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是爱你啊,傻瓜。”不管云柔是谁,我都会爱你啊。
瘫坐在楼梯上,绯洛痛苦得抱住自己的脑袋
没有其他人在,他可以不用再掩饰、不用再装作冷酷、不用装作毫不在意。
“原来你爱了我五年,原来五年前,那个女孩是你。”
睨倩也曾经像绯洛提起过“五年”,但他从没有想过会是从那次春游开始。
他身子往后靠在楼梯上,一道一道的有些硌得背发疼,他摘了西装,所以垫在后背,还不忘记从衣服兜里取出香烟。
衣袖半卷在肘上,烟叼在嘴里,烟雾缭绕、朦朦胧胧,他的神色模糊起来,看不清眼中的伤。
心中的酸被烟呛住,烟气弥漫到五脏六腑,他咳嗽起来。
“五年。”没想到她还记得。
那短暂的光阴里,留下一道印记,又很快消失的人。
后来的岁月里,他虽然已经记不起她的名字,却深深得记得那种感觉。
第一次被拒绝、第一次不被重视的感觉。
当时,年少桀骜不驯的他真的被折磨得很痛苦啊。
绯洛吐着烟圈,苦笑道。
当时的感觉还历历在目。
没想到,那时只能得上是长相娇憨秀美傻丫头,现在这般美艳动人,宛若明珠降世。
重重得猛吸了一口香烟。
心中又涩又甜蜜。
被爱了五年,他何其荣幸啊。
可是他注定要愧对她的爱,因为他肩负着使命,甚至肩负着人命,还有对洛玫的亏欠。
想到这里,一支香烟已经燃烧殆尽。
他碾了碾烟头,掏出手机。
“在哪儿?”
“不要动,我去找你。”
短短的两句话间,绯洛已经站起来,动作潇洒得披起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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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鹿哭泣着走在路上,她后悔跑出来了,她不应该跑出来的。
心中懊悔不已。好不容易有一个光明正大的借口留在绯洛那,她却没有抓住。
“怎么会这么笨?为什么要问呢?为什么要自取其辱呢?”不算的责备着自己。
“末鹿,你真的很没用!”她陷入对自己深深的厌恶中。
脚步突然停滞,蓦得捂着胸口。
呼吸来困难。
血液里像是怕过无数的蚂蚁,它们要啃食她的血管,这样的病痛她即使经历了五年,却依旧是无法忍受。
痛!
好痛!
好像血液流动都能带来致命的疼痛一般,她已经无法站稳脚步,不着几秒她的额头已经沁出细汗。
她能感受到她的意识看是模糊,眼前的画面开始出现重影。
下一秒,她昏倒在路上。
而与此同时,绯洛正好出门,却走了相反的向。
两个就这样错过。
再次醒来时,末鹿已经放在一个诺大的房间里,屋子里的布景都是白色的,只有床单是黑色的。
一层薄薄的白纱窗帘随着随着窗外的风翻起,连起如涟漪般的浪。
起身,抬起手摸了摸头,是一块形的纱布。
再看看手,被纱布包裹住的手,她怔怔得发呆。
就在这时,房门被推开。
末鹿蓦得抓住被子,警惕得盯着来处。
一个陌生的男人!
来人梳着酷酷的军人头,一身黑色西装革履,连内里的衬衫都是统一的黑色,英气斜飞的浓眉,锐利而深邃的眼眸在看到末鹿醒来时闪过一丝欣喜,微薄的嘴唇轻启:“你醒了,感觉怎么样?”语气平稳,圆润饱满的声线,轻柔舒适的音调让人感觉像是春风拂面。
末鹿没有话,依旧警惕得看向他。
男人轻笑出声,“是我在路边捡到了你。”明明是一副暗色沉闷的打扮,言语间却是一副清风道古的做派。
末鹿直勾勾的注视,没有引起他的反感,然而理了理衣领,问了一句,“我穿黑色好看吗?”圆润饱满的声音里带着一抹急切,好似很想要知道答案。一双深邃的眼睛也透露出紧张。
半晌,末鹿吞吞吐吐得开口,“……很适合你。”
“你喜欢就好。”男人的嘴角上扬,缓缓走过来,皮鞋踩在地板上没有一丝声音。
末鹿从生活在古末岛,古末岛的岛民很少,她虽然没有完见过,但是也了解知道岛民的一些状况。
她醒来后环绕四周,虽然房间布施简洁,却是贵重的物品,那底下铺着的,那墙上挂着的,还有那柜子上摆着的,都不比末家的差。
这种高水平高水质的生活,主人自然是极其富裕的,这岛上富裕的人都与末家有关,也都尊敬并且敬仰于末家。
可眼前的人,眼里没有尊敬,只有平和与淡然,所以这人非古末岛上的人。
不知道又是哪儿个家族的公子,抱着什么样的目的。
见他一步一步靠近,末鹿立即拉开被子,“谢谢你救了我,我要回家了。”
她警惕的样子使得末鹿苦笑,“我没有恶意,你不用怕我。我是在路边捡到的你,你当时看起来有些……,嗯,有些惨。”
他当时捡末鹿的时候,她哭得满脸都是泪,眼上的妆都晕开了。手心里是血,脑后也是。
男人的话令末鹿有些羞愧,觉得自己好像是以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谢谢你。”郑重的道了声谢谢,“末家会报答你,但现在我真的需要回去了。”
“我只是做了我想做的,即使换了任何一个人我都会救。”男人的淡然处之让末鹿有些惊讶。
不是她自以为是。而是岛上的人不管是外来的还是来的,无数人对于末家都是坏有目的的,这一点连绯洛都无法除外。
这个人在听到末家的时候,居然……
……居然这样无所谓的态度!
“你难道不想知道我的名字吗?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男人随意的坐在距离不足三米的沙发上。
他闲适坐着,修长的双腿交叠,一只手担在沙发的扶手上,修长的手指指间带着薄薄的细茧。
“不好意思,是我不礼貌了。请问你叫?”末鹿有些尴尬,一时间红了脸颊。
“我姓白,名黎,白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