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另一边,郝新明左思右想还是不得其解,他自诩是个聪明人,要不怎么能顺顺利利的考上清大呢?可说起追女孩子这种事儿,还真就是生平头一遭,丁点儿经验全无。
在毓秀那头碰了壁,千挑万选的礼物也没送出去,郝新明无比心累的回到了家。
这不是休息日吗?郝妹也在家里,瞅着她哥一脸垂头丧气的推门进来,顿时乐了:“咋了?摊上事儿了?来,跟我说说,叫我也乐一乐!”
搁在平日里,郝新明一准跟他妹干一架,可今个儿他是真没这个劲儿了,随手将大袋子往前一推:“送你了。”
“啥玩意儿?”郝妹就跟拆炸药包似的,小心翼翼的打开了大袋子,等发现里头装的是一件簇新的羽绒服,顿时心头一喜,“新衣服?送我的?我看看……噫!”
从心怀忐忑到欢呼雀跃,再到极度嫌弃。
郝妹面上的表情快速变换着,最终表现为一脸窒息。
要说这件羽绒服吧?郝妹以前也是见过的,要知道,郝新明带毓秀去的那家百货商场,原就是郝家姐妹最爱逛的那一家。早在刚降温那两天,郝妹就跟着她的同学好友一道儿逛街添新衣去了,自然也看到了那模特身上穿着的这件羽绒服。
咋说捏?
颜色还是挺不错的,粉嫩嫩的,特别适合十几二十岁未婚的小姑娘穿。只是这个款式吧,中年妇女的大领子,上面全是一层有一层的毛毛,没有帽子就是一匹毛领子。以为只有这样?不,胸前还有双排扣,两个胳膊却是短款的,胳膊肘以下又是毛茸茸,直到手腕处。这还不是最可怕的,那会儿郝妹还特地转到模特身后瞧了瞧,发现这衣服啊,腰部也都是毛毛,从下摆绕到背后,足足有三层。
领子一匹毛,袖子一匹毛,下摆一匹毛。
关键这年头的羽绒服还真就没后世那么美观,为了固定好羽绒,衣服前后倒还罢了,胳膊上那是一圈又一圈的线轧,配上这款式这风格……
当时,郝妹就忍不住吐槽,说谁那么傻会买这个?
而现在,她知道了。
看着这件眼熟的衣服,她窒息了,颤抖着声音:“哥……”你有病?
“不用谢。”郝新明心好累,他那天带毓秀去百货商场买衣服,当初一眼就相中了模特身上的这一件。结果,毓秀没看上,买了另外两件。那会儿他还以为是毓秀跟他的眼光不同,后来想想,应该是因为价钱吧。
这件贵啊!它浑身上下那么多的毛毛,能不贵吗?
郝妹翻来翻去看了一会儿,忽的扭头无比震惊的说:“吊牌呢?你把吊牌剪了?”
“嗯。”不然咋装作是家里姐妹穿过不要的旧衣服?
“你把吊牌剪了,我还咋换呢?”虽说卖出的衣服不准退还,可规矩是死的。退肯定是不行的,但可以换其他衣服嘛,大不了换一件比这件便宜很多的,这些都好商量。结果这眼瘸的哥哥居然还能耐到把吊牌剪了?!
“那么多好看的你不买,你这是啥眼光啊?愣是买了个又丑又贵的,还把吊牌剪了,你咋那么能耐呢?”
“你不试试咋知道丑?穿模特身上可好看了。”
郝妹不敢置信的看着她哥,心说你以为我没见过模特穿这个?当下,她一发狠心,立马试穿给她哥看。
然后……
这衣服原就是郝新明特地买来送给毓秀的,又因为他当初陪毓秀去买过衣服的,暗暗记住了毓秀的号子。也就是说,这衣服是毓秀的号。毓秀是身量偏瘦小的南方妹子,而郝妹则是典型的北方人,俩人的号子不同,哪怕冬天的衣服刻意放宽松了一些,那也还是有些小。郝妹费了些劲儿,塞是能塞进去的,可结果仍然是无比惨烈。
一匹大毛领啊,腰上下摆背后三圈毛毛,外加袖子两大坨毛绒绒,再配上粉嫩嫩的颜色……
郝新明凝神看了一小会儿,忍不住拿手指了指他妹,口吐芬芳:“像一头熊。”
“是你眼光太差了!你眼瘸!!”
“明明是你长得不行,你太丑。”
“我跟你拼了!!”
一出惨案在毓秀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了。其实,郝妹不知道的是,她哥在外头败坏了她的名声,还自家姐妹穿过不要了的旧衣服,谁家姐妹会买这么丑的衣服?这要是最终俩人没成也就罢了,万一这要是成了,毓秀还不得认为她小姑子年纪轻轻就眼瘸了?
