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继文把电饭煲的内胆清洗干净, 才叫周正昀自己来煮饭。回家路上程继文已经告诉她要怎么淘米, 所以淘米这一步进行的还算顺利。因为她分不清大米的品种, 只知道外卖上标有“木桶饭”的米饭最好吃,自己家里煮地黏糊糊的米饭最不好吃, 但是程继文一年到头吃不了几回外卖,也很少在路旁的小饭馆就餐,于是, 在超市买米时, 两人阐述完各自的视角,面面相觑一下,买了最贵的一袋米。
周正昀对着电饭煲的说明书研究半天,才敢把装有生米的内胆放进去, 盖上盖儿, 按了几个键, 电饭煲开始正常运作,好像是成功了。但她不放心, 硬拉着正在炒菜的程继文分心瞧一眼,经他确认点头,这才放心。
有她研究电饭煲的工夫, 程继文已经炒出一盘嫩油油的上海青,难得见到超市有卖的鮰鱼,也伴着葱、姜、豆豉下锅蒸了。
接下来,就是周正昀一直期待的薯片登台亮相的环节了。程继文把炒过菜的平底锅洗净,然后用黄油煎培根、火腿, 还有洋葱,同时指挥周正昀把薯片的包装袋从最上面剪开,不要毁了包装袋,将里头的薯片全部碾碎,煎好的培根和火腿切丁,与芝士碎、打散的鸡蛋液一起倒入薯片中,搅拌一下,再将薯片包装袋的开口朝上,放进沸水中煮上半个小时。
等到这一袋料理出锅,倒在砧板上,变得像个小枕头,又像是形状不规则的美式咸派。程继文正把它切成小块,方便食用,一边说着,“这个是我留学的时候,隔壁室友教我做的,也没有多好吃,你不要抱太大的期望,就是图个好玩。”
周正昀早已拿着叉子等候一旁,他刚刚切出几个小块,她就叉住一个来吃,感到万分神奇地说,“有股麦当劳的味道。”
“麦当劳的味道?”
“要不是看着你做的,我会以为是麦当劳的新产品。”
程继文笑了笑,端起两盘菜,又指挥着她说,“去盛饭。”
周正昀随即捧起空碗,打开电饭煲,米香扑鼻,用电饭煲赠送的饭勺盛了两碗米饭,走来饭桌坐下,接着就说,“原来你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
程继文逗着她说,“你现在才想到重点?”
不过,他们还是顺着话题聊了些他在国外的生活,当然省略关于前前任女友的部分,为防止周正昀记起这个细节,程继文夹起一大块鱼肉放进她的碗里,说,“多吃点儿鱼。”
“这个鱼叫……”她没有说出来,等待他解答。
“鮰鱼,这个是养殖的,下回带你吃野生的。”
“有什么区别?”
“这个我们才买了……六十多一斤?野生的可能要两、三百一斤。”
周正昀诧异地问,“因为很稀有吗?”
程继文点头道,“长江三鲜之一,市面上很少见,基本上都是养殖的。”
“那不是都要吃成保护动物了?”想到这个,周正昀觉得好笑地说,“我们国家的人这点特别有意思,什么都能吃的,还能做得很好吃,有螃蟹精神。”
“螃蟹精神?”
“取自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指人们在食物上勇于探索的精神。”
程继文信以为真地说,“这个**,我还是第一次听见。”
周正昀笑了起来,“因为是我说的。”
程继文颇为无语地瞧她一眼,但是脸上在笑着。
因为中午饭只随便吃了点儿,晚饭又吃得稍微晚了点儿,加上情人眼里出西施,情人做的饭菜更是美味至极,周正昀不自觉把一整碗饭吃光了,所以程继文诚邀她下楼散步。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公寓附近有一间大药房,药房门前的空地上,有一群阿姨花枝招展地跳着广场舞,吸引到他们也停下脚步,站在那儿感受一会儿氛围,才继续往前走。程继文留意到她习惯把双手背在身后,而他自己习惯把手放在裤兜里。虽然两个人走在一起,却感觉不够亲密。
程继文把一只手拿出来,碰了一下她的胳膊。
周正昀看着摊开在自己眼前的手掌,一脸茫然地对他说,“我没带钱。”
这下子,程继文才是真心无语了。
周正昀旋即笑得灿烂,不用他解释,直接牵住他的手。
月朗风清,稍稍夹寒,也是冷中带着舒爽的,感觉可以一直走下去,但终究要走向最后一站——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周正昀拿了两瓶无糖的乌龙茶,记起还有个男朋友是跟自己一起来的,就想到要实现她打开冰箱门整整齐齐全是饮料的心愿,然而转念一想,此刻她家的冰箱已经容不下这个心愿,里头是满满当当的生鲜食材,只得拎着两瓶乌龙茶回到家,见缝插针似的塞进冰箱里。
程继文打开了自己的行李箱,搬出笔记本,问着,“家里的wifi密码是多少?”
