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王!父王!”稚嫩的女童音如穿堂风一般从宫门内侧传到外面。
“阿宁!”金甲坐骑上的男人闻声立刻翻身下地,飞一般的奔向了光影那端的小小身影,战甲上的细鳞斑斑驳驳的,仿佛是金色的光在跳动,细细一看,还有血迹点点。刚从战场上征战回来的铮铮铁汉,如此眉眼却是万般柔情。
男人怕身上的坚硬的金甲伤到娇嫩的女儿,蹲下身了,扯过披风,细细的擦干净手,才慌忙捧起女儿,又不敢放到怀里,这是他唯一的女儿,也是这场屠魔大战中他仅存的亲人。
五百年前,魔族统治者荒淫无度,魔界内乱,有志之士群起而攻之,然事与愿违。并非起义不成,而是参与内斗的魔族战士几乎与暴君同归于尽,竟无人愿担当魔族复兴大任。鬼族又趁机攻打魔族,攻其城池,略其土地,魔族拼死一搏,鬼魔二族一战,魔族死伤惨重,鬼族也伤亡不小。
鬼族和魔族两族大战,神族,妖族,人族,精灵族四族皆未插手。两百年过去,所有人都以为当下是盛世太平,未曾想魔族刚换新君主,那新君主竟然是当面大战惨死的魔族统领的胞弟,对于其他四族的袖手旁观,一直怀恨在心,忍气吞声默默筹划两百年,终于发动了屠戮六界的战争。
魔族新君名唤灼,两百年间,其密谋安插人手到其余五族命脉之处,动乱爆发,五族百姓各处奔走逃命。其中鬼族最为惨烈,领地皆为魔族所占有,灼还发动万魔祭,自损一城魔族子民性命,只为将鬼族封与地下,永世不得出。人族损伤为甚微,因人类于六族之中最为弱小,且灼逃难之时,为人类农妇所救,故避之。
其余三族,皇城伤亡最重,虽后几月就将动乱魔族多数诛杀殆尽,除了皇城之难,但是各族皇室死伤过半。
再后来,三族领袖聚首,共同商定,三日后三族大军各自出发,奔向共同的目的屠魔族,报深仇。
神、妖、精灵三族攻打魔族的战斗采用的是包围式战略,巨大的包围圈,收拢却是用了两百多年,最后在魔族圣地断妄崖下,魔族最后一位君主在伤痕累累之下死于神界天雷之威,三界胜。
终于,尘埃落定。此时,魔族四散,鬼族被封,两百年的时间,六界只余四界,参战的三族,百废待兴。三位君主携残军班师回朝,此战虽胜,可两百年间,六界皆动荡不安,损失惨重,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妖王在此战中,尤为拼命,杀到发狂的时候,甚至有和灼同归于尽的冲动,几次差点殒命,念及宫中幼女,硬生生扛了过来,妖王战绩,被各界广为传颂,此为后话。为何拼命?妖王之女诞生之时,魔族正入侵妖王宫殿,妖后刚诞下一女,剖出了一半元丹,将幼女封印,并隐于湖水之下,下一咒,非妖王至,不显。妖后失半颗元丹,用尽剩余修为,爆体而亡,与入侵皇宫的魔族同归于尽,最后连尸首都未留下。到宫外保护城民的妖王,回宫之后,只剩下满地堆叠的尸首,台阶往下还淌着未干的血。宫中之人都被屠尽了…
妖王跑遍了宫内各处,都没找到心中挚爱,跪倒在湖边,他慌了,整个皇宫,闻不到自己王后一点点的气息,突然从一阵血腥味里,他闻到了,闻到了一丝丝妖后的味道,突然湖面浮出了一个发光的水球,升到湖面一尺左右,水球自上而下渐渐化成水滴落入湖里,发光的是一枚破损的元丹。妖王悲痛欲绝,那一刻妖王撕心裂肺的喊叫响彻皇城的各处。水球一滴一滴落入湖,滴答滴答一声婴儿啼哭,打断了妖王此时的悲痛,元丹护着的是一个孩子,还未成人形,小小的身子包裹在元丹的光辉之下,哭到不停颤栗。眼看拖住幼儿的水快要滴尽,妖王连忙冲上去抱在怀里。
后来妖王重建了皇城,将幼女和皇城都暂时托付给了妻弟,便挥师出征了,再回来已是两百多年后。
