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怕是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我跟了他这么久了,从他成年到他魂归旧土。
他死的时候灵魂飘向空中,化作繁星点点。
是蓝色的,比天空更好看的颜色。
黑白无常将他带走,他没有一丝留恋。
对,似乎这就是我第一次失去他。
我被硝烟所掩埋,鲜血染红了我的皮囊,但它没有侵蚀我的心灵。
貌似我成精了,因为这片土地在无人践踏。
从此,只剩一片荒芜。
我明白了什么是孤独。
周围的小精灵总说我是神物。
但是我知道,我只是一只妖精。
这些小精灵太没见识了。
我的身上都是鲜血,眼前一片鲜红。
我在这里飘零了两百年。
有一个刚化成人形不久的花妖过来闹腾了几天。
也不知道她怎么闯到我们这里来的。
她好美,一袭红衣耀眼夺目,比我见过的所有人类女子都美。
后来她说她要离开这里,她说这里已经不属于人界了。
这里远离妖界,但却离人界比较近。
这是人界遗忘的土地。
花妖问我是男孩还是女孩,我不知道的。
她说我还是一个孩子。
我和她无话不说,跟她讲他的故事。
他对我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不知道的。
花妖姐姐说她的本体是一株合欢花。
是爱情的象征,什么是爱情?
像花一样,从种子萌芽到青涩纯真含苞待放,后来啊...
我问她后来怎么了?
她说,花盛开后会凋零,爱永恒。
姐姐唤我思叶,她说这是她给我起的名字,我很喜欢。
她叫乐欢,我喜欢叫她欢欢,以后就由她罩着我了。
欢欢说妖精修炼不能沾一点血腥。
可是我不一样。
我有一股净化之力,净化鲜血。
再有三百年,我就和之前一样干净了。
欢欢喜欢人界,她说人界很漂亮。
仙界也很漂亮,但是没有自由自在的味道,拘束。
我也想要去人界,说不定能见到他。
欢欢说他会去投胎的,但是他肯定记不住我的。
人类真脆弱,随随便便就能死去。
“小姐,少爷派人请你到后花园去,他在那里等你。”
小荷跑进来给她汇报。
“这个时辰?那便也不要化妆了,简装即可。”
她刚刚午休起来,还没来得及整理梳妆。
既然哥哥已经在等着了,她便快点吧。
如今正是十月中旬,天渐微寒。
林沫没有打胭脂的小脸更显苍白。
在南也师来之前,原主可是走几步路就会微喘歇息的。
弱不禁风,正是如此。
“瑟瑟罗裙金线缕,轻透鹅黄香画袴。垂交带,盘鹦鹉,袅袅翠翘移玉步。”——[唐]顾夐
淡绿色罗裙随着林沫的步伐轻轻地颤动。
后花园的小径两旁的银桂盛开,远远的就有淡淡的花香。
银桂的花香虽不似丹桂浓郁,凑近一点,倒也格外沁人心脾。
“小姐似乎心情好了许多。”
果然,把小姐带出来是对的。
“嗯。”不是她,是原身。
原身很喜欢她哥哥,自然开心。
哥哥坐在后花园的轻水亭中,他此时正品着茶,十分悠闲。
两个侍女在一旁侍奉着,而他的侍卫曲午站在一边,把眼光落在一旁。
他刚刚可是看见了,一个侍女的小动作。
居然想勾引他家祖宗,估计今天晚上就不会出现在林府了。
林阅见到了自家姑娘,立马便走了过去。
抢占了小荷的“C位”。
小荷两眼汪汪,看着自己手里空落落的:我的小姐…
“我的妹妹真好看,不化妆也这么美。”
都有点舍不得把妹妹嫁给皇上了。
小荷收回泪水:我们家小姐最美了,我们家的。
林沫抬头,哥哥对她的赞美毫不吝啬,她的脸有点烫。
林沫:001,我的脸好烫,我怎么了?
以前都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001:主人,你的脸红了。
不过自家主人以前脸皮真厚。
他捏了她一下,笑道:“该回神了,是看我看呆了吗?”
