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笙常伴在刘伶左右,平日交集的异性不是帅哥是型男,港岛的影帝十有**都有过接触,新生代小鲜肉更是见得不想再见。
审美疲劳之后,像一个天天锦衣玉食的人,突然有一天尝到了窝窝头,便被征服了。
而孙九霄在其中扮演的,正是那窝窝头。
他不像那些整日出入上流社会的豪绅名流,水笙第一次见到的,是孙九霄的蛮横与强硬。
所以,水笙对于孙九霄的依赖和亲近并不难理解,少女心思总是会被成熟的大叔所吸引,历经沧桑的孙九霄早已熟透。
水笙闭着眼睛,脸颊滚烫通红,良久良久,她才悄悄地睁开眼,用猫叫似的声音问道,“哥哥,怎么样了?”
看到孙九霄将双指搭在自己脉门上,专心致志的样子,水笙胸中不由又泛起一股暖意,脸蛋儿便更红了。
此情此景,被旁观者看在眼里,偏偏这些旁观者都是女人,除了阿木之外全都度过了青春期,自然知道小丫头心中在想些什么。
狄娜是最紧张的一个,作为一位优秀的助理,她在一瞬间想到了放任自流的后果,以及随之产生的连锁影响。
“这样下去,水笙会不可救药的上孙九霄,她的星途毁了。连带着,伶姐也要受到影响,我也要面临失业……”
想到这里,莫名的寒意使她打个冷颤,“不行,我必须做点什么。要不然……”
却在这时,听到眉头紧皱的孙九霄自语一句,“怎么会这样?”
“什么?”
所有人的注意都被吸引过去。
见孙九霄松开了手,抬起头,呢喃着,“不会是这样的,难道我的诊断有误?不,一定能找到解释……”
“狄娜,你带笙儿去休息一下。”刘伶适时地支走了当事者。
待水笙被带到休息室后,刘伶才迫不及待问道,“九霄,怎么样了?能不能治?”
“不能。”孙九霄摇摇头,坦言道,“因为我从她的脉搏,感受不到失常的地方。”
“那是说,没事了?”刘伶愣神片刻,失声惊呼。
“不,问题还是存在的,恰恰因为如此,问题十分严重。”孙九霄摇头,正色道,“在此之前,我曾经接肢体接触的机会,短暂的感受过水笙的脉搏,许多次都没有发现其中的问题,因为她的脉搏自然有力,完全不像是病人的样子,所以我一直以为她的情况还不严重。”
脉搏并不仅仅存在于脉门,只是因为脉门的律动最为强烈,所以号脉通常是以此处为切入点。
实际上,人的身体每时每刻都在律动,脖颈、胳膊、大腿,乃至是呼吸,优秀的中医都能从这里感受到明显差异。
“可,她确实还有病。”海伦博士咬着嘴唇,也不知该如何说起。
“对,这是问题严重的地方。”孙九霄点头,“顽疾缠身,却无法从脉搏中感受到失常,想想看,这是多么恐怖。”
“你是说……”海伦博士眼前一亮,迟疑着,将这个不愿承认的答案说了出来,“随着时间,病变的血液细胞已经和她融为一体……”
说到这里,海伦博士陡然改口,“不,病变的细胞已经将她同化了!”
海伦博士的解释是专业性的,正是孙九霄发现的严重问题,存在于水笙血液里十六年之久的病变细胞,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成为那瘦弱身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孙九霄犹记得在中医药学院听过的一节课,这是寄生虫的理论,寄生虫在与宿主达成和谐共处后,渐渐地,也会变成宿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以铁线虫为例,在铁线虫破体而出后,宿主便会因为大量蛋白的流失而导致休克,暴毙。
当然,铁线虫是不会寄生人体的,但存在于水笙血液中的病变细胞,却已经完成了寄生体向宿主的转变。
“如果只是单纯的灭杀这些细胞,我有办法,很多办法。”孙九霄说到这里,苦笑一声,“我可以在准备妥当的情况下,让他服下彼岸花毒,随着心脏的停跳,这些有害细胞会在分裂中死亡。但这些已经是水笙身体必不可缺的一部分,它们得不到再生……”
“会转化为单纯的,类似于白血病的症状。”海伦博士接上话茬。
“没错。”孙九霄点头,“紧接着,为了治愈这种病症,又会引发新的病症,周而复始,愈演愈烈,恶性循环。”
说到这里,孙九霄抬头仰望,“人体是奇妙的,任何破坏人体平衡的作为,都会带来不可想象的后果。”
孙九霄和海伦博士,一唱一和,好似在同台竞技,从根源开始将水笙的症状完全解析。
刘伶听得一愣一愣的,不明所以,颤抖的嘴唇开开合合,“那你告诉我,怎么治?”
