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撒在脸上分外的温馨。
哪怕是深秋,毕竟是位于大陆的南方,和号称四季如春的伊比利亚半岛不过隔着一条山脉,所以,即便依旧有着冬天的气息,但是,深秋时分却和寒冷格格不入,也只有飘着细雨的那几天,方才会有着冷意,不过,终究是海洋性气候,细雨极少,很少有绵延两三天的情况。
兰斯城是宜居之城,与之相邻的海港小城戛纳小镇,乃是皇室的直属领地,专门的度假之地,每当帝国北方大雪纷飞的时候,便有大量皇族南下。
因此,即便只是一个小镇,每到夏冬两季,也就格外的繁华。
汤姆森·杜兰哼着小曲,迈着轻快的步伐,迎着斜斜照射下来的阳光蹦跳着前行,就好像春天从林子里钻出来在原野里撒欢奔跑的麋鹿。
他的心情如同阳光一样跳跃着,充满了愉悦,就如这迎面而来的海风。
是的,对汤姆森来说,现在的生活就是幸福,和失去父母不得不带着妹妹在街头流浪的那段时间相比,简直就是天堂和地狱的区别。
所以,他非常的满足。
简直是如饥似渴地学习着华生·斯特朗传授给他的知识,无论是什么,哪怕是看上去完全没有用的东西,全都没有错过,至于华生交代下来的事情,总是会保质保量地完成,就算有着困难,也发挥着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努力地去解决,努力地去完成。
哪怕华生·斯特朗对他总是冷着一张脸,什么都是公事公办,很少有交流感情的时候,即便如此,对他来说,这个能够给了他和妹妹栖身之地的中年人也值得他尊敬。
现在这样的生活,他不想失去。
如果失去这一切,重新回到街头,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够保持着生存的勇气,那样的景象只是想想也就让他不寒而栗。
所以,他才会对华生·斯特朗如此尊敬。
当然,汤姆森也知道这一切的根源来自于谁,是因为瑞恩·夏尔,华生·斯特朗才收留了自己兄妹,也是因为心中上帝的指引,瑞恩·夏尔方才帮助他。
所以,上帝的指引他绝不敢违背。
这也是那天晚上,哪怕是对华生·斯特朗有着害怕,哪怕担心吵醒华生会被他把自己兄妹两人扔到街上去,汤姆森依旧敲响了华生的房门。
这是因为心中的上帝有着旨意!
按照次序来的话,上帝大过瑞恩,瑞恩大过华生。
今天,汤姆森心情如此愉悦,是因为他完成了华生医生交付给自己的任务,将准备好的药材送到了那栋小楼,交给了那些小姐姐。
这次药送完之后,基本上,那些病重或者有伤的小姐姐也就度过了危险期。
他也就无需每日送药,每日在这危险的街区穿行,要知道,这段时间他在这些街巷奔走,基本上,每天都能瞧见那些街头混混火并的场面。
红胡子死后,这片街区失去了统治者,也就没有了秩序,自然各种牛鬼蛇神都钻了出来。
这段时间,华生诊所的主要客人就来自于那些家伙,让他们忙得不可开交,哪怕华生额外请了一些护士来,依旧忙不过来。
这不算什么,忙累而已!
有时候,甚至有敌对的两伙人同时前来求医,在诊所碰上了,立刻又要展开全武行,要把诊所变成战场,多亏华生医生经验丰富,知道会有这样的情况,所以,事先就请来了两个巡警助阵,两个穿着制服拿着警棍的巡警坐在诊所内,那些街头混混也就打不起来,最多只能相互以粗口送给对方。
华生医生在这片街区虽然有着面子,但是,也不可能指挥得动这些巡警,就算给钱,那些家伙也可能只拿钱但是不办事。
说实话,有时候这些家伙的信誉还不如街上的混混。
所以,这些穿着黑色制服的家伙有着一个外号,被绝大数市民称之为黑猪,又蠢又笨又贪吃的猪,并且,心黑无比,比那些街头混混还可恶。
不过,这片街区的巡警不敢随意对待华生医生的请托。
这些家伙都参加了前段时间的那次事件,他们在盖茨探长的率领下气势汹汹前来诊所,原本以为可以发一笔意外之财,医生,哪怕是贫民窟的医生,怎么也会有着油水。
只是,他们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局。
虽然,这些家伙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因为瑞恩和盖茨之间的接触是私下的,他们并不知晓,但是,他们是有眼睛的,亲眼看见了盖茨探长表情的变化,也明白前倨后恭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清楚华生医生是一个他们惹不起的存在,背后肯定有着靠山。
所以,面对华生的请托,巡警们也就无法拒绝,也就入驻了诊所。
幸好华生非常明白事理,哪怕是有着靠山,对他们的态度也没有多么恶劣,并且,还按照规矩有红包送上,所以,这些巡警也非常的尽职尽责。
当然,他们只能保证诊所没人捣乱。
这片街区的乱象,巡警们早就清楚。
出动警力阻止?这个选项并不在警察分局的那些领导的计划内。
类似的事情经常在十六区内发生,一旦某个街区的老大死掉了,为了争夺地盘,总会乱上一阵,就像清鱼塘一样,把某些不需要的残渣扔掉,如此之后,方才能够迎来新的老大。
大乱之后方才有大治!