周正昀已经走进阳台,正要把这两天换下的衣服扔进洗衣机,家那么点儿大,可以听得见他的声音,就回答着,“四个八四个九。”
说完,她随即把头探进屋中,想问他有没有衣服要洗的,话到嘴巴,她自己一顿,改口问道,“今晚留下吗?”
程继文的电脑在,行李在,车也在楼下,答案是肯定的。
到了晚上十一点,周正昀趴在床上复习英文。语言这个东西从前记得再牢,长期不用,也要忘光光的,因此她会定期复习,这个期是定在她心情好的时候,今晚她的心情就很好。所以程继文洗完澡,走上卧室来,只见她戴着一副眼镜专心致志地学习。
对于程继文的身高来说,二楼的天花板压得太低,他差点以为自己要撞到头地缩了一下,但是床上的人毫无察觉,她的心和眼睛都扑在手机里的英文文章上,让他忽然很想找找存在感地出声,“近视几度?”
周正昀眼也不抬地回答,“三百多。”
程继文耸耸肩,决定不再打扰她,将自己手机接上电源,打量她的床头柜,但是除了摆件和几本书,没有值得探究的东西了。就像她的人一样,很干净。程继文从前以为聪明伶俐的人更能吸引到他,甚而觉得干净,等于无趣,等于难以沟通。直到认识她,彻底颠覆他的自以为。
过了几分钟,周正昀感觉肩膀很酸,摘了眼镜坐起来伸展胳膊,扭头见程继文坐在床头看着手机,随即挪到他的身旁,叹说,“明天又要上班了。”
程继文自然地将她搂到身前,“我发现……”
周正昀抬头看着他,“嗯?”
他想着说,“跟你在一起我就不想上班了。”
周正昀稍稍一愣,不由得记起池婧说自己在恋爱的时候,就喜欢粘着对方,可是担心对方会嫌她缠人、嫌她烦。那时,周正昀也觉得如果表现的洒脱一点,更能抓住对方的心。
此刻,周正昀忽然觉得不对,被自己喜欢的人粘着,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因为对方是把心挂在她身上了。假如有一天她开始嫌重、嫌烦,一定是不再喜欢了。
想起池婧,她恍然想起池婧明天要到外地出差,马上从微信上问池婧行李收拾好没有,仍是瞒着自己已经脱单的事实,很不着痕迹地预约了池婧一顿饭,想给她一个惊喜。
程继文嘴上说着跟她在一起就不想上班,一上班忙得不见人影,也就是下午在她眼前出现过一次,像个t台的模特一样行走如风,一闪而过。
临近下班时间,周围同事们纷纷整理自己的耳机、笔记本和需要带回家的文件,在这样的氛围下,周正昀发了一条微信出去:你要下班了吗?
程继文几乎是秒回:等我十分钟。
过了两秒,他又发来:二十分钟。
再过一分钟,他发来:你先走,路上小心,到家给我消息。
周正昀想了想,放下手机转向笔记本继续替同事校阅。所幸她家里的床是双人床,虽然昨晚程继文还是把她当成抱枕,但没有被他挤到床边,睡眠质量还行,眼下不会太疲倦。一直到前面玻璃会议室的灯灭了,一批同事基本走干净了,连孔雀也提溜着自己被掏空的躯壳正要下班,瞥见周正昀坐在笔记本前,吓一跳说,“你怎么还没走?”
周正昀面不改色地回答,“家里网不好。”
“哦,拜拜!”
周正昀也笑着朝他挥挥手。
随即程继文从办公室里出来,见到了她,也有些惊讶,“怎么没走?”
已经不见孔雀的身影,周正昀起身合上笔记本,轻声说着,“等你啊。”
程继文拿起她喝了一半的矿泉水,不介意地仰头饮尽,然后问她,“回家吃馄饨吗?”
然而回答程继文的,却是孔雀的声音,“馄饨?”
周正昀和程继文一起望向声音源头,确实是不知何种原因折返回来的孔雀,他困顿着一双眼睛,说,“我没听错吧?我也想吃。”
程继文无情地应道,“没你的事儿。”
“大家都是好员工,你要一视同仁,不然你光请小昀吃馄饨,我就要怀疑文哥你有点别的心思了。”孔雀困是困着,也振振有词。
程继文看着他的眼神,跟看傻子是一样的。
周正昀忍不住笑起来,“那就一起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