她不懂医理,不知道该怎么办,同时也不想失去水笙,她只想帮那可怜的孩子摆脱病魔侵扰。
“按理说,水笙还有八年的时间。”海伦博士的心情,也很沉闷。
“是最多八年。”孙九霄从怀中摸出一个瓷瓶,“药停了吧,以后改服这个。”
“这个能治好笙儿么?”刘伶发疯似的抢过瓷瓶,“多少钱?有多少?我全要了!”
孙九霄拿出的是龙涎液,不是能以金钱衡量的天地瑰宝,它的作用实际上十分单一,以药力代替人体新陈代谢。
也即是说,饮下液体的同时虽然身体还在运转,却不需要摄取能量,细胞也不用分裂,吃喝拉撒这种事情都能免去。
当初雷少庭肾脏破裂,孙九霄是以此为助力,免去肾脏过滤的工作,才以针灸辅以九阳真气帮助雷少庭恢复到完美状态。
“药王谷!”
孙九霄原本也是一筹莫展,但听到刘伶的声音,猛然闪现灵光,“是的!陆家!陆家一定有办法!陆家是丹药世家,掌握着几乎所有古代丹方,一定有办法!”
想到这里,孙九霄拍案而起,“伶姐,我想到办法了!我要带水笙去陆家!”
“陆家,在哪里?”刘伶眼前也是一亮。
“燕京,平谷。”孙九霄不假思索。
“现在去么?”刘伶当即要让狄娜准备一切事宜。
“不。”孙九霄摇头,“暂时去不了。”
陆家传承千年,名燥天下,若是蝇营狗苟都能寻到,那便不是传说中的丹药世家了。
虽说孙九霄曾去过一次,但若是此刻再去,多半也找不到入口。
而且,陆家败于鬼佛之手,对于孙九霄并不待见,旁人若是带着水笙去求救或许还有生机,若是孙九霄带去,陆家必定不会出手。
所以,此事还需从长计议,幸运的是水笙还有时间,是龙涎液也能保证她的身体在半年内不会近一步恶化。
在此之前,留给孙九霄的时间也很多,他可以将中医联盟带上正轨,可以将天狼驱逐,可以将张琛惩治。
甚至,孙九霄可以替雪医金氏清理门户,动摇那千百年来从不出世的金家,让他们同自己站在同一阵线。
拥有了足够的资本,不仅限于鬼佛传人这个名号,孙九霄便能站在陆元亨面前,强压他将那些古代丹方交出来。
想到这里,孙九霄顿时又充满了干劲,他紧紧握着拳头,誓言在心中,在口中,“我一定会把水笙治好!一定!”
刘伶也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她将龙涎液还给孙九霄,“那好,等我把一切安排妥当,亲自将水笙送到你身边。”
刘伶适才想起,水笙还有一些时间,足够她完成《医痴》的拍摄,再向这个时代做暂时的告别。
既然如此,孙九霄便也没有留在港岛的必要了,他当即收拾妥当,阿木也在同一时间定下机票。
盘算一下,孙九霄还是分别向罗胜、周比利和华太太告别。
电话里,罗胜祝他一路顺风,周比利则是要孙九霄务必在对付天狼之前知会一声。
至于华太太,勉强将孙九霄看在了眼里,道了一声再见。
同一时间,刘俊风也接到了这个消息,虽然不甘,却还是拨通了范晓磊的电话,告诉他有件事要暂时搁置一下。
最后,在接回王小曼的时候,告别白玫,白玫笑着说等他下次再来,一定带他去体验兰桂坊的夜生活。
“再见,港岛。”
三点四十五分,望着缓缓下坠的港岛,孙九霄心中竟然升起一丝留恋,不过他很快燃起斗志,因为在雷州还有他的亲人、朋友和敌人在等待他的回归。
当水笙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孙九霄已经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了,小丫头遥遥望着北方的天空,脸上蒙着一层淡淡的哀伤。
孙九霄不告而别,却给她留下了无限的希望,想到这里水笙便破涕为笑,摆弄着手机,在她那很少发言的微博上发出“再见”二字。
刘伶摸着小丫头的脑袋,张口欲言,看到水笙笑着,笑着说道,“伶姐,我会振作的。”
说罢,水笙便重新看回北方的天空,心中,默默地为那个男人祈福,“哥哥,你一定要平平安安,长命百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