梅芳的名上。
他还记得,当初接待他们的,是一个叫吴婕铃的女孩,也不知道她现在有没有在风和小区,想到这里他忽然想起来,自己那套房子的贷款好像还没还清呢。
原本跟陈君宜约好了时间过来,不过貌似他们来早了,陈君宜还没有到,于是他们便先走进了营销中心。
一进营销中心,凌先便看到了好几个营销人员,这些营销人员他大部分都不认识,唯独一个穿着西装的女子他认出来了,不就是当初那个吴婕铃吗?
刚进去的时候,吴婕铃显然没有把他认出来,一名男营销员想过来接待他,他却径自走向了吴婕铃,说道:“我是来找你的,还记得我吗?当初在这里买过房子的。”
吴婕铃愣了一下,仔细地打量了凌先一眼,慢慢的,脑海里有了回忆,随即恍然大悟道:“啊,原来是你啊,记得记得,好久不见,快请坐。”
吴婕铃站了起来,然后热情的把他迎到沙上,这时有其他的营销人员过来,给他们三人倒了一杯水,凌先看到吴婕铃的工作牌,原来她已经从一个普通的营销员,变成了一个营销经理。
其实吴婕铃对凌先的印象应该是很深的,否则不可能那么快就想起来,毕竟她这几年接待的客户也有好些个了,不可能记得那么清楚。
之所以还记得凌先,是因为当时凌先来买房的时候,就像一场及时雨,对她的人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那时候她刚毕业不久,在这房地产营销中心工作,跟大部分营销员一样,拿着微薄的底薪,渴望着成交几个大单,然后拿着丰厚的提成。
只是这种东西,有时候不仅要靠口才,还要靠运气,显然,那时候她的运气还不够好,她已经在营销中心工作了接近三个月,一单都没成交,如果月底她还是零业绩,那么不用公司辞退,她自己都会主动辞职了。
然而就在那时候,凌先和梅芳出现了,他们不但快的买了房,而且买的还是小区里中上等的房子。
那一次她拿的提成,相当于她大半年拿的工资,一下子就扭转了她的困境,而且凌先和梅芳的到来,似乎就像是她的财神爷,在成交了凌先这一单后,她的运气似乎一下子变好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都成交了好几单,成为公司年度的最佳营销新人。
正是在这样的展中,她才能在几年的时间里,从一个普通的营销员,升职为营销主任(还有副主人),最后再升级为营销经理,整整跨了好几个级别。
如今她的收入已经过万,就算不交单,拿着经理的工资,她也能够好好的生活了,所以她对凌先的印象才会那么深刻,毕竟这是她的第一个客户。
吴婕铃与他聊了起来,大体是些不痛不痒的东西,毕竟关系不算多好,所以也问太深,不过凌先还是告诉了她,说这是我妹妹,带她来买房的。
一提到买房,吴婕铃顿时神色一动,从当初凌先买房的姿态来看,其实凌先还是蛮有钱的,出手迅大方,根本不会计较太多,这种客户,恰恰就是他们营销员里,最喜欢的一种客户。
所以吴婕铃便充当了这次的导购员,她原本还想照顾一下新人,把这个成交的机会留给新人,不过又想到凌先是主动过来找她的,如果她自己不亲自接待,难免显得不太好,所以她还是决定自己接待,顶多成交的时候,让几个新人协助一下,然后分点提成给他们。
吴婕铃带着凌先和伍丽娟去看房子,通过交谈,她渐渐现凌先的气质跟几年前大不相同,几年前的凌先,还像是个刚出来的大学生,身上还有种稚嫩感,不过现在的凌先,不但变得更成熟,一举一动都带着某种沉稳,而且衣着打扮都非常有讲究,身上充满着上位者的威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