“哦,哥哥也好看。”
“来,尝尝看,西夏国上等的青叶毛尖,哥哥亲自为你煮的。”
晶莹的白玉茶杯,透着袅袅白烟,冒着热气,香远益清。
温热的液体滑入口中,微苦回甘,回味久久,令人满足。
林沫舒适地眯着眼。
此时她就像一只乖巧的猫儿。
所以,林阅也就这样做了,揉了揉她的头发。
“哥哥把头发揉乱了。”
林沫慌张地拿开他的手。
零零一昨天跟她说了,头可断,发型不能乱。
它说有一个世界的规则就是这样。
零零一现在正在收集其他世界的数据。
它现在很忙,没空陪她闲聊的。
林阅:妹妹好乖。
“哥哥带你去荡秋千,今天做好的,就等着你来试用。”
林沫愣了一下,林阅立马就拉着她换了地方。
秋千上缠绕着一株绿色藤蔓,藤蔓上开着紫色的小花。
林沫坐上去,嗅了嗅,这个香味,好像…
她露出疑惑的神色,看着林阅。
他当然知道他在疑惑什么。
薄唇轻启:“此藤四季常绿,花开不败,而且这株藤蔓和青叶毛尖出自同处,据说这两种植物是有一定关系的,果然,气味有几分相似,它们的香味对你的身体有好处,有凝神静心之效。”
“谢谢哥哥。”
她微微一笑,万物皆已失色,这世间,有什么能及一个她?
林阅给她披上披风,为她荡起秋千。
温声细语,“妹妹注意别着凉了,入秋后,你的身子弱,容易生病,哥哥会心疼的。”
“好,哥哥把秋千荡高点。”
林相退朝经过,听到她的笑声时不时响起,该是很开心的,倍感欣慰。
可恶的妖王,就不能提前跟人家打声招呼吗?
现在它只能感觉到一阵眩晕,果然是被丢进了混域门。
红月姐姐……
人界。
在人界,它被封印在一把青铜剑中,此剑名为“绿瞳”。
这把剑一直被供奉在祠堂中,从未被人拔出。
我已经待在这里无聊了17年,偶尔会有邪祟来我玩玩,不过他们大都会被我身上的剑气逼走。
有时候还会遇上几个小妖精,可以跟他们讨论一下修炼之法。
一个小狐妖说,妖精修炼是不能沾血腥的,她说我就很奇怪。
被封印在这“绿瞳”之中,本应是罪孽深重的才是。
但她说她没有在我身上感觉到一丝血腥的味道,反而觉得我的力量纯净,亲和。
那可能是那老妖王帮了我吧?
原本还要等个两三百年才能将上一次战场的血腥净化,看来,这老妖王也是个好妖嘛。
明明上一世它就是支毛笔,居然都满身血腥。
这一世它莫不是要过上刀口舔血的日子……
我的修为呐!这次莫不是要净化他个一两千年才能重新修炼!
哦豁,被那老妖怪坑了。
我这命也太苦了吧!简直遇妖不淑。
祠堂的门被打开了,是他。
和上一世一模一样,只是此时他一袭盔甲威风凛凛。
和上一世的翩翩公子完全。
老和尚对我说有缘人便可拔剑,难道是他吗?
激动,我特么都等了17年了,没一个人把我拔出来过,待在这暗无天日的剑鞘之中,都快要憋死了。
少年独自一人上前祭奠先祖。
哇擦,鸟都不鸟我一眼。
我好歹也是你家祖传的宝剑好么?虽然它已经感觉到自己已经锈迹斑斑。
17年未被人拔出剑鞘,它容易么?
不行,主人,你都不认识我了么?上一世你可宝贝我了好吗?
欢欢说得没错,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不行,它要离开这个鬼地方,好歹它现在也是修炼了17年的剑灵好吗?
怎么能没点法力傍身呢?
眼看那少年郎就要走了。
运转法力,蹭的一下,它离开安放它的桌案,飞向他。
少年敏锐地感觉到了它的响动,一瞬间,伸出手接住了剑。
他四下张望,发现并无他人。
“‘青瞳’,你要跟我走吗?你也感觉到了国家的危机了吗?”
靠,它居然说不了话,好歹也是修炼了17年,17年的剑灵好吗?
小狐狸在远处用灵力给它说话。
我呸,你从来就没有被人拔出来过,别说修炼了,你能沾上日月精华么?
要不是本狐狸看你可怜,渡了一点灵力给你,你以为你现在动得了?
思叶:狐大仙,狐大爷,大家都是头一回作妖,帮帮我吧。
小狐狸:看你这么可怜,再借你一点灵力,以后好好修炼,有借有还。
思叶:兄弟,够义气。
很快,它便感受到了一股灵力向它输入。
“少年,我看你骨骼惊奇,与我有缘,不如你就跟着本剑灵吧?让我跟着你,也行。”
哇哈哈,它能说话了。
少年听了这番话毫无动作,也没有感到意外。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大哥,救救孩子吧,只要你带我走,我给你当牛做马。”
欢欢说了,没脸没皮天下无敌。
“我可以带你走,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了。”
我去,这小子口气真不小,剑灵一生只有一个主人。
他老祖宗都没能让“青瞳”认主。
“你能把握拔出来我就认你。”
想征服“青瞳”,让它认主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吧?
它还就不信了,这小子真能把它拔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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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过罪过,明天改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