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枫回城已逾十rì,如何找到母亲遗骨这件事,在他脑海中一直挥之不去。
家中的书籍他已看过大半,什么观星、堪舆、风水、厌胜……虽知这些以后必然有用,但他却一点也读不进去。他只想着找召鬼术,也确信父亲一定会在家中留下线索。
然而时不待人,又过两个月,已到了寒冬。
离都的冬天是最难熬的,而这个冬天,却无疑是难熬中的难熬。
寒风猎猎之中,练兵并没有停止,反而愈发严酷起来,每个人的手都冻得裂了口子,甚至有些人的耳朵鼻子都被冻掉了。韩枫身体结实,算是顶住了严寒,但两手的小指指尖也变成了黑紫sè,回家后身上回暖时,只觉手上不住地发痒。
而他这时已不是昔年无知懵懂的孩子,在读过五六本史书后,面对这异常寒冷的天气,他并不叫苦喊累,反而在练兵时更打起了十二分的jīng神。
大青山之南寒一分,大青山之北必然要寒两分。而寒冷的结果,势必造成戎羯族赖以充饥的牛羊全被冻死。饥荒一起,首先遭殃的是夷女,吃完了夷女之后,这群被饿疯了的野人便会孤注一掷,冲过羊肠关,南下劫掠。
史上记载的七次戎羯之祸,毫无例外都和彼时异常的严寒有直接关系。
照这么看,邢侯之所以会加大练兵量,应该也是有此防备的。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一rì练完兵后,黄计都竟将手中的练兵令旗交还了谭千百:“即rì起,本师帅另有要务在身,特将练兵之事托付谭伯。尔等务必继续用心练兵,万万不可懈怠!”
“黄沙包”要离开的消息让这些已经叫苦不迭的离都年轻人如过节一般高兴。然而韩枫仰头看着城墙头那个魁梧的身影,却存了疑心。
黄计都的统率力和领兵作战的能力无疑是出众的,在这个时候邢侯把他调走,是要让他带兵去跟戎羯人作战么?
可是,若代军主动出击的话,离都的人还有机会出城么?
这是他最关心的事情,而这件事偏偏在离都之内打听不到。
于是,借着一个月一次出城的机会,他再次回到了远西镇上,到了茶寮酒肆之中,询问消息。消息得到了,却也让他心中猛地一沉。
黄计都回到平沙城,并非为了带兵作战,而是去送亲。
邢侯之妹邢曼歌——传说中的“漠北女杰”被邢侯许给了戎羯族的汗王。成亲之rì,就在一个月之后。
所有人都没想到邢侯竟肯将宠溺着长大的妹子许给年过半百的戎羯汗王。于是,一传十,十传百,离都中人茶余饭后,开始议论起了这位“漠北女杰”的身世。
据说邢侯虽然年届三十六岁,但这位邢曼歌邢大小姐却只二十出头,是平沙城出了名的辣手美人。邢曼歌出生不满周岁时,父亲便不幸战死沙场,之后兄妹二人相依为命,邢侯又当哥哥,又作父亲,一手把妹妹拉扯chéng rén。
而邢曼歌也没有辜负哥哥的栽培,平rì里不爱红装爱武装,手下带着一千家兵,清匪围盗,那是常做的事情。
邢侯对妹妹捧在心尖上疼爱,从来不肯对她说半句重话,而年初邢曼歌押运夷女送往离都的途中遭到了戎羯狼骑的袭击,受了重伤,当时所有人都以为邢侯会把戎羯人恨之入骨。
因此,这之后邢侯到离都练兵,又拿杀戎羯人当做锻炼囚徒兵胆识的手段,都在人们的预估之中……结果谁也猜不到年底刚到,邢侯竟然要跟戎羯人结成亲家。
当然,和亲之事并非没有先例。只是在邢侯之前,都是代帝派宗室女儿远赴边陲,臣下自己和戎羯人结亲,这倒是破天荒的头一遭。虽说这平沙城附近山高皇帝远,在这些人心中,邢侯便跟个土皇帝没什么两样,但是嫁妹和亲,不管怎么说,还是让人觉得没志气。