我便是妖王之女,阿宁,安宁的宁。我的母后是龙族,而我随父王一样,本体为九尾狐,而且后来在舅舅和父王的保护下,那个救了我一命的半颗元丹,再也没有用武之地,被父王化成了一个镯子,伴我成长。
在我两百二十六岁那年,我第一次见到我的父王,幼时的记忆里根本没有父王,只有舅舅还有宫人描述的样子,听的多了,心里也有了个大概,但是终是成不了形。
父王到皇城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了,皇城各处张灯结彩,热闹非凡,我的父王,和他们说的一样,骑着凶猛的坐骑,身材伟岸…他穿着金甲走向我的时候,我的心里终于有了父亲的模样。
那晚上,父王抱着我睡了一夜。第二日一醒来,父王说要送我一个朋友,我很高兴,原来父王一直知道我最想要什么。父王上朝去了,宫人领进来一个瘦小的男孩儿,宫人说他是魔族余孽,是灼的幼弟,那以后我就有了第一个朋友,父王下令不许别人提起他的身份,甚至把所有接触过男孩的宫人的那段记忆都消除了,所以只有父王和舅舅还有我知道,他是灼的弟弟。
因为男孩记忆被封的缘故,他的名字也一并不再提起,所以父王说,由我给他取名,那时我刚学了一个词,叫做“莫须有”,是形容无中生有的意思,所以男孩有了名字,叫做莫须有。
莫须有看起来比我大个一百岁左右,约莫人类**岁孩童的模样,瘦瘦黑黑的。每每听到宫人们提起魔族,他的眸子里就会闪过一丝难以察觉的悲恸。所以,我的殿里,不许提魔族。
几十年后,妖界在妖王的治理之下,终于恢复了往日的祥和。
那年七月十五,芳华殿内
“莫须有!莫须有!莫须有!”女童稚嫩的嗓子喊的极大声。
“奴在。”男孩熟练的单膝跪地等待指令。
“说了多少遍!在我面前不要称奴!让我觉得自己像极了人类话本子里坏透了的奴隶主。”女童坐在床上,一边揉着眼睛,撅起嘴巴表示着不满。“听闻今日是人界的鬼节,鬼门大开,我们去看鬼吧!”
“不可,妖王不许公主随意外出”,莫须有抬起头看着床上的人,稚嫩的脸庞满满都是故作的成熟。
“父王说你是我朋友,朋友就该两肋插刀,我们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话本子里是这么说的。”阿宁一把扯起被子,又把自己闷进了被窝。
“……”
这招屡试不爽。
穿过皇城的大街小巷,没有人注意到两个孩子跑出城外,到了地蛇坡,这一片是地蛇的居所,地蛇虽稀少,但住得密集,大部分地蛇都聚居在这里。
二人轻车熟路的在地蛇坡的树林里穿梭,七拐八拐,在靠近溪水的一棵大树下停下来了。
“小远!”莫须有蹲下身去轻轻的唤着。小远是一条还没有完全开智的小地蛇,地蛇一族传说因能力非凡,被世界法则压制了,法力越强,智就越难开。
不一会儿,一条成年人类大腿粗细的乌褐色带着墨绿斑纹的蛇慢悠悠的爬了出来。
“小远,去人界交界处”,莫须有俯下身去摸了摸小远的头,一边拉着遂宁趴在蛇背上,小远好像意识到了什么,突然把身子变大了一倍,方便背上之人乘坐。
地蛇族逆天的能力就是不用修炼便拥有缩地千里的能力,即使是妖王使用缩地千里一次也要耗费大半法力,需要修养许久才能恢复。地蛇族最令人窒息的地方就在于,缩地千里就是其天性,和平常人喝水那般简单,一炷香时间便可到千里之外。
一会儿,两人便到了人界的交界处,妖入人界,都要隐去妖气,免得被人类修行的术士发现,或者引起人类恐慌。妖族的服饰偏爱绚丽奢华,但人类衣物多为布织裁剪而成,大有不同。
化作穿着布衣的小童之后,阿宁掏出妖王信物,轻而易举的穿过了地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