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蘅看着面部扭曲的张佳妍,坐了下来。
“张小姐,你看过法国文学家雨果的小说《悲惨世界》吗?”
“哼,我初中都没毕业,比不得你们这些知识份子。”张佳妍冷哼一声。
“如果你没看过,请允许我简单的说一下这个故事。”萧蘅给张佳妍倒了一杯茶,茶早就冷透了,她没理会,自己先喝了一口润嗓子,见张佳妍没反对,缓缓说道,“故事的主人翁叫冉阿让,穷苦人出身,有一次他看见姐姐的几个孩子饿得直哭,于是去偷面包,不幸被抓住,判了五年徒刑。他几次越狱,但都被抓了回去,五年徒刑变成了十九年。
获释后,他受米里哀主教感化,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他改了名字,办了工厂,成了一名富翁并当上市长。任职期间,他做了很多好事,受到人们的赞誉和敬仰。他甚至答应**芳汀的请求,在她死后抚养她的私生女儿珂赛特。
可是,命运却不肯就此放过他,听警察沙威说有一个名叫商马第的人正在替自己受审,冉?阿让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还是选择了投案自首。
再次身陷囹圄的冉阿让得知芳汀死去的消息,越狱而逃。他找到私生女珂赛特,带着她躲在一个僻偏的修道院里,隐姓埋名,过上了园丁的生活。
多年过去了,珂赛特已长成了一个漂亮的大姑娘,她和一个共和党人马利尤斯相爱了。后来,巴黎爆发了共和党领导的起义,遭到七月王朝的血腥镇压,马利尤斯身负重伤,冉阿让冒着生命危险通过下水道把他救了出来。
这时,警察沙威混进起义者队伍进行侦察,被抓住后判处死刑,由冉阿让去执行命令,枪毙沙威,但冉阿让却把沙威放了,并且没有提任何条件。沙威被冉阿让伟大的人格力量所打动,在法律和人情不能兼顾的情况下,投河自尽。
珂赛特和马利尤斯结婚了,这对年轻人过上了非常幸福的生活。但马吕斯知道冉阿让是个逃犯后,不允许他接近珂赛特,于是冉阿让一个人过着孤独的日子。很久后,马利尤斯知道自己是被冉阿让救的,匆忙赶去看他的时候,冉阿让已经奄奄一息,最后他死在了珂赛特的怀里。墓前仅立了一块无字碑。”
“你想说什么?”张佳妍捏紧了茶杯。
“救赎。每个人都需要救赎,无论是灵魂还是**。张小姐,我不是圣母,也不是白莲花。我只是爱晓恩,爱着爱我的他。人人都会犯错,但是为什么犯错,犯错之后是改正,还是将错就错,这才是最关键的。
晓恩家里遭受了很大的不幸,所以他不得不中途退学,不然他会和我一样,顺利考入大学,毕业后会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但家里的变故让他走上了另一条路。
也许,你说的都是真的,晓恩做过那样的事,但他和你,你们谁是心甘情愿做那样的事的?一个人也许有多面性,但本质是不会变的,即使有着糟糕的过去,但并不影响他奔向光明和温暖的未来,只要他有那个信念,并付诸实践。我相信晓恩,相信他已经放下过去的所有,开启了真正属于他的未来,而他也确实这么做了。
张小姐,有些伤疤,好了就不要再去想它,反复的揭开血肉相连的创口,只能让自己痛苦,他人看戏。过去,晓恩没有那个幸运过上平安喜乐的日子,但今后,在我的有生之年,会陪他过着平常人的幸福生活。我也希望,张小姐你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张佳妍拍了两下手掌,笑道:“说得好!不愧是名校出身,不愧是大学老师,口才了得。你是想说你救赎了余晓恩的灵魂,顺便还救赎了他的**?呵呵,腐烂的东西还能恢复原状吗?本该堕入地狱的人还能上天堂吗?萧蘅,你把自己当成神了吗?”
“不,我不是神,我只是坚信人性里的善,坚信每个人都应有悔过的权利和机会。”
“善?呵呵,我告诉你,萧蘅,生活不是讲讲大道理就能过得好的。婊子无情,戏子无义。萧蘅,你记住这句话。”
“如果你执意如此,我也无话可说。我和晓恩现在很幸福,不会因为你的这些话产生裂痕。我相信晓恩是善待你的,不然你不会时隔一年多还回来找他。但,现在我是他的妻子,请你尊重他的选择,我不介意你们有联系,也不介意你们维持正常的友谊,但,我的男人,绝不允许任何人觊觎!再见。”见张佳妍如此执迷不悟,萧蘅叹口气,转身走出了包厢,随即听到茶杯砸在门上的破碎声。
萧蘅没有停下脚步,直接下楼到一楼前台结帐,出了茶楼。
西城公园里,有条走道上种了两排枫树,入秋后,黄灿灿的枫叶落了一地,像给大地铺了一条金色的毯子。萧蘅坐在树下的一张长条石凳上,目光悠远,正午的太阳很好,她却感到冷意凛然,忍不住用双臂抱紧了自己。
刚刚她在张佳妍面前展现出来的气势,现在全然散去,对于余晓恩那些她不曾介入过的往昔,她痛心、迷惘、哀伤,却又无能为力。
“晓恩。”萧蘅拨了余晓恩的电话。
“老婆,怎么了?说话有气无力的。”余晓恩关心的问道。
“你什么时候回来?我觉得好冷。”
“多穿点衣服!现在是换季,可别为了漂亮穿少了。说,你今天是不是又穿裙子出门了?”
