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最腐蚀男人心智的就是美人。
周朝七百多年,周幽王为了博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最终导致周朝走向没落。吴之战,吴国以西施腐蚀吴王心智,最终造就了三千甲可吞吴的神话。
然而嬴政不是周幽王,更不是吴王夫差,他或许也爱美女,但却不会为了美女放弃自己的终身志向。
但嬴政也有嬴政的弱点。
当嬴政创造的奇迹大,拥有的西多的时候,他就不想放弃这一切。
所以他开始追求长生不老。
在这个世,能够腐蚀嬴政志向的西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永生。
哪怕只是一丁点的希望,嬴政都不会放弃。
姜珝在前世就已经知道了这一点,为了瓦解嬴政的内心,姜珝编纂出了所谓的修仙六境。
为了让这修仙六境更显真实,姜珝还将自己前世看过修仙中的内容也记录了下来,有的是随笔,有的是后人笔记,也有的是姜子牙最初的想法。
一连十几天,姜珝都宅在府内修仙。
想要让别人相信修仙六境是真的,姜珝首先就要做到自己深信不疑,并且将这秘密严防死守,绝不能让人知道。
在咸阳过了第一个年,姜珝一如往常的低调,整日宅在府中不见外人。
当然,咸阳城内也没有人会拜访姜珝。
咸阳宫。
“姜珝这段时间都做了些什么?”
嬴政已经不是第一次问出这个问题了,自从姜珝到了咸阳,每隔几日总会问一遍这个问题。
“启禀王,姜侯仍是每日呆在府中,除了亲近之人外,就连府中下人也很难见到姜侯一面。”
李斯也不是第一次回答这个问题了。
姜珝的侯府中,的确有很多嬴政的探子,可他们连见都很那见到姜珝,更别是打探情报了。
李斯最初几次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还有些战战兢兢,生怕嬴政责怪他办事不利,但次数多了,李斯也就不放在心了。
嬴政低头批阅奏折,头也不抬的道:“姜珝在府中都做些什么?”
“看书?练剑?与人私会?沉迷美色?”
到最后,嬴政的声音有些严厉。
“这……”
李斯一时间难以回答,事实他都快要放弃打探姜珝每日的行为了。
反正姜珝也不出府,李斯只需如此禀报即可。
嬴政继续道:“姜珝何许人也?野心之辈!”
“他想王勾践卧薪尝胆,寡人偏偏不叫他如愿。”
嬴政、盖聂、李斯三人心里都非常清楚,以姜珝的志向和性格,他如此隐忍呆在府中足不出户,就正是明姜珝所图甚大。
姜珝是个聪明人,也很懂得审时度势。
正常来,那日昌平君府中宴会,嬴政已经表明了态度,姜珝至少也应有所反应才是。
嬴政那日召见姜珝,就是再等姜珝首先妥协。
只要姜珝愿意妥协,嬴政不介意与姜珝演一场君臣相融的戏码。
可是这么多天过去了,姜珝依然沉默。
嬴政心里清楚,姜珝选择沉默,其实就等于是在反抗,姜珝不愿意放弃代县的权利。
嬴政其实从没想过剥夺姜珝的军权,姜珝的才华放在战场,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嬴政想要的,是代县的治理之权。
然而即便如此,姜珝依然不肯妥协,想要将代县的军政大权牢牢抓在手里。
嬴政已经快要失去耐心了。
一句‘野心之辈从君王的口中出,那就是诛心之言,这几乎等同于姜珝欲要造反。
停下笔,嬴政抬头看向李斯,语气冰冷毫无感情:“姜珝终究是降臣,寡人不可毫无缘由治其之罪,否则天下将无人愿意降秦。”
姜珝入秦,燕、魏、齐、楚四国有心降秦之人皆看在眼中。
若姜珝死在了秦国,只怕这些人就要拼死反抗了。
在这种情况下,哪怕姜珝触犯了秦国律法,但只要情有可原,嬴政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这个前提却是,姜珝必须要真心降秦。
可嬴政已经等了姜珝很多天了,嬴政表明了态度,姜珝同样以沉默表明了态度。
所以嬴政再等,他一边等姜珝犯错,一边等姜珝妥协。
嬴政是有容人之量的,姜珝毕竟才刚刚降秦,心有顾忌也是人之常情。
嬴政甚至可以容忍姜珝在犯错之后在选择妥协。
但嬴政无法容忍有人阻碍他推行国策。
“李斯!”
“臣在!”
“三日之内,寡人要知道姜珝动向……”
嬴政的声音无比冰冷:“一个聪明人,一个野心之辈,他既然想要反抗,就绝对不会毫无动作。”
“或许他的棋局已经铺开……但寡人没有兴致和他下棋。”
姜珝若是敌将,嬴政愿意和姜珝争斗,并享受争斗的过程。
但姜珝如今已经降秦,若是姜珝仍与嬴政斗争,那无疑就是叛逆。
“是!”
李斯微微拱手,见嬴政挥手让他退下,李斯心翼翼的退出咸阳宫。
“姜侯……”
李斯看着天色,夕阳西下,天边一片残红。
“你究竟是这夕阳,还是那即将升起的新月呢?”
在李斯看来,只要稍微懂得一点政治,这个时候也不会选择与嬴政对抗。
而且就算姜珝放弃了代县的政权,姜珝其实也没失去什么,代县依然是姜珝的封地,姜珝的军队也依然驻扎在代县。
可姜珝选择反抗的代价,就是让嬴政渐渐失去耐心,最终兵戎相见。
而姜珝眼下身处咸阳,生死都在嬴政一念之间。
可李斯仍不相信姜珝如此无智,以姜珝之才,既然选择了反抗,那就表示姜珝有着一定的把握。
“咸阳……或许要大乱了!”
李斯心中微微叹息。
从姜珝来咸阳的第一天,李斯就看出了姜珝的有恃无恐。
那日在昌平君府邸的宴会,姜珝面对嬴政依然谈笑自若,不见丝毫慌张。
这一切都明了姜珝有足够的底气对抗嬴政。
可李斯不明白,姜珝的底气究竟是什么。
“这侯府,也的确该探一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