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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剑主 第两百一十四章 佣兵初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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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这傻鸟还以为自己是贵族呢?决斗,你有资格决斗吗?”刀疤脸大汉不屑的朝地上吐了一口吐沫。

    “对不起,不过您可以在这里揍他,只要不动用武器,怎么打都行,当然,失败者要负责赔偿损失。”酒保先是一愣,然后笑着说。

    酒保刚才也被安德说的一愣,不过他也是见过的人多了去了,很快就从安德有点尴尬的脸色上发现这位应该是不知道规矩,而不是刻意装逼。

    “额,好吧。”安德随手把短剑从腰间抽出来放在吧台上,扭头朝刀疤脸大汉那边走去。

    “啧啧啧——看他弹铜币的手法,还以为不是菜鸟,结果还真是个菜鸟。这么昂贵的武器就扔在吧台上?”吧台另一边,两名穿着妖娆的女冒险者嘀嘀咕咕。

    以安德如今的财富地位,虽然只是随手拿出一柄短剑,剑柄剑鞘上也没什么装饰,可那是他不喜欢在武器上加装零碎,短剑本身可也是精品武器。

    “你说谁会赢?”一头蓝发的女冒险者问道。

    “当然是菜鸟赢。”黄头发的女冒险者毫不犹豫的确定:“刀疤脸就是力气大一些,这菜鸟不知道是哪家跑出来的少爷,肯定不缺少武技训练——而且,你不觉得菜鸟走路的姿势很帅吗?”

    安德走路的姿势到底帅不帅,在每个人的眼中有不同的答案。

    比如刀疤脸,他不但不觉得安德走路的姿势,有任何帅气的地方,而且觉得特别别扭。

    明明对方就是那么普普通通的对他直走过来,没有任何动作,可是他偏偏有一种怎么都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心脏砰砰砰的猛跳,冷汗顺着额角流下。

    他想站起身来,可是腿脚发软使不上力;

    想举起人头大小的木头杯子反抗,可平时强壮有力的臂膀发不出半点力道。

    这简直就像是在他小时候最深沉噩梦的翻版。

    孤独弱小而无助的他,在黑暗中,独自面对渐渐笼罩过来的巨大阴影。

    “啊——————”刀疤脸狂叫一声,终于从浑身无力的噩梦中惊醒过来。

    可是下一刻,刀疤脸头皮一紧,五根手指如铁爪般扣住他的脑袋,可怕的力量让他全然无法抗拒。

    ‘咚——’

    刀疤脸的面孔正面朝下、沉重的拍击在桌子上,发出的声音让人不忍心猜测他鼻子形状是否完好。

    当然,刀疤脸自己倒暂时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他已经晕了过去。

    安德放开刀疤脸的脑袋,看了看自己右手,嫌弃的刀疤脸的衣服上擦了擦——刚才抓着刀疤脸的脑袋,不可避免的揩了一手油。

    这年头,就算爱美的贵族女性也不是天天洗澡,粗鲁的冒险者十天半个月能洗一次澡,就算是注意个人清洁卫生了。

    当安德回到吧台前坐下时,背后传来议论纷纷。

    “刀疤这是变成白痴了吗?连避让招架一下都不会了?”

    一名就坐在刀疤脸身边的大汉望着安德的背影,问另一名同桌冒险者。

    “哈,谁知道,脑子进水了呗?反正看着刀疤这混蛋挨揍,我是挺高兴。”另一名大汉笑道,甚至还为此端起酒杯:“为刀疤!”

