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您实在是太厉害了!”葵虫看着那具还在地上冒热气的尸体,顾不得检查自身的伤势,翘起大拇指,却是由衷夸了一句。
蔷薇花佣兵团的成员都是狠狠点头,恨不得拿出玫瑰和最热烈的掌声。毕竟门萨的战绩太过彪悍,竟然砍杀了白银骑士,这让连骑士都不是的他们,感到无比钦佩。
门萨黑着脸,大声训斥着:“别以为讲两句好听的,就能把事情糊弄过去,虽这种勉强晋升的货色不值一提,但好歹也是个有头有脸的角色,你们怎么惹他了?”
“我们只是招惹了他,而你却是直接砍了人家,这到底谁更严重啊?”葵虫咽了口唾沫,只感觉此时的门萨无比威严,霸道,让他难以出一句反驳的话语。
等了片刻,让这颗奔腾的心脏回归正常,葵虫恭顺地拜倒在门萨面前,神情无比庄重:“感谢吾主的救命之恩!”
“哼!”门萨双手抱胸,却是怒气不减:“如果真心感恩,就给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清楚!要是没有个合理的解释,我就剁了你的第三条腿,风干了做腊肉喂狗!”
葵虫听了,只感觉两脚之间凉凉的,为了后半辈子的幸福考虑,他最快的速度回应着:“大人,这其实也不能怪我们!嗯!我们把货托付给了一个名叫苏苏的地商人,在他的运作下,那桶水卖给了镇上最爱美丽的玫瑰夫人,扣除上交给黑帮绿妖的保护费,净利润高达一百零三块金币。但没成想刚拿到金币,就被绿妖派出来的猎狗给盯上了,若不是反应及时,钱一到手就跑路,只怕这趟就回不来了!”
门萨皱了皱眉,稍微平静了些:“绿妖?还真是个没品的名字!这件事确实不怪你们,谁能想到黑帮收了保护费后,居然厚着脸皮在暗中下手,真是卑鄙!”
就在这时,葵虫拿出了一口装得满满的蛇皮袋子,里面传出的声音甚是清脆,两只铜铃大眼都在发着绿光:“大人,这一趟买卖真值了!我们只是走了一趟,就赚了这么多,如果多来几次,发家致富也不是白日梦啊!”
门萨:“你很缺钱吗?”
葵虫急忙道:“想要晋升超凡级别的心灵武士,就必须经历十二道痛苦,这其中每一道关卡都需要心灵宝石的搭配,您我能不缺钱?当然,如果您愿意资助我,那就另当别论了!”
门萨笑了一下:“想要我资助你成为超凡级别的心灵武士,那就必须向我效忠,不是口头上的,而是站在神面前,向我宣誓效忠。”
葵虫听到这,心情很挣扎,他还是习惯了当自由散漫的佣兵,向往那种闯荡世界的冒险生活,万分不愿意成为贵族家咬人的猎犬。
门萨没有逼迫他表态,事到如今,中间发生了那么多变故,他对掌控蔷薇花佣兵团这件事也算死心了,但多少还是有些不甘心。
“葵虫毕竟救过我一命……”门萨是那种有仇必还,有恩必报的性格,所以一直以来,都对葵虫很是纵容,但他的纵容不是没有底线的,如果葵虫不愿意成为封臣,而是打算依照心灵武士的天性,成为一名自由自在的佣兵,门萨也会尊重其选择,但不会继续优待他。
门萨知道这种想法很天真,他如今已经是领主,而不是快意恩仇的侠客,应该以利益为重,对自己有利的人就应该使劲笼络,而对自己没用的人就应该踹到旁边,这样的做法虽然残酷,但对发展领地来,却是必要的。否则,没用的人占据高位,有用的人不得施展才华,这样的领土迟早衰败。
想到这,门萨眼神一厉,身上又隐隐约约散出杀气来,当即率领众人穿过亡灵密道,折返西土镇。
他们这次的运气堪称豪华,一路走来,居然都没有碰见鲜血骨兵,最终有惊无险地回到西土镇。
只是害苦了灰老爹,只能随他们前往西土镇,等待下一趟旅行没办法及时折返风吼镇。
他倒是心大,对此毫不在意,反而扬言要在这里开一个铁匠分铺,把所有损失狠狠赚回来,暂时住在新星堡的马厩里。
“他知道我们能无损通过亡灵密道,自由穿两个城镇,让这个熊地活下去好吗?大人……”库发斯虽然立志做披着白袍,以传播守护神荣光的牧师,但心肠还是黑的。
门萨却是没在意这点,反而对众人加以警告:“这家伙可不是普通的熊地,都对人家客气一点。”
西土镇的夜晚,是宁静安详没有一丝杂音的,门萨站在新星堡的瞭望塔,从上面俯瞰下去,只感觉入夜之后,这个地犹如死神降临一般,了无生气。
他竖起耳朵,努力寻找着一点夜生活的痕迹,比如骑士训练中年轻人的喊号声,娱乐场所的莺莺燕燕,又或者黑帮的火拼和械斗,然而最终只从中听到野狗打鼾的声响,一声紧接着一声。
“夜生活不丰富,这明我的人民口袋中没钱啊!这不起波澜的夜色,还真是令人心烦。”
作为这片土地上唯一的贵族,门萨很自然地视自己为这里的主人,他将担负起保卫领民的职责,同时还要忧心领地的发展。
只是话锋一转,却透露出他巨大的野心:“我的人民没钱,那该用什么办法进行骑士训练,从而晋升巅峰骑士扈从,成为封臣呢?没有封臣,贵族制度可不完美啊!”
“其实,领主大人,您大可以向外界招揽人才,比如佣兵公会的三级心灵武士,又或者附庸种族里面的顶级高手,甚至是德伦公国那些不受欢迎的黑法师……”
库发斯正在抄写新星堡内珍藏的《圣》,他拿着鹅毛笔的姿势异常端正,但出的话却极其出格,堪称离经叛道的典范。
门萨曾经承诺过,只要发现亡灵古道,他就会资助库发斯到教会进修,现在是到了承诺的时候。
然而库发斯得到确定答案后,却是每一分每一秒都不想错过,连夜跑来新星堡抄写《圣》,为将来的院生活做准备,
“这就是有野心的男人!珍惜时间,而且主动出击为自己谋取好处,关键是脸皮非常厚!”门萨在心里给了几个评价,考虑到对极有可能是西土镇上唯一一个能写字读书的人,他比以往多了一些耐性:“我需要忠于我,并且有实力的人,而不是一帮桀骜不驯的恶棍,蔷薇花佣兵团就很有潜力,只需要培养一下,就能变成不错的帮手。”
库发斯停下笔,一脸认真地看着门萨,很是严肃地道:“作为您未来的牧师,我认为您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杀掉葵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