总之,不管是哪一个老大主宰这片街区,都需要获得警局的支持,每个月的例规是多少,只会多不会少,所以,警察才不会管这些街头厮杀。
至于无辜的人被波及,被连累,那只能怪他们自个儿倒霉了。
反正,住在这街区的都是一些穷光蛋,没有什么背景可言,死了也就死了,随便找个理由便可以解决,至于凶手,这条街区,每天都有混混死在街头厮杀中,背上凶手的名字也算是他们死得其所了!
每次从这些街巷穿行,哪怕已经熟悉无比,汤姆森还是有些心惊胆战。
他不想成为被波及连累死掉的无辜者。
现在,他结束了最后一次送药,明天无需再在这危险的街区穿行,心情自然愉悦无比,在奔跑中,甚至哼着了小曲,难以控制自己的愉悦。
“汤姆森……”
耳边有人在喊着他的名字。
汤姆森·杜兰稍稍停下脚步,
不过,他并未彻底停下来,只是不再哼着小曲,因为那声音就像是来自记忆深处,就像是错觉,而非真的是在耳边响起。
所以,他继续向前奔跑。
“汤姆森,你跑什么跑?”
声音突然拔高,隐隐有着愤怒。
记忆深处,有类似的声音钻出了心底,和现实中这耳边飘荡的声音重叠起来,汤姆森的心脏就像是被谁的手紧紧揪住一样,突然间,停止了跳动,
过了一阵,那只手方才离开,心脏重新跳动起来,就好比有人在打着急促的鼓点,那鼓点在胸腔内剧烈地回荡,让他几乎忘记了呼吸。
汤姆森的眼角抽动着,他缓缓停下了奔跑。
眼角余光处,一个熟悉的人影从巷子拐角闪现出来。
那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蓬松的卷发好久没有整理过的关系显得非常的油腻,上面有着灰尘,又像是头皮屑,脸型瘦长,典型的马脸。
细长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单薄的嘴唇,同样眯成了一条线,脸部中间的鼻子像山脉一样高高隆起,鹰钩鼻,非常的显目。
这会儿,这个人正大笑着。
一副和好友久别重逢分外欣喜的笑容。
“我还说看错人了呢……小汤姆森,好久不见啊!”
汤姆森脸上的表情急速变换着,待他转过身,所有的表情都消失了,脸上只有笑容,同样是那种非常欣喜愉悦的笑容。
“于连大哥,你好,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
于连走到了汤姆森跟前,他穿着一件花花绿绿的皮夹克,身下是一条绷得很紧的黑色皮裤,这是典型的街头混混的打扮,尤其是他手中的那把蝴蝶*刀,这会儿正在手指间舞动着,闪耀着刀光,就像是翩翩起舞的蝴蝶,挽刀花,这是混混们的招牌。
带着妹妹斯嘉丽在街头讨活,汤姆森也做过一些违心的事情,很久以前,他曾经在于连的手底下讨活,当然,那时候,于连也是听命于人。
兰斯城内有着许多小偷帮派,尤其是在南城,这些小偷大多以少年人为主,被人组织起来形成了帮派,流连在街头,专门偷人钱包。
他们便隶属于一个小偷组织。
每天的收获,自己只能得到极少部分,大部分都要交给上头。
每个人都有着任务,如果没有完成当天的任务份额,还要遭到上头的毒打,这些小偷组织挂靠在大型帮派的名下,红胡子的组织就有着这样的部门。
不出意外的话,汤姆森日后会成为监狱的常客,甚至,会成为街区的无名尸体,对他们这些孤儿来说,这就是悲惨世界。
不过,后来出现了意外。
这个意外就是现在出现在他面前的于连带来的,一切的开端就是来源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