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一日。
古城游客量渐渐增多,街边餐馆的生意在这几日也比以往更红火。
想着今天人多,时间也赶,宁建民起得比平时更早,装好西,推了车就出门。
宁书年八点上班,七点起床的时候,苏阮早已经走了。
因为这份实习工作来之不易,所以他打起了十二分的神来面对。来,回家找工作不是很容易,加上他的历,更是难上加难。
下午,公司内部有安排,所有员工停休半日。
他正好也接到一个老同的电话,要出去见个面。到了约定的餐厅,那人已经等着了。
“来了,坐。”
宁书年吊着受伤的胳膊,看他打了招呼,也跟着笑了笑。
“你手还好吗?”
“没事,你喝什么?”
陆周和他是高中同,大虽没在一处,可这些年还是保持着联系,关系不错。
临近毕业,都忙着找工作。前段日子通电话的时候,听宁书年伤了,他也正好回来,就过来看看。
实话,两人很久没见面,这一见,竟也有种时隔多年的恍惚感。分明还年轻,却不禁想感慨一句,时光蹉跎着,一眨眼,就过去了这么久了。
陆周老家在这里,不过,他打算以后不在四川工作,要去重庆。两人聊着天,这些年的经历,校生活状况,不知不觉,就扯到了以前的高中。
“哎,我上个月见着位老同,你猜是谁?”
陆周喝了杯酒,话匣子也多了起来。
“老同这么多,你要我记得哪个?”
宁书年笑笑,有些无奈。
好在,时间没有磨平他们之间的友谊,这一面,竟生出了许多情绪。
“……你,还记得她吗?”
陆周握着杯子,看着宁书年,问出的话有些迟疑。
“早就忘了。”
宁书年答得随意。
“呵。”
陆周笑着,眼角有些干涩,不出是可惜还是叹息,“可我还没她是谁呢。”
从这里看去,可以明显看出,宁书年碰着冷饮的手指滞了一下。
脑海里,却是不约而同地浮现出那抹白衣。
青春靓丽,正值韶华,最难忘的,莫过于记忆里的清风秀雅。
什么是真正的喜欢呢?
或许,等我们明白的时候,就知道……
那个叫周幽王的二百五,为什么要烽火戏诸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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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咋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