幸好,郝妹啥都不知道。
而郝新明在稍晚些时候,给他表哥打了个电话。
他只有一姐一妹,也没个亲兄弟,偏他爸也是类似的情况,弄得他别说亲兄弟了,连堂兄弟都没有。也就是姑姑家的表哥,比他大不了几岁,以前也常在一道儿玩,关键人家才是人生赢家,前不久就已经抱得美人归了。
电话通了以后,他就将情况大概的说了一番,没提毓秀的名儿,只说是京大的一个学生妹子:“……哥你说她为啥不收我的礼物啊?”
“你都不要的送给人家,你觉得合适吗?还是你家姐妹穿旧的衣服……你糟蹋谁啊?万一她收下了,她能看不出来那是新的?你这不是伤人自尊?追人是这么追的?”哪怕没亲眼看到这一幕,他表哥也是一脸的窒息,差不多就跟郝妹看到那件奇葩羽绒服一个表情了。
“原来是这样啊!”郝新明大彻大悟,他伤害了一个自尊自爱自强的好姑娘还不自知!幸好,表哥及时提点了他,他深刻的反省了自己,特别惭愧自己用钱羞辱了毓秀。
深深的忏悔之后,他又向他表哥求助,问到底应该怎么追女孩子。重点是,他喜欢的女孩子家里条件不太好,反正没表嫂那么好的家境。
他表哥想了想,还真给出了个主意:“你实在想帮她可以经常请她吃饭,一般人对请吃饭不敏感的,尤其你找点那种老店子,好吃不贵的看着不起眼,别老动不动就送东西,你送了东西她收了能不回?她要回礼能不花钱?”
“就这么简单?只请吃饭?”郝新明有点儿怀疑,因为他并不觉得毓秀是个吃货,光请吃饭能把人追到手吗?可想起他在前不久的婚礼上看到的表嫂,那确实是个大美人,所以应该信任他表哥一回?
迟疑了半晌,郝新明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心里的疑惑:“哥,你就是请嫂子吃饭……就把人追到手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瞬,很快就又传来了他表哥自信满满的声音:“你懂个球!我跟你嫂子那是一见钟情!就今年五月中旬,我俩在饭局上碰了面,她当时就看上我了,之后去书店逛了逛,又吃了两回饭,跟着就见了家长,办了订婚酒。这不,前阵子就领证结婚了……我跟你嫂子那是一路顺顺当当下来的,这叫啥?水到渠成,丁点儿坎坷都没有的,所有人都祝福我们,你小子羡慕不来的。”
及至挂了电话,郝新明还是有点儿迷茫。
所以,他表哥给出的主意是,多请客吃饭?哦对了,还有他表哥亲身经历的,去书店逛逛?这个倒是可以有。
呆坐了片刻后,郝新明又忍不住拨通了电话。别看他兄弟少,可他有姐夫啊!
“喂,姐夫,你当初是咋追的我姐?”
“你小子啥意思?那会儿要不是你个小兔崽子从中作梗,我用得着那么辛辛苦苦的追你姐?我告诉你,你当初造的孽,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啪!电话挂了。
郝新明无比心塞,瞅着时间也不早了,他又敲开了他妹的房门:“我问你个事儿……你说像你这样的年轻女大学生,喜欢啥样的男孩子?”
“只要跟你不一样就行!”
一圈绕下来,郝新明觉得,还是他表哥人好,难怪能娶到像表嫂那么好看的媳妇。
他觉得他人也不错,所以成功的概率还是很高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接下来郝新明没少往京大跑。这直接导致了一个后果,毓秀本来是打算在学校附近买些御寒装备的,被郝新明一带,虽说最终是没去百货商场之类高档消费场所,可还是叫拐到了别的个体户门面里,买了差不多中等价位的手套围巾帽子。
好在,这年头的东西当真就是一分价钱一分货,完全不带任何掺假的。而且郝新明到底是京市本地人,在很多生活常识方面,他要比毓秀强多了。只不过因为家庭环境的缘故,他对价钱不敏感。
其实毓秀也是对钱不敏感的,先前她是因为口袋空空,这才忍住了没买东西。都不能说是忍住了,没钱啊,有啥忍不忍的。眼下,二百块钱到了手,哪怕她被劝着将钱存了起来,可取钱又不麻烦。
只这般,她听从了郝新明的建议,放弃了好看但不中用的毛线手套,选择了厚实的皮手套。那皮手套是真的暖和,外头是皮子,里头衬得是羊羔毛,别提有多舒服了。还有帽子,也是以保暖为主的,毕竟北方的冬天是真的冷,尤其对于毓秀这个原先就很怕冷的南方姑娘而言。反而围巾是最便宜的,就是普通的绒线围巾,学校里还有人自个儿织围巾呢,可惜毓秀不会,她买了一条看着最厚实的。
三件套齐备后,日子一下子就好过多了。
这还不算完,毓秀偶然间看到宿舍里有个姑娘买了个汤婆子,这玩意儿好,灌上热水能管至少七八个钟头呢,而且看着就结实耐用,买了起码能用好多年。
及至进入了十一月里,集体供暖开始了,学校的开水房也从原先的一天两次供应热水,改为了一天三次。其实从这个时候起,才是真正的学期过半。毓秀也逐渐适应了她的大学生活,开始努力吸收知识,尤其算着期末考试不远了,她一面上课一面开始复习前面的内容。
几乎从这个时候开始,郝新明就约不出人来了。
毓秀的确是对钱没概念,可其实她对物质需求也不高的。眼下,过冬的装备都齐全了,宿舍、教学楼里也都开始供暖了,吃喝的话,学校食堂有荤有素有汤,主食也不像她原先想的那样只有包子馒头,反正对她而言,生活已经步入了正轨。既如此,她还出去干啥呢?