    “为刀疤——”几名大汉一起笑着端起了酒杯。

    刀疤就倒在他们身边,这几条大汉不但没有半点同仇敌忾的意思,反而颇有些幸灾乐祸。

    实际上,除非是交任务领赏金,绝大多数冒险团都不会一起等在酒吧里,只留一个人在酒吧里关注任务发布才是正常举动——酒也是要钱的。

    所以,他们这几个人虽然坐在同一桌上,其实却是来自不同冒险团或者佣兵团的竞争对手。

    要是刚才刀疤占理也就算了,看在大家吃同一碗饭的份上,也会有人出手帮忙。

    可这家伙自己嘴臭,开口就诅咒别人出门死在野外,冒险者和佣兵对这种事情可是很在意的,为此被人打一顿着实不算什么——当然你也得打得过他才行。

    ————————————————

    安德刚才可没有放出传奇生物特有的威压,他纯粹是自觉不自觉的,根据刀疤脸体内气血运行节奏,对自己行走姿态做了针对性微调。

    这种针对性的微调幅度极小,甚至不是安德刻意为之。

    可怜的刀疤脸几乎是心念一动就被针对性压制,在刚才短短几步间、刀疤脸自己主意识都不知道,但是潜意识已经感知到不对。

    他的身体在极细微处的发力源头,从发力——被潜意识警告——再发力——再被潜意识警告,这种恶性循环在他全身上下,已经进行了上百次之多。

    别说他不过是个三级战士,就算是凝聚能量核心初级职业者也经不起如此反复挫折。

    只有中阶以上职业者、形成了体内能量大循环的高手,对体内体外都有所感知,才能知道对方在这几步中的种种针对性压制。

    “嘿,你可真棒!”酒保大拇指一挑,略微拍了个马屁。

    安德出手的高妙,自然不是一般人可以看得出来。不过,他走过去,把刀疤一把按在桌面上的情景却是人人都看得到。

    “哈,这不算什么。对了,你这里有朝圣*艾德特方向走的任务吗?”安德把还没喝完的麦酒端起来喝了一口,然后问道。

    “你要去圣*艾德特?”酒保还没回答,一个女声从旁边搭话。

    “嗯,我想趁着年轻出去游历一下,不过我没有什么钱,打算一边当佣兵,一边游历。”安德不在意的说着。

    “我们血蔷薇佣兵团正好准备去魔雷克城,如果你想去圣*艾德特,可以和我们一路,如果表现的好,我们也不是不收男人的哦。”

    黄头发、大多数时候被人称之为金发,这位金发的佣兵女郎面容刚硬中带着几分飒爽,她把脸凑到安德身边,一边说,一边用极具侵略性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安德的脸。

    安德现在的形象是一名年轻的剑盾战士,虽然略微扮丑了些,可在一般人眼里,相貌依然超过‘英俊’的平均水准——身体进化到安德这个境界,就算原本是丑鬼,相貌也要变得完美。

    “这位女士是血蔷薇佣兵团的副团长爱莲娜,血蔷薇佣兵团在博安特城赫赫有名、主要跑百合花领到圣*艾德特的商路。”爱莲娜在这里面子不小,所以酒保适时送上助攻。

    大战已经结束许多年了,但是在百合花领的政策下,附近几个国家的女性强者纷纷云集,因此在百合花领中,产生了许多以女性为主的商会、冒险团、佣兵团等等。

    这些女性为主的团体往往有比男性更强大的战斗力和向心力——没两把刷子就留在家乡嫁人了,谁会出来闯荡?

    当然,这些女性团体并不是不招男性成员,只是相对会更挑剔一些。

    “我能问问什么时候出发吗?”安德想了想,问道。

    经过刚才一抓一手油的糟糕体验,安德觉得,加入一个窥视自己‘美色’的女性佣兵团来体验人生,应该比加入一群臭气熏天的大老爷们团体要好一些。

    “如果快的话,我们三天后就走。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有一个小任务要完成——这也是对你的考验哦。”爱莲娜转了转手中的玻璃酒杯,把杯中红酒一饮而尽,笑着说。

    ————————————————

    血蔷薇佣兵团是一个复合型的大型佣兵团,足有两支中队的编制(也就是两百人),总部在博安特城。

    作为女性为主的大型佣兵团,收录新人其实是很慎重的,不但要有人员担保推荐,而且还要经过考核才能正式进入其中。

    她们甚至有自己培训新人和对应的内部晋升机制,并非阿猫阿狗都能加入。

    只是这种收录标准,对于从血潮领出来的战士们会相对放松一些。

    血潮领出来的战士,出名的守规矩且战力强横——大战已经结束了整整十五年,每年想加入血潮军、领到终身铁饭碗的战士不知凡几。

    可是血潮军编制只有五万人,退役一人才招收一人,考核更是严格之极,不仅要出身清白,还得考核武技,除此之外还要考核纪律和基础文化课程,许多长辈是血潮军出身的男孩都考不进去。

