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没有证据。”,斯坦尼斯叹息着,“人证在风息堡,就是劳伯的私生子,那个他在我结婚之夜,在我的喜床上搞出来的小家伙。狄丽娜是佛罗伦家的人,被他临幸时还是个处女。所以后来劳伯公开承认了这个孩子。大家叫他艾德瑞克.风暴,据说同我哥长得一模一样。”,斯坦尼斯一脸的厌恶和唾弃,“只要让百姓看看乔佛里和托曼,再对比一下艾德瑞克,真相不辩自明。”
戴佛斯知道,自己应该就此打住的,可是他发誓不欺骗自己的国王,“可倘若他人在风息堡,又怎么能让全国的百姓看到呢?”
他的国王用手指敲打地图卓,“这是个难题,众多难题中的一个。”他抬起眼,“关于这封信,我知道你还有其它看法。快说出来,我封你为骑士,可不是让你学花言巧语的道道儿。这些门道,我手下那批诸侯难道还不够吗?有话直说,戴佛斯。”
他闻言鞠躬,“信的末尾,有一句话,怎么念的?奉承真神的明光照耀…”
“是。”国王的脸色阴沉,要紧牙关。
“您的子民恐怕不会喜欢这句话。”,纵然再危险,再艰难,戴佛斯也只能实话实说。
“他们都像你一样?”,斯坦尼斯的语气尖锐。
“您或许可以改成以天上诸神与地上凡人为见证或者以新旧诸神之名…”
“走私者…你倒是虔诚起来了?”,国王的语气充满了愤怒和讥讽。
戴佛斯刻意忽略其中让人难以接受的部分,“陛下,这正是我想问您的。”
“是嘛,听上去你不但不喜欢我的新学士,连我新信仰的神也不喜欢。”
“我对光之王所知不多。”,戴佛斯承认,“但对我们烧掉的诸神很熟悉。铁匠常年保佑船只平安,圣母给了我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
“是你妻子给了你七个身强力壮的儿子,你可有向她祈祷?我们今早烧掉的不过是些木头。”,斯坦尼斯的话语中更多的是辩解,也许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或许如此。”,戴佛斯说,“我小时候,在跳蚤窝沿街乞讨,修士们偶尔会给我东西吃。”
“如今给你东西吃的不就是我吗?”,斯坦尼斯已经处于狂暴的边缘,他那秃顶的边缘,夹杂着银丝的头发根根竖起。
“您让我身居高位,而我给您的回报便是实事求是和实话实说。假如您把老百姓长久以来信奉的诸神全部推翻,硬塞给他们一个连名字都念不好的神,恐怕他们不会爱戴您。”,一口气说了许多,戴佛斯感觉自己的勇气已经用尽了,他不确定的抬眼,确定这番话的后果。
斯坦尼斯起身,“拉赫洛念起来有那么难?百姓不会爱带我?你倒说说看,他们什么时候爱过我了?既然如此,他们爱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他快步走到南窗前,用不必要的力度踩踏地板,“从我目睹傲风号沉没的那天起,便不再信神。我指天发誓,绝不敬拜任何淹死我双亲的残酷神邸。在君临时,总主教成天对我唠叨世间一切公理和正义均来自于七神,但我见到的重重公理正义,都是人力所为。”
“既然您不信神…为什么…?”,戴佛斯不明所以。
“…那为何又要找个新的?”,斯坦尼斯露出笑容,是那种不讨人喜欢的狂妄的神情,“这话我也问过自己。我对神明知道的不多,更不想理会它们。但我知道,这个红袍女祭司有力量,我需要的力量。”
戴佛斯不以为意。虽然没有读过书他还是知道,所谓的力量有许多种,也像神一样有不同的方面,“克里森师傅有智慧。”
