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玉得到护士的保证之后,回了美容店,给老板娘打了个电话,吧护士的话了一遍。
老板娘气的骂道:“这个贱蹄子,我就知道是想诬陷我,你把护士的都录下来了吧,以备万一用。”
锦玉一阵心虚:“我来是要录的,谁知道拿出手机一看,没录上,不过我觉得护士的证词没啥作用,如果能拿到那个医生的辞就好了,但是那个医生攻不克,不好话。”其实她录下来了,但是想起护士善良的样子,她不想害她,所以撒了谎。
“那个医生我打听了一下,是那个女人闺蜜的朋友,可能让她话的可能性不大,再吧,她不一定敢诬告我们美容院,她要是敢,看我不让她一尸两命。”老板娘放着狠话,但是锦玉知道她的不切实际,还是要另想办法。
“老板娘你别冲动,也许她真不敢告我们呢。”
“哼哼,但愿她识趣。”
但是只能是但是,那女人一开始就是奔着打垮美容店来的,怎么计策成功了,还有放弃的道理,更何况老板娘吧男人打成那样,更不可能放弃这样的机会了。
第二天,美容院就接到了法院的传票,把美容院和孟锦玉一块给告了。
气的老板娘吧传票给撕了,恨不得接着去找那女人拼命。
“老板娘,我们现在最重要的是找个律师,看看该怎么做。”锦玉没想到自己活了半辈子了,居然还被人给告了。
老板娘一个电话打了过去,她的朋友里就有人是律师。
那人反馈回来,取得女人的病历,看看上面怎么写的,这个是关键的,然后在针对上面的辞一一攻破。
锦玉再次来到了医院,她在产科病房徘徊了好久,没有看到那个护士,她也忘了问人家的电话号码和姓名,这样干等着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上班啊。
那自己又不认识这里面的人,怎么去弄到病历啊。
锦玉难为的不行,只好硬着头皮上去问,个子不高,双眼皮,二十多岁的那个护士怎么没来?
听到的答案是休假了,这下可好了,她休假了,这几天都不在,那她怎么办?
又去护士台,问能不能查个病历,人家当然不愿意,这可是保密的。
锦玉无计可施,在医院门口磨蹭了一上午,突然想到一个人,那个神经内科的主任靳向,可不可以找他帮忙?就像护士的,不定把那个女医生的嘴都能给撬开。
但是联想到那男人身上的压迫力,又不太敢,万一人家不给这个面子呢。
她想着,又来到了楼梯间,也许冥冥之中她也是想找他的,感觉到身后一个阴影迫近,她抬头一看,果真是他。
他也明显一愣,打量了她一圈:“怎么了?”
要是没事,来医院的频率也有点高吧。
锦玉也不知道该不该,犹豫的空档,他又开口了:“你帮过我一次,我也可以帮你一次。”
锦玉一听,也许人家不想欠人情,想赶紧把人情还了。
于是把事情始末了一遍,又道:“我想拿到那个病历,看看当时推她进手术室的医生怎么写的,心里好有分寸。”
“医院有给病人保密的义务,你这样是看不到病历的。”
“是,我是准备找前天那个护士帮忙的,她休假了。”
他掏出手机:“给我个电话号码。”
锦玉乖乖的掏出手机,报了个号码。
他道:“这件事你不用管了,我帮你办。”着推开楼梯间的门要出去。
“不会麻烦你吧。”锦玉赶紧问,她怎么好意思麻烦人家一个陌生人。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你能自己搞定?”
锦玉摇了摇头。
他没在话,这次是直接走了。
锦玉也后知后觉的走出楼梯间,他帮她搞定,搞定病历还是搞定那个女医生?也就是她什么都不用管了?只等他电话就行?
第二天锦玉去美容店上班,昨天一天没来,感觉美容店有什么不一样了,以前大家上班都各忙各的,忙着打扫卫生,神百倍的迎接顾客,今天她们什么都没敢,聚坐在客厅中央的茶几上,垂头丧气的。
娜姐看到她,问她拿到病历没有,锦玉不知道该怎么,只好含糊了一句,老板娘不在,娜姐也不好吧她赶到医院去,毕竟这事还关系到她自己,她都不急的吗?
