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镇以第79名的劣等成绩进入官场,升迁速度却非常惊人。十几年后,到仁宗生病这一年,他已是知谏院的言官了,也就是宋朝顶级官员。
5月初,仁宗病情刚刚见好、六塔河大灾刚刚过去,范镇没跟任何人商量,就直接写奏章提议立皇太子,确定国家接班人!他犯戒了,不仅得罪了皇帝,连中书省政事堂里的宰相们都对他怒不可遏!
皇上病还没全好,你就不能稍等等?病人本身就敏感,跟敏感的人说最可疑的事,你脑袋进水了?将心比心,仁宗统治天下30多年,恩德之厚古今第一,一旦病了,臣子们马上就有人跳出来给预备后事,忙着找接班人,换谁谁不急?
宰相们则更愤怒。这种大事,你居然绕过我们,直接找最高领导说事,你还把我们放在眼里吗?更重要的是:谁告诉你,这事我们是不想干的?职场里最讨人喜欢的是预先帮助领导完成任务,最烦人的就是搅了领导的好买卖。范镇你懂不懂?
其实,文彦博他们己在做这件事了。很可惜,仁宗皇帝的病太突然,所有步骤都被打乱。现在病刚有点起sè,突然间范镇就杀了出来…不管结果怎样,下一届皇帝的第一个提名人,就此变成了范镇!
身为大宋首相一把手,居然让底下人打了埋伏,这个脸丢的太大了。文彦博怎么忍都没忍住,让蔡挺把范镇叫了来:搞什么?做这样的事为什么不先请求?
范镇答:做这样的事,我不计后果。如先来请求,你们说不同意的话,这件事就不做了吗?
文彦博满肚子的话都被堵了回去。这就是官场潜规则的致命伤!它是潜在的,这世界虽很大程度上,潜规则更管用,可毕竟生活在阳光里。世界的主宰永远都是拿得上台面的那一套!得守法、得公道、得有正义!能不能做到这一点。就看你敢不敢挑白了说,让整件事大白于天下!
范镇就是这样!我不怕得罪你,你能拿我怎样?降职?给我小鞋穿?呵呵!当年我可是连状元都不在乎的哦!事实上文彦博也的确没什么办法。可身为首相,他能让范镇所有的努力都缩水!
从此刻开始,范镇前后共上书19道,整整坚持了大半年。可惜文件就在皇上和宰执间来回传递。一会交上去了、一会发下来了,范镇永远找不到确切的讨论人。不过这样也没能让他放弃。实话实说:一个人的坚持如能到了范镇这一步,不管他为的什么事,都足以耸动天下!
这世界上最有力的是阳光,什么潜规则都是在yīn影里才有威力的东西!范镇让这件事暴光了。舆论开始形成,有至少4个重量级人物站到了他身边。只是每一个都太特别了,各有各的招数,而每个人所得到的结果,也都各不相同!
即将登场的这第二位绝对是个大人物。此人一生,不仅让所有皇dì dū喜欢,就连皇后、皇太后们对他也青眼有加。尤其民间,声誉的隆重,比范仲淹有过之而无不及。至于官场里。更是好评一片。唯一例外是宰执集团。他和那位天地祖宗都不怕的副宰相是终生的死对头,连带着也就和那批人都水火难容!但这时是他蹿升时期,他能做到不仅让仁宗朝的宰相们喜欢他、提协他、甚至还听他命令!只不过在我眼中,他实在是个老顽固、老混蛋!