不知是谁先开了口,一句话悄悄地在民间流传开来。
“金戈铁马无功过,龙凤烛光照代疆。”
※※※※※※※※※
黄计都离开之后,谭千百虽然依旧按照邢侯的吩咐练着兵,但离都的年轻人都觉得心情轻松了许多,仿佛头上一直压着一块大石头,这会儿总算搬开了。
练兵的形式也不再拘泥于跑步和阵型,而是增加了练武的内容。谭千百手下的幕僚有几个算是真有本事的,虽然不能教这些士兵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但是最普通的拳术还是勉勉强强教了几套。
有鉴于这些rì子年轻人们老实了许多,谭千百也放心让他们去学武,只是离都的看守们忽然觉得压力大了不少,许多人心中腹诽起来,暗想这些孩子要是哪天懂起事来,集合在一起,耍开了武功一路闯出去,真不知该如何是好。
年轻人们平时除了下矿练兵之外,也没有别的事情做,学武一时间倒成为不少人的兴趣,连带着街头斗殴也比以前好看了许多。
擒拿手,扫叶腿,顷刻间替代了挖眼睛,踢下yīn等下三滥的打斗方式,而比武的结果也逐渐从眼瘸绝户改成了手脚骨折,尚武之风,兴起于离都。
只是,该玩该闹的斗得不亦乐乎,少数有脑子的却觉得事有蹊跷。
韩枫虽不如柳泉那般会算计,但也算能塌下心来想事情的,更何况,他身边还有个瘸腿的“谋士”——杜伦。
这几个月,韩枫已不再和卓小令联系,在他心中,反而杜伦更亲近了些。
杜伦双腿残疾,就算给他机会出离都,他也不会走,因此在很多事情上,他也更值得信任。而同样是官宦之后,杜伦不能下矿,不能练兵,在离都算是废人,若没有韩枫和柳泉平rì的接济,只怕早就饿死,这时柳泉离开,韩枫便成为了他唯一能够依靠的朋友。
“照我看,这次和亲,恐怕没我们想象之中那么简单!”杜伦坐在韩家主屋中,剥着新炒的栗子。
“是么?”韩枫则在旁正打着新学来的拳法。他练武很是下了一番苦功,他身形挺拔,本就是练武的好坯子,如今这一套拳法打下来虎虎生风,干净利落,就连楚疾风也常常赞他。
杜伦白着眼,仰头道:“你瞧着吧。谭伯比邢侯对我们老实多了,他要我们练武,那肯定是为了以后有用。不是跟戎羯族干仗,还能是打什么?难不成造反吗?”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一提到“造反”二字,韩枫脑海中却猛地一亮,身形也不禁一顿。
是啊,造反!他怎么从没想过?
※※※※※※※※※
深夜,送走杜伦后,韩枫又独自一人到了濑离河畔。
冬夜晴朗,万里无云。抬头仰望天穹,星光灿烂。
那颗“灾星”已经到了头顶。如果柳泉说得对,那么这个乱世也已经来了。只不知最先开始是在何处。
他想起四个月前也是在濑离河畔,柳泉对邢侯说过邢侯要做的事情需要大笔的金钱。
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情比招兵买马更需要钱呢!
这一下子,就连与戎羯的和亲也说得通了。邢侯不想腹背受敌,希望借着戎羯人的势力造反,可这难道不是引狼入室么?
一切都有了解释,但这解释却让韩枫更加忐忑不安起来,他不知道自己这些人最后会是什么后果,更不知道未来这个天下会变成什么样子,可他如今只是个小小囚徒,说出来的话又有谁听?
就算有人听,这个人在哪儿呢?
谭千百显然是和邢侯一伙的,而离都全部在谭伯的掌握之下。但若出了离都,放眼望去茫茫千里都是邢侯的管辖,自己又能找谁去说?
退一万步讲,他又为什么去说呢?
