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的尚书府静谧而美好,烨冕进入屋内时,只见思花诺梳着灵族女子的发束,身着自己的衣衫。坐在床上的他支着头,呆望着窗外。
见自己走近,思花诺开了口,“姐姐,你看,夕阳放了一把火,把周边的云朵都烧红了。”
“看到了,火烧云真好看。”烨冕着,微笑着坐在了他身边,“诺诺最近怎么喜欢穿女装了?”
“因为我想起来了,诺诺部都想起来了。”思花诺着,平静地看向了烨冕,“上古的时候,有个部落出了一个英雄,他英勇无畏,每次打猎都是冲在最前面。他的英勇得到了族人们的肯定,推举他做了首领,更尊称他为族中英雄。可这位英雄虽然受人尊敬,但他的相貌却极为普通,甚至略发丑陋。如树皮般粗糙黝黑的皮肤,毫无美感的四肢,塌鼻梁,眼睛。但他却有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就在他妻子怀孕后不久,族内闯入了一个嗜血的怪物。英雄与那怪物斗智斗勇,但那怪物却可以教唆除妖和人之外的生灵,英雄和族人废了好些力气才将那怪物捉住。只是没想到那嗜血怪物居然是一个美少年,族人多被这少年的外表打动,甚至觉得是这位美少年受了冤枉。只有那位英雄保持着清醒,他知道这位拥有极美容貌的少年就是那位嗜血的疯子。”
“这故事挺一般的。”
“姐姐,这不是故事,而是曾经发生过的事实。”诺诺摇晃着手指一字一句地讲道,“于是在英雄巡逻的那个夜晚,少年装作无辜的模样,希望英雄打开囚笼。也就是在那一晚,他们两人遇到了神秘而美丽的冥神。冥神既喜欢嗜血少年的疯狂与惊为天人的容貌,却也喜欢英雄的沉稳与英勇。她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将两人的魂魄融为一体。冥神先杀了那嗜血美少年,英雄虽然奋力抗争,冥神到底还是在他怀孕的妻子面前刺死了他。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尝试,她终于成功将两个相对立的魂魄融为一体了。”
见烨冕有些疑惑,思花诺咯咯地笑了,那笑容如风吹铃铛般悦耳动听,“姐姐,你还不明白吗?诺诺就是那个怪物啊,融合了两个相对魂魄的怪物。一旦在冥界的我发现事情的真相,冥神就会将我抹去记忆,投入轮回之境。我将从头开始,得知真相,忘记,再知道,再忘记。如此轮回的痛苦,竟只是出于冥神对于两个不同身份,不同性格的喜爱。这个女人创造了我,却也带给了我无尽的痛苦。她不会明白,因为在她眼里我只是她的喜好。就像女孩手中的洋娃娃,她们喜欢时会逗逗他,不喜欢时便将他无情扔在一边,任其自生自灭。可笑的是,这个洋娃娃一生无论生与死,都只属于那个女孩。他无法反抗,只有陷入一次次无望的轮回。”
烨冕听后,抚摸着思花诺的额头,温柔地道,“诺诺不是个怪物,你是个好孩子。”
“咯咯,姐姐,”思花诺着,一把将烨冕推搡在床上,甜甜地笑了,“我过的,你应该恨我。”
床边的帘子缓缓落下,有节奏地摆动着,如一曲熟悉的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