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
张鲁主动投诚,绝对在曹聚的意料之外,他本来都已经跟麾下谋士商议好了攻打汉中的策略,没想到一下子全都用不上了。
曹聚大喜之极,当面对张卫许下,张鲁依然还是汉中太守,待拿下益州之后,张鲁和张卫兄弟,绝对是首功一件。
打发走了张卫之后,曹聚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大笑起来:“孤不喜得汉中,孤喜将得猛将庞德也。”
猛将庞德?
除了曹聚之外,其余文武除了马超等少数几个人之外,都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
尤其是武将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曹彭向典韦问道:“恶来,主公所说庞德,武功极高否?”
典韦翻了翻白眼,摇了摇头道:“吾又未见过那庞德,如何能知,汝若想知,可问主公。”
曹彭是个急性子,当即忍不住问道:“主公,那庞德之用,莫非还在汉升将军之上乎?”
黄忠一听,暗想,这个曹子雄,想知道他跟庞德相比谁高谁低,却偏拿我来评价。
曹聚听了,哈哈大笑道:“子雄,汝等皆猛将,庞德亦猛将也,孤若想取天下,守天下,当须猛将多多,岂不闻高祖曾云,安得猛将兮守四方。”
见曹聚没回答这个问题,曹彭更加心痒痒了,问道:“主公,不知那庞德之勇与我等哪一人不相上下也。”
有曹彭这个好战的家伙在,曹聚麾下大将的武力值,早排出来了,当属黄忠第一,其余诸将皆有排序。
曹聚知道曹彭若是问不出答案的话,只怕等会儿还会留下来继续问,想了想,笑着说道:“当与汝不相上下也。”
曹彭挠了挠头,知道曹聚是故意敷衍他,却也不再问了,估计是曹聚只知道庞德是猛将,但具体的武力值不太清楚。
当下,曹聚调整了南下攻川的策略,先让张鲁派出使者前往雒县,说是张鲁随后会来到雒县,先稳住刘焉之心,让他不至于生疑。
然后,曹聚又派人联系益州张松,引以为内应。
最后,曹聚偷偷地调动二十万兵马,集结在汉中与雍州边境,昼伏夜出,又打着汉中张鲁的旗号,倒也没让汉中的军民起疑心。
为了不让刘焉起疑心,张鲁找了一个相貌身材跟他几乎完全一样的人,带领一百多军士,向雒县赶去。
刘焉时刻关注着张鲁的动静,听说张鲁已经向雒县赶来,自然是大喜之极,只要能杀死张鲁,刘璋可以顺利极为,益州不会出现动荡。
这个时候,刘焉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他的体内吊了一口气,是在等着张鲁被杀的消息传来。
刘璋没有刘焉的杀伐果断,但他是个孝子,这几天一直守在刘焉的病床前,伺候汤药,已经连续几天没合眼了。
第七天的时候,斥候匆匆来报,说是张鲁在雒县北五十里处,被刘焉的军队伏击,全军覆没,张鲁也被枭首。
看着斥候呈上来的张鲁首级,刘焉心中大喜,最后一口气终于不能再艰难地吊着了,大笑两声,气绝而亡。
但是,在大笑两声之后,气绝而亡之前,刘焉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珠子突然间瞪得很大,一脸的震惊和不心甘。
刘璋没看出来,扑在刘焉的尸体上大哭不已,房间里的下人也全都赶紧跪下。
刘焉的去世,意味着益州的一场震动已经开始,若是没有曹聚的大军压境,刘璋在益州文武的辅佐下,绝对能够很快控制住益州的局势。
但是,曹聚马上要大军压境了,刘璋尚且不自知,更何况,在曹聚的授意下,张松、法正和孟达三人已经开始在有所行动了,益州即将变天了。
得知刘焉去世的消息,张松三人大喜之极,马上将这个消息向曹聚进行汇报,同时,孟达更是主动请缨,率军镇守梓潼郡,以防汉中大军南下报仇。
这一个理由,没有丝毫破绽,因为张鲁刚刚在益州被杀,张鲁的弟弟肯定会率领大军南下,为张鲁报仇。
原本呢,刘璋是准备让益州名将冷苞率军前往梓潼郡,可孟达这么一请缨,刘璋改变了主意,派孟达率军十万北上,防守梓潼郡。
刘璋之所以突然更改主意,是因为他觉得,刘焉刚死,他还没有真正即位,孟达主动请缨,这意味着孟达向他表达了忠心。
这个时候,处在益州的动荡时期,刘璋最想得到的,是益州文武的效忠,所以,孟达的主动正好迎合了刘璋的心思。
只是,刘璋不是个明君,更是不知道,孟达的主动请缨,背后是法正的谋略。
刘焉的葬礼,终于拉开了序幕,一场针对益州的阴谋,也正在慢慢展开,可惜刘璋却毫无所知。
孟达的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在刘璋同意之后,火速率军北向,并以最快的速度掌控了梓潼郡。
曹聚的大军,在汉中与梓潼郡的交界地带,孟达的好消息传来之后,曹聚大喜之极,立即率军进入梓潼郡。
为了不打草惊蛇,曹聚依然是让大军昼伏夜出,飞快地西南方向推进。
梓潼郡的西南接界处是广汉郡,雒县是广汉郡的治所,这也意味着,只要曹聚的大军进入广汉郡,刘璋只能束手擒了。
曹聚大军的行军十分顺利,只是用了不到十天的时间,从梓潼郡的东北,与汉中郡的接界处,来到了梓潼郡的西南,与广汉郡的接界处。
于是,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当曹聚的十万大军向雒县快速挺近的时候,刘璋终于得到消息了,而且,是在刘璋接任益州牧的仪式上。
因为跟曹聚达成了听调不听宣的协议,而且,益州牧的人选,由刘焉自己指定,所以,根本不需要天使过来宣旨,只需要刘璋即位之后,往长安去一封书信行了。
“当啷”一声,刘璋刚刚结果州牧大印,得到曹聚奇兵突降的消息,大印立即失手掉在地上了。(83中文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