锦玉怎么不急,一上午都没心思做事情,幸好她也没什么老顾客,不忙,不过她发现大家似乎都不忙,店里明显冷清多了。
她反应过来,应该是出什么事了。
她问旁边的娜姐:“怎么了?”
娜姐手里拿着手机,示意她看她的朋友圈。
锦玉看了一眼,不得了了,是他们美容店产品有毒,一个孕产妇因为在他们店里做妊娠纹护理,都被流产了。
她腾的一下坐直:“这是谁发的?这不是血口喷人吗?”
“一传十,十传百,就被传成这个样子了。”
“肯定是那个女人传的。”
“那还用吗?可是我们没有证据啊,我们也没有她的朋友圈,不知道她是不是第一个发出来的。”
“找人查啊,肯定能查出来。”
“这不是得需要人力物力吗?我们都是些人物,哪里去找人啊。”
“那,那老板娘呢。”
娜姐摇头:“我给她打过电话了,她没接。”
锦玉心急如焚:“这可怎么办?这样传下去,咱们美容店积累起来的名誉就被毁了。”
其他员工也都一脸愤懑,但是也无可奈何,老板娘都不拿主意,她们有什么办法?大不了美容店倒闭了,在找一份工作呗。反正在哪里都是干。
锦玉却想着,这是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当然不希望它倒闭,能挽救就挽救一下,再她十分同情老板娘,觉得她比自己的遭遇还可怜,如果美容店因此倒下了,那她就太惨了,什么也要力所能及的帮她。
她出去给老板娘又打了电话,一直打到第十个,才打通。
“老板娘你在哪里呢?”锦玉一打通,就听到那边嘈杂的喧哗声。
“我在阳路的一束阳光花店,你过来一下吧。”老板娘的声音似乎沉沉的,与她平常风风火火的样子大不一样。
这一定是出事了。
锦玉赶紧打了个车过去。
花店里一片狼藉,花束都被碾碎了,花瓣铺了一地,花瓶的碎瓷片到处都是。
老板娘坐在那一片狼藉之中,似乎失去了气神。
“你没事吧。”锦玉赶紧跑到她身边,她的胳膊还在流着血,应该是被瓷片给划破的,她的脸上也红肿一片,被人给扇过。
“是那对狗男女干的?”
锦玉问。
老板娘抬起头来,那眼神吧锦玉骇住了,怎么形容呢,那一双妖娆的眼睛像一把刀,要把人杀死。
“我今天发誓,不把陈阳搞死,我不姓穆。”那一道破釜沉舟的誓言蕴含了多少仇恨,怨言和绝望,大概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吧。
锦玉想起当年自己站在屋顶上的样子,大概只有你死我死才能解开目前的问题了。
锦玉什么都没劝,这时候劝什么的都没用,只是道:“我们先去医院。”
老板娘不动,好像还沉浸在仇恨中无法自拔。
“我们只有养好身体了,才能和他同归于尽啊,受伤了,怎么积蓄力量和他打仗?”
老板娘这才话:“你不劝我收手?”
锦玉顿了顿,道:“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有一个女人吧所有的力都用在了丈夫和家庭上面,为了这个家,她可以把公婆当成自己的亲父母,为了丈夫的前途,可以忽略孩子,为了这个家后继有人,一次又一次的不顾自己的身体要二胎,可是最后呢,公婆还是不喜欢她,而喜欢另外一个家境更优的女人,丈夫为了更好的发展,也觉得另外一个女人更适合他,而那个女人也很有心计,一步步的设计这个傻女人,最后这个傻女人为了要二胎,没有了工作,也没有了好看的身材,公婆嫌弃,丈夫要和她离婚,她一无所有了,感觉世界都抛弃了自己,只好选择跳楼自杀,报复丈夫一家,最后在姐妹的劝下,才幡然悔悟,没有做出让亲人难过的事情,后来这傻女人看破了很多事情,同意了离婚。”
老板娘看着她:“所以这傻女人才憎恨一切抛弃妻子的男人?对这样的男人恨之入骨?”