“呵呵,没有。我很乖的。”
“那怎么还冷,你在哪?”
“我在家没事,出来逛公园了。”
“公园有树有水,肯定比家里冷。听话,赶紧回家,你明天就要上班,可不能感冒。我过几天就回去了。”余晓恩担心起来。
“嗯,我现在就回家。”
“乖,现在快到吃饭时间了。你要不回你爸妈那吃,或者在外面吃点,别自己做了。”
“嗯,我知道。你也记得吃饭。”
“好。老婆,我先挂了,这里还有点事要处理。”
“嗯,你去忙吧,挂了。”
萧蘅挂了电话后,躺在了石凳上,冰凉的触感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她蜷缩在小小的石凳上,任那冰冷浸入自己的身体,浸入自己的感官。这一刻,她确实是需要冷静的。
她回忆起和余晓恩的最初,在豆蔻年华的最初,那个沉默的高个男孩,话很少很少,如果不是因为他个高,几乎没人会注意到他的存在。
自己身为班长,不仅事事要做好表率,还要善于发掘每个同学的特长。所以,基于余晓恩优良的外在条件,在班级或校级的活动中,一旦有合适的位置,她总会拉上他。即使如此,她和他的交流还是很少很少的。
余晓恩太安静了,这种安静不是年少叛逆期的别扭,或故作深沉的伪装,他是真的不爱说话。
高一第一个学期,学校篮球队选人,余晓恩有身高优势,所以当时体育老师就让他报名,可说了几次他都不愿意去。最后还是她出马,劝了几句,说这是为班级争光的好机会,他二话没说,上了。
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是多么的自私。育才高中是省重点高中,集合了G市绝大部分的学霸,哪个不是学习中的战斗机,考试中的推土机。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学校的荣光,
每个学生从高一进去就开始争分夺秒的学习,没人敢懈怠半分。
在这种变态的学习氛围当中,谁又舍得把珍贵的时间花在打篮球上?况且,当时余晓恩考进来的成绩只是中等,并没有好到可以任性的支配课余时间。
后来,高二的时候校篮球队去参加市级高中篮球比赛,没拿到好名次,学校对篮球队的关照也马马虎虎起来,直到余晓恩退学,也没什么起色。
作为一支籍籍无名的篮球队,余晓恩在里面的表现只在中上,但他打球的动作是很优美流畅的,很像日本动漫《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所以,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
萧蘅想起那些狂热的拉拉队后援,忍不住笑了笑,说起来,那时候的余晓恩还有不少粉丝,按现在的说法,是鱼粉?呵呵,她笑出声来。
想到这里,萧蘅突然又想起了一件小事,嘴角的笑意更深了。
高中,十几岁的年纪,正是能吃能喝能蹦能跳的时候。不仅男生胃口大,女生们也挺能吃的。萧蘅记得自己每天都吃四顿,早中晚,还有宵夜,水果零食另算。
学校食堂是公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饭菜都很便宜,还很贴心的安排了宵夜。萧蘅是肉食动物,特别爱吃肉,酸甜辣,不忌口。当时食堂做的菠萝古老肉和酸辣鱼是她的最爱,还有一个最爱就是食堂自制的香肠,那香肠就拇指粗细,六七厘米长,两根七毛钱。萧蘅隔三差五就会买两根解馋。
有一天吧,中午,她又想吃香肠了,于是跑去排队,站她前面的正是余晓恩。
快到她了,看着盘子里红亮亮,油汪汪的香肠,萧蘅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阿姨,来两根香肠,谢谢。”余晓恩递了两张饭票给阿姨,阿姨看到他,笑得跟朵花似的,说道:“好嘞,两根是吧。”说着就在盘子里翻了翻,挑了两根又长又粗的香肠,放进了余晓恩的饭盒。
余晓恩一走,轮到萧蘅了。
“阿姨,两根香肠,谢谢。”她也递了两张饭票,一张五毛的,一张两毛的。
阿姨接了,随意夹了两根给她,说:“下一个。”
萧蘅看着碗里又短又细的香肠,瞬间不平衡了,这**裸的区别对待啊!阿姨,你偏心!你不能因为我长得不够高,不够漂亮,就随便打发我啊。阿姨根本无视她哀怨的小眼神,示意下一位同学上前了……萧蘅泪流满面。
事后,萧蘅跟顾清语吐槽,说阿姨见色忘义。顾清语笑得打跌,她说,阿姨是见色了,不过就两根香肠,还谈不上道义有失吧。萧蘅一掌把好友拍飞:公平何在?公正何在?我的香肠何在?!顾清语给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