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李阳星夜兼程,总算是离开了瑞文戴尔的地盘,回头看,还能隐约看到瑞文戴尔的界河。
界河并不深,单单从表面上看,是一条稀松平常的河流,河水深度都没不过李阳小腿。
他很轻松趟过来了。
电影中,精灵公主亚纹是利用这条界河,让河水涨起,阻挡住了戒灵的追击。
但成功甩掉追兵的李阳,在没有精灵的前提下,轻轻松松踏过了这条具有魔法意义的河流。
即使穿过界河,李阳也不敢停歇,直到彻底远离了瑞文戴尔,才稍稍舒缓下来。
一边赶路,一边休息。
在休息中,李阳也没有闲着,搜肠刮肚的将所有关于指环王的记忆,统统回忆起来,与现下的环境相结合。
指环王作为一部传奇史诗电影,魔幻大片,有口皆碑,这么有名的电影,李阳自然也看过。
但因为李阳个人问题,对指环王的记忆并不是很深。
李阳不是电影迷、也不喜欢追剧,他所看过的电影电视,要么是在电视上看到,要么是无聊中,从别人的手机上看过,他从小到大,没进过电影院。
也幸亏这个世界是指环王,若是其他电影世界,李阳很有可能只听过,没看过。
更好在指环王的确是一部不错的电影,都过了几年了,李阳虽然记不住所有的细节,但大致的剧情和主要人物都还记得。
指环王,以至尊魔戒展开主线剧情,讲述的是以霍比特人佛罗多为首,外加若干人等,组成的魔戒远征队,为避免至尊魔戒落入黑暗魔君索伦之手,特意护送魔戒去往末日火山进行销毁。
听上去是不是觉得很熟悉。
有没有一种异界版西游记的感觉,佛罗多是异界版唐僧、去往末日火山是异界版西天取经……反正李阳有这种感觉。
“现在是中土世界第三纪3018年月10日,啊!感觉自己头都大了!”李阳有些苦恼的抓了抓头发。
他从精灵口中套出很多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以及他接下来要走的路线。
但是有些事情,不是他知道能一帆风顺的,比如时间线上,李阳完全套不进去。
明知道时间,他也不知道这个世界剧情发展到哪里了,好在李阳不聪明,但还有点脑子。
“从之前精灵谈及萨鲁曼时的尊敬口气不难猜出,现在萨鲁曼应该还没投靠索伦,算投靠了,也还没被发现,而在电影中萨鲁曼一开始被发现了,后又将甘道夫囚禁在艾辛格”
“这样算来,剧情显然还没展开,算展开了,也是在剧情最开始的时候,此时佛罗多十有*还没离开袋底洞,甚至还没走出夏尔”
“而我现在是要尽快赶去夏尔,算不能在夏尔截住佛罗多拿到魔戒,也可以在其他地方劫道”
“夏尔、跃马旅馆、风云顶”
李阳念出这三个地方,也是剧情中佛罗多一路走过的必经地点,这三处,都是劫道的最佳地点。
最最关键的是,李阳只记得这三个地方。
从瑞文戴尔往后的剧情路线,李阳倒还记得一些,但在目前看来,剧情显然还没发展到那一步。
由以上不难看出,李阳的目的。
是的,李阳是要劫道佛罗多,得到至尊魔戒。
这是李阳在知道这是指环王世界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给自己定下的目标。
典型的反派人物作风。
但李阳并不觉得自己是反派,相反,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好人,只是被逼到了这个份上。
李阳从穿越之日起到今天,历时八天,作为穿越者非但没享受到小说中穿越者的待遇,比如锦衣玉食、美女美婢、虎躯一震便让各路人马甘当小弟等等福利。
一点都没有。
相反,李阳还成功的与正反两派,全都结下了仇,半兽人代表反派,精灵代表正派。
现在想想,连李阳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但事实是如此。
现在摆在李阳面前有两条路。
第一条是,自动向精灵认罪,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企求精灵族放过自己,并将铁箱子归还给自己。
李阳不作考虑。
第二条是,一咬牙一跺脚,直接投靠黑暗势力索伦,帮助反派灭掉正派,然后求索伦将铁箱子赐予自己。
别质疑李阳有没有这个实力,作为穿越者,在知道剧情的前提下,即使知道的不全,一样能做到这点。
索伦具备实力,李阳有剧情,两者一旦结合,连李阳自己都找不出失败的理由。
但李阳自诩正人君子,绝不会与黑恶势力同流合污--这是李阳安慰自己的漂亮话。
实际上,李阳完全是出于对索伦的不信任。
什么是反派,反派是坏得流油那种,投靠索伦,与索伦合作,李阳真的很担心索伦的诚信问题。
所以,李阳走出了第三条路。
单干!
既然要单干,自然少不了手段,李阳可不会天真的以为,光凭自己一双拳头,能从精灵族手中夺回铁箱子。
于是顺理成章的,李阳盯上了魔戒。
“反正我都已经得罪正反两派了,索伦不可靠,精灵也不会放过我,正反两面都没有我容身之地,现在也不差再抢一个魔戒了,干脆都给得罪死算了”
李阳颇有一种,要与全世界为敌的气势。
其实不然。
李阳很明智,他没有头脑发热的与精灵族硬干,也没有傻呼呼去找索伦,而是选择将正反两派,所有人都在乎的至尊魔戒拿到手。
只要拿到至尊魔戒,相当于拿到了所有人的命根子,有了真正挺直腰板的筹码。
当然,也会与所有人为敌。
利弊参半,但具体情况,还得看具体发挥,到时如何利用至尊魔戒,还得看李阳这个穿越者。
一路前行。
快到傍晚的时候,正苦恼于路程艰辛的李阳,终于看到了一个提高脚力的契机。
站在一块地势较高的草地上,李阳拿着望远镜举目四望,眉眼间竟是露出了喜色。
在不远处,他看到了一个人,长得人高马大,尽管头发有些邋遢,但还是难掩英武的脸庞。
充满阳刚气息的一张脸。
“又是一个和我一样的偶像派”李阳很快得出结论,目光却停留在那人的身下。
一匹马。
好俊的一匹马!
李阳压根不懂看马,但在这段时间没日没夜的赶路,别说是一匹马,算一骡子在他面前,也是好马。
只要能载人,都是好马!
“看看人家,人高,马大,这才是行走野外的必备行头,哪儿像自己,还靠两脚,跟人家一比,我都有种贫民的感觉”
李阳颇为眼馋的看了良久,终于狠了狠心,决定组织一场生平以来第一次劫富济贫。
李阳要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