只是因为自己是代国人?可这国,何尝以他为子民。
韩枫一晚未睡,次rì一早出矿,顶了两个深深的黑眼圈,连声打着哈欠。身边的人都在问“韩偏师尉”昨晚出了什么事,韩枫却无jīng打采地应付了几声,便懒洋洋地一铲子铲向面前的铁砂石。
不知怎地,在他想通这一切后,原本迫切想要出城的心像是被冷水浸了浸,整个人都没了之前的斗劲。他知道自己在生邢侯的气,也在生谭伯的气,更在生自己的气,以至于听着身边人口中哼哼唧唧地唱着“执刀执枪,战为吾邦”时,他忽然很想攥紧手上的铁铲往他头上拍去。
醒醒吧!
可是,正当他的手握紧了铲子木柄时,却听矿外传来了一阵惊呼。
那是军中传令官的大吼。
“快!都出来!集合!快快快!”
经过大半年的练兵,所有人听到“集合”两个字就跟被楚疾风抽了一鞭一样,不出片刻,矿中的人便排好了长队,鱼贯而出。
没有人乱队,这一点让守在矿门口的谭千百很欣慰。练兵总算没有白练,如今,是到了该上战场的时候了。
韩枫排在大队的中后部出来,一出矿洞,就觉东边的天空似乎跟以往相比有了一些变化。
太阳很刺眼,可是天空中却飘着淡淡的黑烟。
看着那黑烟,韩枫只觉脑海中“嗡”的响了一声,整个人先打了个晃,随即登时清醒了过来,那不是狼烟么?
戎羯族打过来了!
他没功夫去想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只听谭伯名传令官扯着脖子喊了一声:“离都人,戎羯族抢了你们的夷女,如今又要打过来杀光我们全城的人!半年练兵,总算到了该上战场的时候了!”
“大家回自己家,准备好东西后,半个时辰之内,在城东门集合!”
“我们出城御敌!叫他们知道知道我们的厉害!”
“立下战功者,杀敌最多者,邢侯重重有赏!”
邢侯的赏赐从没有让这些年轻人失望过,如今听说立战功又有赏,想着或许能够出城,所有人都狂吼了起来:“叫他们知道我们的厉害!”
“杀了他们!杀光他们!”
伴随着震天的咆哮,人群散开,所有人都飞奔回了自己家,去准备上战场必备的东西。
韩枫也跑回了自己家。其实并没什么好准备的,除了邢侯之前发下来的一身偏师尉军服外,他再把那寒铁剑在左臂上缠了缠,充当上阵的盾牌,便再没什么需要带上战场的东西了。可不知怎地,他总觉得这一次离城,或许不会很快回来,父亲留下的那一箱子书肯定带不走了,但是父母的牌位却是要rì夜拜祭的。
他冲进灵堂,先拿了母亲的牌位放在怀中,随后,便伸手去抓韩逸之的牌位。
那牌位前放着蜡烛香炉,他拿得急了,牌位被香炉一撞,牌位的底座竟然掉了下来。
“这……”韩枫大惊,忙拾起那底座,暗想自己方才用力并不大,怎么会把好端端的木头弄折。然而这一看,才发觉问题:那底座原本便已锯开,只是用胶和牌位本身黏在一起,外边又拿重墨划过,若不仔细看,只以为是连在一体的。
“这是怎么回事?”韩枫一愣,却见那底座中间的木头被掏空,竟然藏着一张白纸。
这牌位并不是他做的,而是韩逸之在世时给他自己做的。在这个刹那,韩枫猛地回想起了父亲当rì做牌位的情形,他曾经连声念叨着“牌位”二字……那莫不是在给提示么?
韩枫抠出那张白纸,一眼瞧去,双手便不禁颤了起来。
白纸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但中间有一段的起始,正是“召鬼”二字。
原来父亲早就已经安排好了一切,只是自己太过粗心,一直没有发觉。韩枫暗骂了自己一声,连忙把那纸揣进了怀中妥善收好,同时又收好了父亲的牌位。
而这时,家门外已经响起了离都看守的催促声。
韩枫拍了拍胸口,自觉所有东西都已经包好收好,不会在行军之中颠簸丢失,才大步迈出了家门。
离家之时,他又回头看了一眼这个生活了二十三年的地方。
这一去,也不知要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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