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他的防守虽然还算严密,可劣势却是很明显的。?? 拖延下去,等到他本人法力衰竭,或者符盾的法力消耗殆尽,那可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修仙者之间的战斗大都如此:境界高的压制境界低的,如果不出奇招,败亡乃是必然结局。
杨永当然不甘心落得如此下场,他境界虽然不足,手上却是有杀手锏的,若是一般寻常凡间修士,哪怕炼气中期的,他也不会放在眼中——炼气阶段的修仙者,凭身外手段完全可以弥补境界之不足。只是昆仑山的修士底蕴深厚,手段比他还多,这才让其先前在临泉郡中吃了亏,败了阵。
不过今日他既然还敢出来挑战,在又看见姬若之后也没逃跑,当然是有所凭仗的。此时眼见自家光靠寻常修士手段,只能落得个干挨打的下场,原本还有心拖延的,此时却也不敢再犹豫,大袖一抖,袖中那团绿莹莹光芒再度夹杂在滚滚黑烟中,飞了出来。带着呜呜的嚎哭之声,朝姬若疾飞而来。
——他杨某人可也是有远程攻击手段的!
…………
“子母攒心刺!”
姬若先前在临泉郡城中已经与之交过手,知道这种用伤天害理之法催生出来的魂器确实要比寻常符器强横许多,便也不用其它防护手段了。臂膀轻扬,原本环绕在她身侧的那条七彩长绫便飞上天去,化作一道长虹,将那团黑烟连同里头绿芒一起裹住。然后便看见那两件法器之间爆出剧烈闪光,开始互相拼斗起法器的品质来。
杨永的那根攒心刺乃是以一根异兽骨骼为核心,借“天生地养”之理,窃取婴儿生机,从人体中培育出来的,又在即将出世时被置入阴火炼魂阵中熬炼,活活将其母体炼化,精血神魂一并逼入到这件器物之中,最后再由他杨某人借助阵法驯服其中冤魂,从而获得了对这件魂道法器的控制权。
而姬若的彩云绫则是标准仙家做法:以千年冰蚕丝和云霓精华为主材,加入各类珍稀辅料,以仙家手段,在编织成型的同时,便蕴入了各种精妙法阵,最终织成一件仙家秘宝。其威能效应,取决于构成法器的材料性质,以及内部法阵的宏大与复杂程度。
两物在空中相碰,瞬间便决出胜负——姬若的彩云绫可是中品法器!也就是说这个档次的材质,法阵,炼制过程……最终制作出来的成品在各方面配合都达到了近乎于完美的地步,其威能也是挥到最大程度的,比起杨永手中那根骨头棒子不知道要强到哪儿去了。
只见彩云绫在空中大放光彩,仿佛鞭子似的反复抽打着那根攒心骨刺,令其出阵阵呜咽之声,仿佛丧家之犬一般四下逃窜,任凭地面上杨永如何满头大汗,竭力控制也无济于事——魂器有相当的自主性,这种时候便显出“副作用”了。
其实以彩云绫的优势,直接将其捆绑收缚起来都可以。只是姬若不想让这件肮脏东西玷污了自家宝贝,才仅仅将其压制驱赶而已。按理说双方先前在临泉郡城中便已经较量过,杨永应该知道这一次的结果也不会有两样,但他却依然前来挑战,当真是自取其辱。
可他真如此愚蠢吗?显然不是——空中那两件法器在激烈交战,地面上姬若当然也要抬起头,全神贯注以神识加以控制。不知不觉,她的身体也随之移动,而当她慢慢接近到沙场上的某一处时,地面上异变骤生!
——从地面沙土中猛然窜起一道扁平人影,看样子似乎是个纸人,但手中利刃却是真家伙,径直向着姬若刺去。与此同时那杨永也是一声狞笑,大袖一抖,从他袖中又有一道绿色光芒飞出,比先前攒心刺要小很多,但也更快许多,当真是如雷鸣电闪一般,同样也朝着姬若飞射而去。
——他竟有两件魂器!
…………
神秘的纸人手持利刃,自下而上捅向姬若腹部,而杨永的第二件魂器秘宝则犹如天外飞鸿,直取姬若颈项。就连负伤后便退回本阵,刚才一直观战的李信也同时抽出了宝雕弓,弯弓搭箭朝着姬若瞄准过来……之后小伙子似乎犹豫一下,不知道是因为武将的骄傲,还是慑于姬若的容色,但他终究还是射出了那一箭,正是前几日黄昶所见识过的,可以爆炸的那种符箭。
形势危急万分,可猝然遇袭的姬若却居然没有任何动作,甚至连她身上那些护身符器也没有任何反应。女孩子只是漠然低头,略略看了看那三道凌厉无比的攻击,并且任凭来自三个方向的攻击都直接打到她身上。
然后……她的身影便破碎了,好像一个气泡被戳破一样“啪”的一下子碎掉了。原地只有一根狐狸毛在缓缓飘落,而姬若的身形却居然重新出现在数百步外,大周朝一方的军阵之前,正是她刚才出来的地方,就好像一下子瞬间移动回去了一般。
——其实如果之前有人细心些的话,应该能注意到:姬若先前从这个位置出阵时,便貌似无意的在鬓脚髻边随手抹了一下,然后她头上一根如意钗子便不见了,而地上却悄悄多了一根毫不起眼的狐狸毛。
正常情况下肯定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个,除非他预先知道这便是昆仑山桃树林中,五尾天狐赠送给姬若的,那根蕴含有自身精血的灵毫所化宝钗,在关键时刻能够挥“替身免死”的作用:只要在一定范围之内,主人心念一动,这根狐尾灵毫便可以幻化成其主人的形象,同时在瞬间交换双方的位置。堪称居家旅行,打架逃命的无上神器。
姬若回到自家阵营中间,也没再重新杀回去,只是手一招先收回了那根狐尾灵毫,然后再一挥手,将天上的彩云绫也收回到身边。方才笑吟吟看向身边的黄昶:
“阿昶哥哥,我的任务完成啦,下面就看你的啦!”8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