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朋四友,吃喝玩乐,这叫做“酒肉朋友”,朋友相聚,不谈工作,不谈学习,不谈政治,只谈个人之间私利私愤的事,这叫做“群居终日,言不乃义”。
而此时跟春风公子坐在酒吧包房内的芳芳,称得上是什么朋友呢?有人说,朋友这个词汇太广泛,情人或小三的关系,也可以称之为朋友,桃园三结义的刘关张,也可以叫做朋友,与你有过泛泛之交的过客,不妨也叫朋友。
春风公子的手机铃声想起,他掏出查看,是薛欣妍打来的,他对芳芳比划了一个嘘的手势,又在点歌机上戳了一下静音按钮,便悻悻地接听了电话。
“喂,老婆…”
他的声音有些发颤,并不是做贼心虚导致的,而是喝了太多酒,思维有些混乱,加之美人芳芳的迷惑,更让他很讨厌去应付薛欣妍的盘问。
“怎么还不回来?这都后半夜了。”
薛欣妍那冰冷的声音传了过来,让春风不由皱紧了眉头,但他还是客客气气地说:“跟朋友在一起,都是应酬嘛,哎,我也不想这么晚回去,但朋友太热情了,我盛情难却,就多喝了几杯。”
他支支吾吾的说着,一只手还揉搓着芳芳那富有弹性的美腿,惹得芳芳满面娇红,她靠在春风公子的怀中,温顺的像一只小绵羊。
薛欣妍能说什么呢,她又不是那种泼辣女子,只是对自己的婚姻有些绝望罢了,片刻后,她淡淡地说:“那你忙吧。”
挂断电话后,春风表现的有些不耐烦,他把手机扔到沙发上,疯狂地亲吻着芳芳,但迷乱的思绪中,他还保留着些许清醒,如果回去太晚的话,薛欣妍会产生疑心的,她心思敏感,性格内向,一旦胡思乱想起来,那后果是很严重的。
寻欢作乐也不能太过分,芳芳又没长翅膀,飞不了也逃不掉,只要他有大把大把的钞票,自己什么时候有需要,只要打个电话就可以了,随叫随到,悉听尊便,他就喜欢这样开放的女人,不像薛欣妍那般保守。
他抬起头,捏了捏芳芳那细嫩的脸颊说:“宝贝,我得回去了,改天在陪你玩。”
“不要,我还没玩够呢,哼…”
芳芳坐起身,嘟着诱人的小嘴,一脸不满的扭过脸去,表现的异常委屈。
春风扳过她的身子,涎着笑容说:“宝贝,不行呀,我必须得回去了,如果玩得太晚,我家里的那位婆娘会怀疑的,为了咱俩下次能再见面,你就先忍一忍嘛。”
芳芳斜睨着他,揶揄道:“你这么喜欢我,为啥不跟她离婚呢?哼,你跟他们一样,就喜欢尝鲜,三分钟热情,等过了新鲜劲,你又会去找其他姑娘了。”
“宝贝,你不能这样想呀,咱俩在一起这么久,我什么时候说过那样的话?你就安心做我的小绵羊吧,我亏待不了你的,听话。”
说完,他又低下头,吻在芳芳那白皙的脖颈上。
“讨厌啦…”
芳芳娇嗔着,他半推半就,并没有阻止春风对自己的“侵犯”,似乎非常享受这片刻的欢愉。
点歌机上的音量按钮再一次被点燃,屏幕中出现了一群妙龄女子跳舞的画面,她们搔首弄姿,眼神飞舞,目眩神迷,唱着一首颇有节奏感的英文歌曲,歌名叫《i gotta feeling-black eyed peas》,这首歌在大部分夜店都会放的,而且非常火爆,不仅具有很强的节奏感,而且歌词也很有挑逗性。
i gotta feeling
我有种感觉
that tonight's gonnaa good night
今晚
将会是个美好的夜晚
that tonight's gonnaa good good night
今晚将会是个美妙绝伦的夜晚
tonight's the night night
就今晚正合适
let's liveup
让我们纵情享乐
i gotmoney
我搞到钱了
let's spendup
去挥霍一空吧
go out and smash it
出去搞破坏
likemy god
就像 我的天哪
jump off that sofa。
春风拉着芳芳,跳着一段与这首歌极不吻合的广场舞,芳芳扭腰晃胯,肆意欢笑着,吊顶上的七色彩灯闪烁在这偌大的包房中,营造着一种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欢快气氛。
一曲完毕,春风早已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他拖着无力的身躯,走到沙发旁,捏着自己的外套,又搂着芳芳的肩膀,缓缓走出了包房。
酒吧外面却很安静,有三三两两的顾客,坐在吧台前互相攀谈着,也有一些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坐在女朋友的面前,正大声吹嘘着自己的“丰功伟业”,靠近窗边的位置,还有一对情侣,这二人却是出奇的冷静,时不时的低声交谈,并对外界的嘈杂环境置之不理,这正是杜宸宇和文兰。
二人的生活很有情调,而且在饮酒方面,谁也不肯低头,但都是点到为止,微醉小酌,这家酒吧也是常来的,在芳芳扶着春风走出来的一瞬间,杜宸宇便看到了这一幕,精明的他一眼便看看穿了这二人的关系。
