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换了?”
秦风走上前来,往里面看了看,发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里面是一副时常住人的样子,饮水机依旧亮着。
餐桌之上,还有一些简单的食物。
“世音,你今天还有人住呢?”秦风回头问道。
“没啊,这儿就只有我们两个住啊。”李世音摇了摇头,停顿了一下之后,举了举手:“我想起来了,我们当时还请了一个保姆,叫王姨。”
“这里面,住的恐怕就是你们家的保姆了。而且饭桌之上,有四五个饭碗,上面还有些水渍,里面住的人恐怕还不少。”
秦风注意到了在饭桌之上的饭碗上面的水渍。
“我不怎么熟悉那个王姨,当时请来还没几天,我就去上学了,后来就去缅点旅行,再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门换了钥匙了。你来踹开。”
李世音说完之后,将身边让给了秦风。
秦风动了动脚,向前一踹。
顿时,“砰。”
大门被彻底踹飞了。
随即秦风他们也走了进去,李世音在大厅之中四处走动,检查着好些东西:“这不是我的,这也不是我爸的,这些都不是我的。”
李世音发现,在大厅之中的格局都换了一种档次。
许多不属于她和她父亲的东西,出现在了这个房间之中。
而这个动静也惊扰了楼上的一些人,顿时有一个揉着眼睛的啤酒肚男子下来了,一下来看见大厅里有人就骂道:“你们谁呀,跑到了我家来,还把我家的门给踹坏了。”
“你是谁?你怎么会在我家?”
李世音走动了两步,用一种审视的目光的看着他。
“我也想问你,你为什么会在我家,还踹坏了我家的门,信不信我揍你。”啤酒肚男子撸起了袖子,就想要在揍人。
而李世音丝毫不慌,她现在可不是一个什么普通的小女生,在她腰间可是有一把手枪的。
她可是刚刚从战场上退下来的。
她走到了被秦风踹飞的那块门牌面前,门牌被砸进了沙发之上,弹出了一卷卷的棉花,而上面有一个门牌号。
“3A419,我在这儿住了十多年了,我还能走错不成。我还不信,有人有胆子把我家的房子给卖了。”
李世音不可能走错的。
她在这儿住了数十年,肯定不可能走错的,至于有人使用手段卖房,谁不知道这儿住的是临州警察署长啊。
差不多是临州官方第一人,谁有胆子将他的房子卖了。
“老公,谁呀,打扰我睡觉。”
这时,从楼上又走下来了一个穿着睡衣的中年女人,下来之后,伸了伸懒腰,可是当她看见李世音的时候,动作一下子就僵了。
“王姨,这是我的睡衣。”李世音咬牙切齿的指了指这个中年女人。
水桶腰的身材,穿上了她粉红色乖兔子的睡衣,显得极为维和。
那件睡衣,是她父亲买给她的。
“老婆,这谁啊,在我们家大呼小叫的,真的是。”啤酒肚男子,依旧是一脸不爽的说道。
“这是之前的雇主。”王姨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然后走到了李世音的面前,低着头说道:“世音啊,不好意思,这是我丈夫。因为你们走了,房子空荡荡的,我害怕出什么事,就让我丈夫来当保安了。”
不过,在他刚刚说完之后,在楼上又下来了好几个男子。
“妈,吵什么呢。”
“大姨,吃饭了不,我饿了。”
“卧槽,这些家伙是谁呀,来我们家干什么?”
那几个男子,站在王姨身后,有些理直气壮的指着李世音。
“这些家伙,也是你请的,所谓的保安?”
李世音气的身子发颤。
鸠占鹊巢!
事情很明显了,这个王姨,这个自己请来的保姆,因为自己与父亲都不在,所以把自己的家给占领了。
还喊了一堆亲戚过来!
“王姨,我父亲对你不薄吧,每个月的工资没有少过给你吧,现在你居然如此的狼心狗肺,你对得起我爸么?”
李世音想到,往常自己父亲,因为觉得王姨家中条件不太好,每个月还给她加了一千的工资。
现在,居然如此的狼心狗肺。
“我这不是打不通你们的电话么,正好,我亲戚都没有住过豪宅,我就让他们来看看,见见世面。”王姨连忙解释道。
李世音的电话早就被丢了,而李天志的电话更是自己直接丢了,当卧底,还把原来的电话留着,简直就是找死。
所以她才会打不通电话的。
她也知道李世音在缅点被绑架了,一连一个月都打不通电话,让她以为李天志已经牺牲了,而前几天李天志牺牲的事情传了出来。
彻底让她心安了,李天志都死了,那他的女儿多半也死了。
这个豪宅归自己加了。
哪能想到,现在这个李世音又活着回来了。
“见见世面?你们在这儿,住了恐怕不下一个星期,都以我家自居了,还穿着我的睡衣,住了我的房间,你还要不要脸。”
李世音直接骂出了口。
王姨低了低头,不敢反驳。
不过那个啤酒肚男子,却是丝毫不慌的,走到了冰箱里面,拿了一瓶白酒出来,开了,倒了一杯:“这酒不错,醇香。”
“那是我爸的酒。”
李世音走到了冰箱面前,又将之打开了,然后气的一双拳头都捏了起来:“我爸有七瓶美人香,每一瓶都是珍藏的,王姨,我爸应该千叮万嘱的跟你说过,谁都不能动那几瓶美人香。而现在,七瓶,就只剩下了一瓶,你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
“这……”王姨不知道说什么。
不过那个啤酒肚男子,却一屁股坐在了柔软的沙发上,舒舒服服的又饮下了一口白酒:“小姑娘,说话要说清楚,这是我家。我女儿嫁了城中,住房管理局的王经理,这套房子已经换到我名下了。现在请你出去,不然我可以报警抓你,私闯民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