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大的时候,朱珠喜欢上了一个长。长比朱珠大一届,的是计算机专业。朱珠是在院举行的某一次的篮球比赛里,一眼相中了球场上帅气的他。
朱珠的家庭条件不算好,可是为了追求长,她去兼职打工,用赚来的钱,给长买这买那,长照单收。寝室的女孩子都朱珠傻,但是朱珠却开心幸福着,因为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总觉得自己付出的根不够。
你想要多为他付出一点。
你想要把好的都给他。
后来,长成为了朱珠的男朋友。朱珠傻傻的,沉浸在爱情的甜蜜里。即便长对她的关心,只有她对长关心的百分之一,她也觉得自己可以慢慢的感动他。
她依旧为他付出所有,奋不顾身。长在寝室里打游戏,朱珠就跑到楼下给他去送饭。长不想去打水,朱珠就打好水让长下楼来取。在这段感情里,朱珠活得没有了自我,太迁就对。
可因为是初恋,朱珠很珍惜。
再后来,长对朱珠,他不想住寝室,嫌寝室人多比较吵,而且关灯之后还不能打游戏。朱珠就把自己的零花钱拿去租房,和长在外面租了房子一起住。那个时候,两个人都是穷生,她有什么都要给长,她一心一意的想着他。可是他,还是个不成熟的男人,只知道打游戏,贪玩,从来没有给朱珠送过任何礼物。
那段日子很苦,朱珠知道,也感受到。每次她都会把做兼职赚来的钱,一次性充值在饭卡里,这样,即便没有了钱,她也不会和长挨饿。
在那么一间没有阳光照射的屋子里,他们共同生活,彼此陪伴,他们在这里生活了一年之久。
朱珠已经很努力了,很努力的想要去改善他们的生活。可是,长依旧在嫌弃她这不好,那不好,最后还和校附近的一个商店的女老板一走了之。
朱珠一个星期没有去上课,每天吃很少的西,折磨着自己。
现在回想起来,已经找不到那种细枝末节的疼痛感,因为时间太长,伤口已经结痂。在这段记忆里,朱珠只是记得,用了很长时间才走出来。
从来没有这么刻骨铭心过。
而那些过往,也教会了她成长。
谁没有一段不堪回首的故事。有时候不讲出来,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坚强与无所谓,这个故事,朱珠也就只是对白洛洛一个人讲过。
所以白洛洛知道朱珠曾经的纯情,也知道朱珠如今的现实。白洛洛始终认为,朱珠是个好女孩,别人以为她拜金,总是在有钱男人身边周旋。但是她看到的朱珠,只是一个独立努力生活的女人。
她和有钱的男人谈恋爱,是因为自己过够了那种苦日子,但是她也没有逼迫他们给她送什么西,她是喜欢才和他们在一起的。
他们四个人要了一个卡座,蒲俊捷点了两支红酒,几叠吃。但是朱珠觉得来酒吧,你喝红酒,显得有点不协调,朱珠又叫了两打啤酒。
热舞配啤酒,这才是绝配。
朱珠对蒲俊捷这样的男人,很不能理解。他们的三观都不一样,所以就如蒲俊捷不能够欣赏她一样,她亦是对蒲俊捷没有好感。
作为白洛洛男朋友或许可以,但是如果介绍给自己,朱珠摇了摇头。
他明显缺乏风趣。
谭明虽然已经四十岁了,可他依旧风趣幽默。不仅如此,他的冒险神,他的体贴,他的聪慧,他的财富??????不仅仅是对她有吸引力,对其他的女人亦是这样。
谭明足够危险,他的优点任何一项都可以反过来成为致命点。
可是,朱珠就是喜欢这样的挑战,才能让生活里充满着惊喜,让生活有一种动力。
“不够的话喝完再点,今天我买单,你们玩得尽兴就好。”蒲俊捷结账之后对他们。
他很绅士,很礼貌,笑容也很好看。
“放心吧,我们蒲大少爷,我可是不会为你省钱的。”朱珠笑着,而服务员已经把酒打开,倒在杯子里。
“来,我敬大家一杯,今晚不醉不归。”朱珠看上去很开心。她来到酒吧之后,就褪去了身上刚刚的西装外套,里面是一条粉色的吊带连衣短裙。灯光打在她白皙的皮肤上,很是性感。她很瘦,锁骨突出,如即将展翅的蝴蝶。
“洛洛,走,我带你跳舞去。”朱珠可是很放得开,喝了杯酒,她脸上的红晕立马显现出来,加上灯光的颜色,闪闪动人。
“去吧,我在这里看着你们。”谭明很宠溺的对朱珠。
白洛洛摆了摆手,有点怯场。
“走啊,白洛洛,我带你去疯狂,不然你都不知道来酒吧的意义。”朱珠这才一杯酒下肚,就已经按耐不住想要去跳舞的性。
“可是,我真的不会啊。”白洛洛推辞着。
“没事,我可以教你。”朱珠才不会给白洛洛拒绝的机会。就这样,朱珠拉着白洛洛的手,站在了舞池中央。身边有一群人围过来,朱珠也只是把他们当做甲乙丙丁,她无所谓的扭动着身体,时不时往卡座的向看,给谭明一个诱惑的表情。
白洛洛刚开始还有些拘谨,像是个木头人一样站着,被身边的人推来推去。朱珠见此状况,把白洛洛拉到自己的前面,用自己的身体支开一个空间保护着她。朱珠给了白洛洛足够的安感,白洛洛在朱珠的带动下,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她摆动起身体跟着跳了起来。
她们两个人玩得很疯狂。
白洛洛被带动之后一发不可收拾。
音乐声继续,欢呼声继续,在成片的热闹中,却可以看到一张帅气冷峻的脸。这张脸长得实在好看,白皙干净,眼角微挑,带着魅惑。
马誉站在一旁,看着舞池上的白洛洛。没想到今天这么赶巧,白洛洛来的酒吧,刚好是自己兼职的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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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今天更新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