“走私者,我相信他的智慧,也相信你的机灵。可这有什么用?风息堡下属的诸侯对你不理不睬,我低声下气的向他们请求,得到的却是嘲笑。我再也不会如此窝囊了。”,斯坦尼斯挥动手臂,力量使得他攥紧的拳头微微发抖,“谁也别想再嘲笑我。铁王座于法于理都属于我,但我要如何夺取?国内有四个王,其他三个都比我有钱,兵力也比我多得多,我手中只有船…还有她。你知道吗?我手下一半以上的骑士连她的名字都不敢念,就算她别无长处,光是散播恐怖这一项,就已经很有价值了。人一旦胆寒,便输了一半。更何况她还有真本领。这个我很清楚。”
“您指的是那个西格吗?您的观点同他很相似,为什么不去找他帮忙?我虽然粗鲁却还记得我们的一次行动,潜入君临,把劳伯救了出来,所以你哥哥还未死。”,戴佛斯终于还是讲了出来,有那么一段时间,西格成为了禁止词汇,没人愿意提起,但是现如今不得不把那个年轻人抬出来了。他有种感觉,西格是唯一可以帮助斯坦尼斯的人,而不是红袍女。
斯坦尼斯身上的怒气,就像熔岩遇到了冰水,瞬间在呲呲声中消散。他的国王来回踱步,“确实,那个家伙很有本事,而且为我指出了国王的资本。没有他的那番话,我都不会鼓起勇气夺取属于我的东西。可是他现在人在哪儿?我遍洒人手去找他,他却像消失了一样,也许被红袍女干掉了也不一定。”,斯坦尼斯的语气中很少有不确定,戴佛斯敏锐的听出了他现在的状态,并清楚也许西格是唯一可以把国王从红袍女身边解救出来的那个。
“我同你讲…”,也许是气势被夺,斯坦尼斯不再暴怒,他似乎被深深的忧虑所笼罩。“年轻时,曾在野外发现了一只受伤的苍鹰,我为它疗伤,取名傲翼。它会停在我的肩上,会跟着我来来回回,还会吃我手上的食物。但是它不肯展翅翱翔。我多次带它去打猎,它始终不肯飞到树梢上。劳伯笑话它是衰翼。他的那只鸟叫响雷,从未漏掉一只猎物。某天我们的叔公哈伯特爵士要我换只鸟养,他告诉我继续养傲翼会让我变成笑柄。”,斯坦尼斯转身,背离窗户,离开海的幽影,“既然七神连只鸟都不曾给我,现在只有自己动手了。我不过是换了一只猎鹰,戴佛斯,换了一只红色的猎鹰。”
……
……
劳伯眼里,奈德的儿子,罗伯新铸的王冠,根本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压在年轻人的头上,实在不合适的紧。
据说冬境之王的古老王冠早在三百年前托伦.史塔克向征服者伊狄臣服时就已失传。他把王冠献给了伊狄,而征服者如何处置并未流传下来。
今天这顶,是霍斯特公爵手下铁匠的优良手艺,王冠正如传说中那样,宛如史塔克先王:青铜铸造的冠冕,刻有先民的符文,九根长剑形状的黑铁尖刺挺立其中。这顶王冠没有黄金、没有白银、没有珠宝装饰,唯有钢铁和青铜,暗沉而坚硬,正是对抗严寒的冬之金属。
他们静待奔流城的大厅,在那里等待囚犯。小家伙把王冠往后推,安放在那蓬棕色的厚发上。没过多久,他又把王冠往前拉了拉,接着又转了转,一切的动作似乎都是为了让王冠戴起来更舒服些。
戴王冠可不容易。劳伯幸灾乐祸的想,对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孩子来说,尤其如此。事实上他本人一直到几个月前,还没有习惯该死的七国王冠。
等犯人带入,小家伙命人取剑。奥利法.佛雷以剑柄在前的姿势递了上去。抽剑,横放在膝上,小国王煞有介事的坐在那里,一脸严肃。劳伯则是看热闹的站在一旁,他真是喜欢现在这种状态,烦心事情都交给别人,却能够参加刺激的战斗,鲜血、哀嚎、以及战场上特殊的臭气都会让他陶醉,而平日里,只需站着就能观摩宫廷里的滑稽戏剧,何乐而不为。
真搞不懂,白痴们为什么这么想要带上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