    这些男孩如果没办法加入血潮军,又不甘心就此平庸(他们往往还不是长子,也无法继承家业),就会离开血潮领闯天下,百合花领就是这些年轻人出门的第一站。

    这些血潮领出来的男孩一般家境还可以,能置备武器铠甲,受过教育,遵守纪律又能打,是许多百合花领女佣兵/女佣兵成家的选择对象。

    像安德这样武具崭新、武技不错、还识得字,却在很多细节上显示出菜鸟本质的人,又是在百合花领和血潮领交界处的博安特城出现,很是符合这种离家闯天下的形象。

    所以爱莲娜才会主动招纳他,不然,你以为什么人都能进入这种大型佣兵团吗?

    “你先住在这里。明天有个剿灭地精的任务,如果你通过考验,我们才会考虑接纳你为血蔷薇的外围成员。”爱莲娜指了指宿舍里的床铺,让安德进去休息。

    ————————————————

    第二天,一组六人的佣兵小队,搭乘马车来到博安特城外三十里的一处村落。

    艾比利灭国不过十五年,人口大量减少,因此许多村庄都荒废了。

    这处村庄是在六年前重新建立起来,为日渐繁荣的博安特城种植粮食等作物。

    最近,这里有村民发现地精活动的踪迹,引起了大家的不安。

    因为田地多年荒废,除了重新开垦出来的部分田地之外,在距离农田不远处的树林,茂密程度几乎赶得上森林。

    在如此复杂的环境下,博安特城出动正规军剿灭少量地精显然不符合实际;

    所以博安特城的管理者花一些钱,在冒险者行会中挂了任务,请少量身手高超的冒险者去清理地精,是性价比比较高的选择。

    长途马车颠簸了一路,终于在下午三点左右来到了目的地。

    马车在村口停下,众人走下马车,已经有一名中年男子带着两名农民等在村口。

    “是罗伯特村长吗,我是血蔷薇的穆琳。”蓝头发的女弓箭手迎了上去,自我介绍道。

    “穆琳女士,谢谢你们前来支援,不过你们人数是不是少了些?”罗伯特村长身材不高,但是肩宽背厚,手臂粗大,身上穿着一件有些破旧的皮甲,腰带上还插着一把刀。

    “请您放心,我们血蔷薇不会拿自己人的性命开玩笑。”穆琳正色说。

    “那你们要不要休息一下。”

    “不用了,我们一路都是坐马车过来并不累,还是早点解决问题比较好,不然天色晚了更加麻烦。”穆琳笑了笑,说道。

    “那好,我带你们过去——我们发现地精的地方就在村子外面不远,而且也不止一只。”罗伯特明显也只是客套一下。

    六月份的农田中,小麦一片郁郁青青,已经长到了人类大腿高度。

    “你看,这里、这里和这里,至少有十五只地精。”罗伯特严肃的说。

    农田的土地松软,拨开小麦,可以清楚看到农田中一片杂乱的小型脚印。

    一两只地精,对下地耕作的农民造不成什么威胁,但是十五只地精已经是一只比较强大的力量,如果有木枪和铁器,已经可以威胁到四五位农民的性命。

    “谢谢罗伯特村长,您带我们来到这里已经足够,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我们了。”穆琳弯下腰仔细观察了一番,然后站起身来,面带微笑的说。

    “请各位多加小心,地精非常狡猾,它们有时候会在树林里布置陷阱。”罗伯特有些不放心的叮嘱几句:“如果晚了,请会村子里,我为你们准备了住宿的地方和热水”

    “谢谢。”

    血蔷薇佣兵团固然有名,可这次来的人太少了,而且其中只有一位中年的盾斧战士看起来还比较靠谱,其他人不是女性就是过于年轻。

    不过,既然人家大包大揽,他也没法说什么。

    等到罗伯特离开,穆琳发号施令。

    “茉莉。”

    “没问题,交给我了。”

    茉莉是一位充满活力的年轻女孩,她吹了一声口哨,两只猎犬从她身后摇着尾巴跑了出来,在脚边欢快的绕着圈。

    “略特、弗雷恩,把它们找出来!”茉莉把两只猎犬带到脚印边上,指着脚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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