隆重介绍老顽固、老混蛋登场:司马光字君实。陕州夏县涑水乡人,生于1019年。因出生时他父亲司马池正在光州光县做县令,所以取名“光”此人出名极早,成名后着重宣传的是他7岁时就能给家里人讲《左氏chūn秋》。为他之后成为大历史学家作铺垫。不过谁都知道:他小时候真正名闻天下的是另一件事:司马光砸缸…
俗话说三岁看到老,从这件事里完全可看出此人的素质:勇于决断,不顾一切的实施!他一生一直都这么做。不管对象是一只缸还是一个国家!不过奇妙的是:这样一个人,能把这些都隐藏得非常好。让人看到的一面是循循儒雅、知书达礼、非礼勿做的一位圣贤。而他本应是比唐介还要凶狠凌厉的官场屠夫!为什么会这样?只有两个可能:1当时北宋所有人都瞎了。2司马光本人官场功夫实在到家,一边凶狠一边让全民族敬爱。会是哪个原因?大家去想…
说到这,貌似我有点唐突圣贤,和中国人心中普遍存在的司马大师的形象严重不符?到底怎样,让事实说话!世事纷繁杂乱,透过层层迷雾,我们会发现:整个立太子事件,就是司马光从外地官员进入京师官场的一场完美上位秀…
范镇写第一篇请立皇太子的奏章时,司马光还在西北的并州做通判。之所以离开封京城那么远,我们来回顾下他的仕途历程:司马光考中进士时才20岁,国家非常重视他,留在京城里做奉礼郎。这是殊荣,可他没接受,主动要求到边远南方去,理由很动人:他父亲司马池当时正在杭州做官。他的起步和包拯一样,化忠为孝,感天动地,一直在苏州做判官直到父亲去世。守孝结束,回到京城任职。不过很快就又出去了,司马光展现了他的另一面:绝对、完全、毫无保留地忠于领导。但大家请注意:这领导并不是那位叫赵祯的皇帝,而是当时的大宋独相庞籍!
历史记载:司马光对庞籍就像对父亲司马池一样的爱戴和尊敬。这不是乱讲,有无数事实来证明!最重要两点就是:1庞籍在狄青升官事件里被梁适搞倒后,罢相来到西北当官。司马光放弃国家正规安排给他的工作,跟着老领导下放改造。就是这样,他才来到了并州当通判;2庞籍在西北继续倒霉,他像老朋友范仲淹那样继续向西夏纵深处修堡垒,这就是罪过,都和平时期了,你为什么还要再生事呢?而和平的表现。就是西夏小皇帝在他妈妈和舅舅的英明领导下,隔三差五向大宋边境出兵。没大胜利,可小便宜定要经常占!那么请问:庞籍应不应该对西夏防那么一手、修几个堡垒呢?但结果就是庞籍被一贬再贬,直到病死。这期间司马光牢牢站在领导身边,曾3次上书声明庞籍的过错里有他一份,请把处罚分过来一半!
最动人的是庞籍死后,他穿上最正规衣服,请庞夫人到大堂上,像母亲一样接受他的跪拜,对庞籍儿子就像自己亲弟弟(《宋史.司马光传》:籍没。光升堂拜其妻如母,抚其子如昆弟)这在当时获得了所有人称赞及后世敬仰…
只是很奇怪:庞籍之死,官方派专人治丧,赠司空,加侍中,谥号庄敏。每一样都是生荣死哀,人家生前是正牌宰相,为何弄得像家人无依无靠,如没司马光照顾。就会流落街头,惨不忍睹的样子?
当然,我们可往好处想:领导死了,家里虽安康。但司马光对领导的爱,绝不会人走茶凉。做人要厚道,永远追随领导。对领导的亲人,比活着时还要尊敬和亲切…
总而言之。无论如何,这是个多好的同志啊!从这时起,他就有了个在官场里超级值钱的头衔。以后他写信给别人时可这样落款——“您忠实的司马君实”
6月20rì,司马光紧跟着范镇上了第二道请立皇太子的诏书。且与此同时,司马光给范镇写去了封私人信件。信里说这是件真正的大事,除非不说,说了就要坚持到底“愿公以死争之”
7月上旬,欧阳修、吴奎、吕景初等人也纷纷上疏请立太子。同时他们还把视线转向了当时另一大事——弹劾狄青!4年来,狄青让每一个大宋文人都坐立不安,如芒刺在背!每次他上街,立即就会出现堵塞现象。大家争着目睹大宋自建国以来第一位面有黥字的平民宰执。每个人都露出了发自内心的仰慕,与共同出身的认同。他们争相传颂这位传奇将军的事迹,更不用说京城内的禁军兄弟们了,他们的激动难以克制,这是整个武将群落的骄傲!近百年的欺压和屈辱,终于有了个扬眉吐气的老大!而这些都让文官们愤怒!准确说,是发自心底的不安!