孟锦玉垂着眼睛,沉默的点了点头。
半晌才道:“我只是想,这样的男女有什么样的后果都不冤屈,只是受苦的总是女人,如果我们在对自己不好,那世界都没有我们的容身之地了,所以我们只有自己好了,才是真的好,为了那些不值当的人和物,太冤了。”
老板娘听了她的话,也跟着沉默起来,身上的戾气和杀气渐渐的消失,最后化为一声叹息:“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放心,我不会为了那对狗男女赔上自己的一生的,我会在想其他办法收拾他们的。”
孟锦玉见她吧自己的话听见去了,不会再干傻事,这才起身,拿起手机对着现场拍了几张照片,又对着老板娘拍了几张,而且都是放大的镜头,看起来特别的惨。
“你这是干什么?”
“那对狗男女不是告我们美容店吗,还发朋友圈制造舆论,搞烂我们美容店的名声,我们也可以反其道而行之,他带人砸我们的店,还打伤了你,你一会把这些也发在朋友圈,搞坏他们的名声,还有一会我们去医院时做个伤残鉴定,到时候吧他们也告上法庭,咱们给他耗到底就是,咱们就一个人,破釜沉舟,可以无所顾忌,他们可不敢有我们的魄力。”
老板娘点点头:“你的很对,就这么办。”
老板娘先把自己手机里收集的狗男女的亲密照片,还有女人怀孕的照片发了朋友圈,注明字:“渣男渣女,我诅咒你们生个儿子世世代代为奴,生个闺女世世代代为娼。”
过了会,接着又把花店的惨状和自己被打的惨状发了上去,配上字:“下辈子找男人一定要睁大眼睛,看看不但被人第三者插足,还被人打成这样,我没有脸在见江父老了。”
老板娘发完,在锦玉的搀扶下站起来:“搞定,我们去医院做伤残鉴定。”
锦玉开着她的车载她往医院驶去。
在外科给老板娘包扎好,乘坐电梯的时候,电梯门打开,里面有人,锦玉一看一愣,是靳向穿着一身白大褂立在那里,锦玉第一次见到他穿白大褂的样子,特别干净,比他穿自己的衣服少了些冷峻,多了些温和,他的身边站着一个同样穿着白大褂的女医生,锦玉认出来,是那天给那个女人检查诊断的医生。
靳向看见她跟没有看见一样,估计是不想认识她。
锦玉也装作不认识两人,降低存在感,默默地站在角落里,老板娘想着自己的心事,才没有注意到是谁,锦玉扶着她在哪里,她就在哪里。
“靳医生,你喜欢吃西餐吗?我们去这里可以吗?”女医生掏出手机给他看,嗓音十分温柔的心翼翼的问。
锦玉看向那女医生,她还清晰的记着,那天送那个女人过来的时候,她推着孕妇进的手术室,嗓音之大,态度之不耐烦,还印在眼前,她歪着头看过去,手机里一片色,想必是菜单。
靳向连头都没有歪一下,眼睛目视前,机械的点了点头。
又不是为了吃饭,去哪里都一样。
电梯到了三楼,靳向先迈步走了出去,女医生颠颠的跑步跟上。
电梯门关上,继续下行,锦玉想,锦向要和那女医生出去吃饭?是为了病历和她的辞吗?
要是这样的话,最后证明了自己和美容店的清白,可是欠了靳向很大的人情啊。
为了自己的事情,他要牺牲自己的色相啊。
这还人情是不是有点太大了,她当时不过是举手之劳啊。
她心里想的是对还的情太大了,对靳向来,虽然是举手之劳,不可否认,她救了自己母亲的性命,如果没有她,自己很可能就见不到母亲了,救命之恩大于天,就是自己做什么都换不清这个人情,更何况只是请人吃顿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