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同本就没什么问题,不过是走个形式而已,再加上彼时大家的关系比较好,所以对于股份均分都是默认好了的不反对,有问题的也都顾忌着什么,如同许振中一样,或许是经历的事情太多,所以对于这点也不好说什么,毕竟是我一手拉起来的队伍。
签完了字的几个人坐在房间里闲聊,一点一点规划出来的蓝图看起来很有诱惑力,许振中跟周明观念保持一致,两个人一致认为走出去这个四线小城市才是最好的选择。毕竟当时的开封还很小,小到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么一个城市,小到我们成了可以被忽略的存在。
所以兄弟,拿什么名扬天下?
几个人坐在房间里侃侃而谈,打算用几个月的时间完成过渡,丝毫没有想到分完股份的我们反而没有之前那么齐心协力,还没撑到过年,就已经闹得不可开交了,大家都嫌弃自己将来要分到的蛋糕太小,也都责怪我分的太不公平。
嗯,几个人为了尚未分到的蛋糕争吵不止,越来越多的矛盾显而易见。想想就觉得好笑,是吧?为了一个不存在的利益闹翻了已经存在的关系,可是这样的人不只是我们,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太多这样的人,且他们大都比我们做的更过分,反目成仇的大有人在,大打出手的也大有人在。而这所有的渊源,不过是一份尚未得到的利益。
好在当时的我们比较和谐,几个人的共同想法就是把公司发展壮大,这一点上大家都没什么私心。兴致来了挡不住,我们坐在卧室里面吹牛,头顶上空调吹出来的冷风格挡住了所有的热空气,我和周明披着午休毯,段晓飞穿着外套,刚刚归来的许振中坐在距离空调最近的地方……
没什么私欲,没什么个人想法,几个年轻人的思想一旦碰撞起来,擦出的火花叫做梦想。不知不觉就聊到了晚上,外面的天色渐渐暗下来。尽管是夏天,可此时已经晚上八点,好在是夏天,晚上八点也还看得见。
许振中起身要请我们吃饭,不只是我们三个,还有此时在门外工作的那些人,或许是这大哥的一次示好吧?我们都默认起身,彼时兜里的银子已经捉风见肘,就算是想要出去聚餐都没时间,当然也没钱。这事情我跟周明已经策划了好多遍,可每次都因为没钱,每次都闹得不欢而散。
所以一定要抓住机会抱住大腿才行呀!
说走就走,我打开门通知许念念他们晚上聚餐,赶紧关了电脑回卧室换衣服。我们未能免俗,对于请客吃饭这样的好事向来是来者不拒。不只是我们几个,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吧?
大家都有一种错觉,外边的美食总比家里的好,丝毫没有想到,家里的饭菜永远比外面的卫生。可是吃饭这种事情我们说了不算,好不好吃都要靠味觉器官。书上说人穷志不短,大鱼大肉和米面馒头吃下去都是一样的不挨饿,但是书上没说大鱼大肉和米面馒头吃起来是不一样的,虽然结果一样,但是对于美食而言,人们大都只享受过程。
不只是美食,很多事情,人们都只享受过程。
许振中带着我们,那辆二手的越野车上面拉满了人,我带着余下的几个姑娘,打了辆车就告诉师傅要紧跟着许振中的车。于是一辆越野车,一辆出租车,一前一后的往夜市摊的方向开去。
晚上的开封其实挺好看的,暖色的灯光照在人身上,柔和且有力量,怎么都不觉的冷,街边随处可见的夜市摊和叫卖的人群给这个城市寂静的夜晚增添了一丝生气,看不见行色匆匆的人,也看不到堵在街口长长的车,这个四线小城市,有着自己独有的生活节奏,不快不慢,不急不缓。
像个行木将就的老人一样。
这座古老的小城市,本就适合养老。
我们这群人,应该是没几个知道老河大南门旁边的那条小街的,许振中和我是例外,不过是偶然间发现,物美价廉的地方总是能给人留下一个不错的印象。那时我暗暗记住的,不只是这条小街,还有在这条小街两边吃饭撸串的人。
这是条挺有意思的小街,出摊的人们都在摊子上挂起了灯泡,像是一个光屁股的灯笼一样,橘色的灯光一度照亮了很多人接下来的路,两边叫卖的小贩们成了客栈,也成了引路人。