他冷笑一声,又敲了敲桌子说:“你瞧…”
他向春风那边努了努嘴,文兰一脸迷楞地回过头,见芳芳搀扶着春风,正艰难地经过酒吧大厅,向门口走去。
“啊,不会吧,他跟欣妍结婚还不到一年,就在外面沾花惹草,胡作非为呢。”
文兰一脸惊讶地说着,见杜宸宇阴沉着脸颊,一双深邃的眸子里,也折射出冰冷的光芒,他站起身,在座椅上拿起外套,瞥了文兰一眼说:“你去结账。”
“呃,我看,我看还是算了吧。”
文兰也站起身,她眨了眨眼睛,杜宸宇那冷冰冰的面孔并没有震慑到她,她反而为春风的命运所担忧,哎,真是天作孽,尤可为,自作孽,不可活,你春风放着好日子不过,出来寻花问柳,背叛欣妍,别说让贵妇人知道了,眼下,杜宸宇都不会原谅他。
酒吧的琉璃门上,拴着一只铜铃铛,每次客人推开门走进走出,都可以听到那清脆的响声,当春风推开那扇门的时候,传入杜宸宇耳中的铜铃声,却没有那样悦耳,他尾随春风和芳芳的身影,走出了酒吧,文兰在吧台扫码付款。
“妈的,真冷啊。”
春风低声谩骂着,夜里的晚风呼啸而过,吹拂着二人的脸颊,黑漆漆的夜空,见不到几颗星子,反而是那清冷的月光,似乎比平时更亮了几分。
春风将外套穿在身上,又搓了搓双手说:“宝贝,你自己打车回去吧。”
芳芳也冻得直跺脚,她颤声说:“好吧,我都快困死了。”
春风搓热了自己的手心,又不安分地在芳芳的屁股上捏了一把说:“下次我一定陪你过夜,今天太晚了,我家里那婆娘已经把被窝帮我捂热乎了。”
“哼,你这是存心气我,明知道我回去后,没人疼没人爱,还说这样的话。”
说完,她又撒娇般的在春风的胸口上捶了两下。
二人满嘴的甜言蜜语,又都各怀鬼胎,芳芳觊觎春风的钱财,春风垂涎她的美貌,五十步笑百步,臭味相投,谁也别说谁,但他俩却没有回头看去,杜宸宇已经跟了上来,正一脸冰冷的看着二人打闹。
芳芳捋了捋头发说:“那我走咯。”
“宝贝,真想抱着你不松手。”
春风侧过身,满脸深情的抱住芳芳,眼角的余光扫过,见身后站着一个人,他皱紧眉头,厉声问道:“谁?他妈的,吓我一跳。”
他并没看清杜宸宇的面容,路灯昏黄,黑夜的暗淡愈发浓稠,春风揉了揉迷乱的双眼,放开芳芳,向杜宸宇的方向走了两步才看清,他又像见了鬼似的,连连后退,砰地一下,撞在芳芳的身上。
“哎呀,你见鬼了吧?”
芳芳扶住春风,又向黑暗处瞥了一眼,她不认识杜宸宇,但却被他那威严的气质和高大的身躯所震撼,这个男人即使不摆架子,也会给人带来一种无法僭越的气势。
杜宸宇伫立在漆黑的街头,一双锐利的眸子也散发着冰冷的寒光,如一头躲在黑暗中的饿狼,随时准备把他俩碎尸万段一般,让人不寒而栗。
“杜,杜大哥…那个,这位,这位是,是我的一位朋友,您不要乱想。”
春风语无伦次地解释着,他感到头皮发麻,脊背发凉,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杜宸宇,他妈的,真是倒霉,杜宸宇视薛欣妍为亲妹妹一般,但凡她受到一点委屈,杜宸宇都不会轻易的原谅他。
不远处传来一阵铜铃声,是文兰推开酒吧的门,急匆匆地向这边走来。
“他是谁呀,你为什么要怕他?”
芳芳一脸好奇地问道,她拉起春风的手,又被春风挣脱掉说:“你怎么还不走?”
“你说什么?”
芳芳满脸疑惑地看着春风,她没想到,春风翻脸比翻书还快。
“滚呀,这里不欢迎你,没看出来吗?滚远点,别让我在看到你。”
他低声嘶吼着,真有做演员的天分。
芳芳瞪大了双眼,轻声哽咽道:“你真是个混蛋,我问候你全家都不得好死。”
说完,她便捂着嘴,趔趔趄趄地向那黑暗的街头奔去。
杜宸宇穿着一套黑色的呢绒风衣,高大挺拔的身材如松柏一般,笔直有型,他双手插兜,目睹了这一场滑稽搞笑的闹剧,他迈开步子,缓缓走到春风的面前,盯着他看了片刻说:“真是狗改不了吃屎,烂泥扶不上墙,你连渣滓都不如,更不配得到欣妍对你的爱。”
文兰走过来,瞥了一眼春风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当初跟欣妍姐举办婚礼的时候,你可是宣读过誓言的,难道都忘了吗?”
誓言?那算个屁,不能当饭吃,不能给你带来丝毫的愉悦,更不能满足你的**,可笑的誓言,只会捆绑人的贪婪,束缚人的渴望,生活在当下的人们,谁还会傻里傻气地去恪守誓言呢?
“你俩误会了,芳芳只是我的一个普通朋友,我俩…”
“啪…”
杜宸宇抡起拳头,对准那张满是酡红的脸颊,重重地砸了一拳。
“哎哟,他妈的,你疯了吗?妈的,连我都敢打,你算什么东西,啊?”
春风骂骂咧咧,捂着血流不止的鼻子,一脸凶相的看着杜宸宇。
一辆出租车开了过来,明晃晃的灯光照亮了春风的脸颊,嗬,真是狼狈不堪,凄惨悲哀,出租车在路边缓缓停下,按了两下喇叭,见几人并没有坐车的意向,便悻悻地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