首先就是韩琦。这位狄青在西北战场上的老领导,庆历新政失败后,被贬出京城好多年了,7月23rì才调了回来。只是职务低了好多,成了两府之下的三司使。心高气傲的韩相公,居然成了原下属、一杀胚贼配军狄青的下级。这实在让他忍无可忍,但还得忍。
话说宰相自古为百官之首,官员不论长幼,见了宰相都要行大礼,而宰相平身受拜,只需欠身拱手就可,送客从不下台阶。这规矩被富弼打破了,无论官员觐见还是布衣来访,富宰相均待之以同样礼节,送客出门,客人上马离去后才返回府第。这种谦谦儒雅的君子之风,也感染了当时朝臣。据说韩琦也一改当年作风,变得非常和蔼可亲,只是对狄青除外!虽多了几分客气,但绝无对侍两府大臣应有的尊重。而狄青呢?他是个面子很矮的人,心理总是不那么官僚。就像不愿去掉当年脸上的黥文那样,也不愿官升脾气长,对韩琦指手画脚。于是他还是像从前那样,经常去拜见韩琦的老母,且与韩琦儿子们平辈相称。
时间一长,他心里也难免郁闷。说出句话“我与韩琦功业官职相当,彼不过多一进士及第罢了”这就是问题关键!也正是文官集团愤怒的根本原因!何况狄青还得罪了另一个人。
当年韩琦高中榜眼,长街夸官,同时狄青犯罪入伍。之后韩琦当着狄青之面杀了焦用,且叫嚣“东华门外,以状元唱出者才是好男儿”王尧臣,他就是韩琦那届,以状元唱出东华门外的那位好男儿。这位了不起的状元帅哥比韩琦还郁闷,因他此时正是枢密副使、正好归狄青管,是狄青的正牌下属!是可忍孰不可忍!王尧臣每天看着狄青,那个气啊!于是他每天见到狄青,开门见山的问候总是重复一句话“枢相大人,可真是愈加鲜明了”而此时,他的目光正盯着狄青脸上的黥字。天长rì久,狄青终于火了。某天他突然微笑,注视着王尧臣“你如喜欢,我就送你两行,怎样”王尧臣脸涨得通红,半个字都说不出来。东华门外的好男儿,终于还是被一傻大兵给压倒了。这不是王尧臣一个人的耻辱,是整个大宋文官集团的耻辱!
当然这其中也包括首相文彦博。总有人把他和狄青比,当年收复贝州一城,就当了宰相,拿什么和狄青平复整个岭南相比?欺世盗名!只要有狄青在,文大人就觉得浑身上下都难受。
现在,终于到了拿狄青开刀的时候!同时这一年,老天爷像也很帮忙,天灾**不断。
天灾:天子之命系于天,所以皇帝病了,完全可归在上天降灾里。接着就是黄河治水失败。5月,开封地区下了整整一个月的大雨,最后结果是开封居民出行都得划船。7月,突然间有条1丈多长的彗星划过天际,亮度经久不散,直到8月才走。紧接着太阳也出事了:8月1rì,出现了rì蚀…
**:首先狄青家里出事了。好好的宅院,突然间半夜里“怪”光冲天,把开封府都惊动了。一时间街头巷尾都在传说和回忆中,以知制诰刘敞的总结最到位,他神sè慌张找到了当时开封府尹王素“大人请翻阅五代史,朱温当年的住宅就在狄青家附近。在他出生前夕,曾发生过夜里怪光出屋的现象。邻里还以为着了火,去救,却什么事也没。大人明鉴,现在狄青家的事是不是有些相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