有人驻足停下吃点肉串喝点酒,有人马不停蹄的向前赶路,生怕错过了什么。
如同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人也都有本糊涂账,怎么都算不清的那种,所以怎么选择都是自己的事情,别人帮不上什么忙,也不需要别人帮忙。真要有心,坐下来吃点肉串,喝点酒,听听从肚子里面倒出来的苦水,这就够了。
这是条无人问津的小街,没有鼓楼的夜市繁华,也没有西司桥那边的夜市流量大,但恰恰是这样的小地方,往往存在着真性情。
许振中招呼着我们坐下,两张桌子拼到了一起,几个女生坐在一块,大桶的果粒橙放在桌子上,成筐的啤酒就摆在脚下,谁都没有先动手,许振中忙前忙后的点餐,我跟着他们拘谨的坐在凳子上,怎么都觉得不舒服。
嗯,我习惯了人少谈心式的喝酒撸串,这样的大场面,已经好久都没有经历过了。这样的大场面,其实是不喜欢的,再加上不是我掏钱,所以那种优越感荡然无存。当然,掏钱不是为了炫富,只是希望在自己有限的能力范围之内尽可能多的帮大家一点。
是吧?江湖救急的事情常有,江湖救急的人不常有,我不过是个江湖人,救急或是交兄弟,都没那么大的场面。
都不需要那么大的场面。
满满两桌子的饭菜陆续上来,烤熟了的肉串就摆在面前,一杯酒下肚,打开的不只是胃口,几个本不怎么熟悉的人打成了一片,于是吹牛的吹牛,感叹的感叹。隔着大半个桌子握手的大有人在,像是失散多年的亲人一样。
我喝着面前的酒,感觉跟谁都聊不到一块,并非聊不到一块,不过是不习惯这样人多的气氛而已,所以原本作为传销头子本该主持大局的我,自己一个人坐在桌角里,不声不响的喝着手里的酒,吃着面前的菜。颇有一种“快乐是他们的,跟我没关”之类的意境。
然后段晓飞就来跟我碰杯了。
这个自上海而来的小伙伴,应该是最了解我的人,他知道我所有的脾气秉性,也知道我不喜欢热闹的地方,这个高二就已经认识我的男孩子,成了此时最了解我的人,当然,不能算身边的许念念。
段晓飞叫着我的名字,本不胜酒力的一个人,喝多了酒突然就觉得自己千杯不醉了,扯着嗓子伸着胳膊要跟我隔空碰杯,我举起了面前的杯子跟他碰了一下,随即一饮而尽。心想这要不是喝酒该多好?
你要是不喝醉该多好?
无论醉不醉,段晓飞都是我依赖的那个人,那天喝到最后,几个男孩子都醉醺醺的回去,许振中喝的不多,但是车开得也晃晃悠悠,王洋这个熊孩子,喝多了酒就撒欢谁也不认,或者说谁都认,被无线放大的兄弟情义和热情成了此时治疗他的最好良药。
“是不是兄弟?是兄弟就给我老老实实站那”不知道谁喊了一句话,醉醺醺的王洋立马站直了身体,像是旁边的电线杆一样。这句话等同于酒桌上的那就“是不是兄弟?是兄弟就给我干了!”
酒桌上的王洋没能认怂,路边上的王洋也没能认怂,可是面前的这个人,怎么看怎么像个傻x一样,不只是任人宰割。
我招手叫来了出租车,先是让几个姑娘坐上去,然后把喝醉了的王洋推到了前座上,他们知道地方。渐行渐远的出租车消失在拐角,我回头看了眼夜市上的摊位,不久前属于我们的位置已经被清扫干净,旁边是一群光着上半身划拳的中年人,应该也是刚下班没多久。
客栈一样的夜市小摊,我后来来过好多次,可是再没有这一次那么人多,也没有这一次那么拘谨。周明站在我旁边,跟我说许振中这哥可以,知道我们没钱还请我们吃饭,心里真他娘的热乎。
所以呢?
或许吧,就连他自己都没能想到,自己会在不久后的将来,跟此时这个让他心里觉得热乎的大哥闹翻。我扶着身边的段晓飞,一下一下的往前走,段晓飞酒量比之前大了很多,可还是有些不胜酒力,倒不如没喝多少酒的周明。
那天晚上应该是聚的最齐的一天了吧,没人拍照留念,也没能留下什么证据,除了脑子里的记忆证明我们曾有过那么一天,再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见证那些人,见证那些事。
那些真真切切发生过的事情,好像从未发生过。梦一样的记忆,一旦醒来,就再也回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