郝新明屡次邀约屡次失败。
偏偏他还是那种越挫越勇的性子,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他发现毓秀是拒绝所有人,而非针对他一人。
因为连学校里举办的活动,毓秀都不参加了。
对此,张杨就很头疼。她年岁要比毓秀大两岁,既是京市本地人,又是宿舍长,本身就是一个对学校活动格外热衷的积极分子。也因此,最开始她是想带全宿舍的人一起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的,可毓秀总是不去。更确切的说,最开始毓秀还是配合的,大概也就配合去了一两回,就再也叫不出来了。
久而久之,张杨也就索性不喊她了。
喊不动啊!
宿舍里其他人都去扑腾了,就毓秀一人,要么在宿舍里看书,要么去图书馆看书,要么就在自习室学习。不是说学习不好,事实上能考上京大的,就不可能有学习不好的人。可大学跟高中是不同的,在大学里除了学习成绩外,课外活动也是很要紧的,尤其是学校组织的一些集体活动,哪怕不积极参与,那也不能直接不去。诚然,辅导员不会因此把毓秀怎样的,可时间一长,以后要是有什么评过一回,见毓秀浑然不在意,她就没再开口了。横竖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你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前途,别人才懒得管你。
又一个休息日,郝新明一大早就兴冲冲的过来找毓秀,他觉得这次有十足的把握将毓秀喊出去。
在女生宿舍楼下等了半晌,毓秀全副武装的下了楼,也不说话,只一脸无奈的看着他。
“苗同学,我帮你找了个活儿。”郝新明难掩兴奋之情,天知道他先前从甄卓凡口中得知毓秀家境贫寒时,内心有多愧疚。幸好,他表哥的一哥们听说了他的事情后,主动施以援手,说可以让毓秀去亲戚家开的书店里帮忙,双休日节假日去就行了。
勤工俭学嘛,很常规的操作。
毓秀一脸的迷茫。
当下,郝新明就将事情仔细的说了说,当然那些不重要的人物就不用提了,重点他急人所急,看出了毓秀现在最紧要的事情,又强调勤工俭学是学校一直所推崇的。
——这些话他在过来的一路上已经推敲过好几遍了,生怕一个不小心又伤害了眼前这个自尊自爱自强的农村姑娘。
可毓秀还是一副茫然不解的表情,半晌才弱弱的问道:“我现在最紧要的事情……难道不是好好学习吗?”
呃,这么说也没错。
“我好不容易才考上了京大,临出门前,我奶让我好好学习,不要辜负了这难得的机会。”毓秀想了想,又添了一句,“我奶还说了,给我捎带的钱就是叫我花的,出门在外,咋都不能亏待了自己,该花的就得花。”
所以勤工俭学是什么鬼?反正她奶没说过。
从一点上来看,老话常说的,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确实是非常有道理的。估摸着连李桂芳本人都没想到,毓秀真的是将她说过的每句话都刻在了心上,并且原原本本的付之于行动。
郝新明傻眼了。
这个发展完全在他的预料之外。
可仔细一思量,他不禁为毓秀有这么好的奶奶深感欣慰:“对对,苗同学你还是按照你奶说的去做吧,什么勤工俭学,你不需要。”心说,不都说农村的老太太一个两个的都是重男轻女吗?没曾想苗奶奶这么识大体,真当是个有智慧的老太太。
唯一可惜的是,就算郝新明在心里将李桂芳夸了一遍又一遍,他今天也注定要无功而返了。
毓秀啊,她宁可在宿舍里看书学习,也不愿意跟他出去吃饭。
大冷天的,为了一口吃的跑大老远的,值当吗?
有一句话郝新明还是说对了的,毓秀她真的不是吃货,她一贯都无所谓吃啥。当然,吃饱还是要的,硌嗓子的粗粮也确实不好吃。可除此之外,她对饭菜真的毫无要求。
最要命的是,见毓秀三番两次的拒绝了郝新明这个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出来的公子哥,女同学们都表现出来百分百的支持。纷纷感概说,她们这些人都是托了新社会的福,这要是搁在解放前,别说上大学了,怕是早早的嫁出去了。现在,有那么好的机会摆在眼前,当然要无比珍惜,情情爱爱哪有学习来得重要。
毓秀其实不太理解情情爱爱的,不过她还是表现出了赞同的意思。确实啊,学习比大冷天的跑出去好几站路吃饭重要太多了。
吃啥饭啊,不如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