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赚的容易,花起来自然就大手大脚,我买了很多漂亮衣裳,金银首饰,还有各种胭脂水粉,尽管我不是十分会用,但是放着也好看啊。
果然有钱使人堕落,即日件妥妥地养了几分败家姑娘的气质出来。
日子过得悠哉游哉,我也乐得逍遥,荒废了好些时日。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涂拾的那句话:像我们这种能够随心所欲浪费时间的人,多半都是集天时地利人和以及运气的化身,上辈子是经历了多少坎坷,这辈子才能投生成个老不死。
于是,我仗着这六百五十三岁的高龄,过上了养尊处优的老年生活。
这日,店里来了一位风姿绝如谪仙一般的人物。
我透过面前那面被我试了咒法,外面的人看不见我,我却能清晰地看清来人的帘子,使劲地打量来人。
那男子一身淡紫色长衫,发间一支翠玉簪,峨眉修长,鼻挺而翼窄,微抿的薄唇,略微有些苍白。
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我终是忍不住咳了两声,打破了寂静。
“在下孟塔,前来求安安姑娘占卜吉凶。”声音清脆富有磁性,让人不禁想再同他多几句话。
孟塔?哪个孟塔?医仙孟塔?
想起先前身边不绝于耳的关于这医仙孟塔的八卦。
再看那人,心下便是好生惊讶了一番,以为大名鼎鼎的医仙,多少得是个白胡子老头,没想到竟是个这般美貌风流的俏男子。
看着他的如水般清澈眸子,我不禁咋舌,这得是多么湛的医术,才能将自己保养得那般细嫩啊。
我一边静静地欣赏着他平静的面容,一边等着他继续。
片刻,我蹙眉,怎么不话了?
“阁下所求何事?”
“安安姑娘既能得了这帝京众多富绅的赞誉,想必定是有几分厉害的,不知,姑娘可否当场展示一二?”
展示?怎么展示?展示什么?可是我不会啊!这使我发起了愁。
我轻轻地翻开手中的破书,打算先认真了解一下这个人。
医仙孟塔,捉妖法师孟勒之子,年幼随父亲走南闯北地捉妖时,不心被一只貔子妖看上了,那貔子妖因使用了**才修成了人身,受到天谴不能育有子嗣,欲将他掳走当儿子,那貔子妖武力不敌其父孟勒,预谋未得逞,却被孟勒收进了涤灵袋,貔子妖怒意难平,千钧一发之间,给当时才5岁的孟塔体内种下了一种叫做嗜血骷髅的蛊毒。
嗜血骷髅,这名字起得十分简单粗暴,顾名思义,就是此蛊十分嗜血,会吸食宿主体内的血,不过半年,中蛊毒之人不到半年便会血耗尽,变成骷髅,这里的半年寿命,还是不停用补气补血的药吊着,撑死了估计的。
这蛊毒分蛊虫和毒两部分,蛊虫进入人身体时外皮和内里便都带着毒,内里的毒是蛊虫身的毒,外皮的毒,却是养蛊人后期为它抹上的。蛊虫一旦进入身体第一时间便在人身体各处脉络尽数游走一遍,将两种毒均匀地散落在各处,两种毒效果一样,却在解法上互相克制。
只要蛊虫不除,那它体内的毒便会一直在体内扩散,若是先解毒,那么解毒的药便是同蛊虫体内的毒相克,反而加剧蛊虫发狂。
看到这里,我抬头瞟了一眼只一帘之隔的男人,该活不到六岁的男孩,是怎么活到如此高龄的呢?
中毒之后,孟塔身体日渐虚弱,孟勒也是十分心痛加自责,便带着已经昏迷休克的孟塔遍访名医,不料都是换汤不换药,治标不治,为了保住孟塔性命,当时正值壮年的孟勒只能想出个一命换一命的法子,将孟塔身上的蛊虫强行引渡到自己身上,最后引发蛊虫暴动,筋脉尽毁,暴毙而亡。
的孟塔没了父亲的庇护久病成医,又寻得当时最为出名的仙家拜入门下修习仙术,还得了个十分补血的功法,久而久之,毒虽未解,仙术仙法却已修炼的十分了得,又因常年习武,体格健壮,血旺盛,将将控制得住毒不扩散,仙家遁入空门之后,他便自行下山来寻找机缘来了。
书上,这回,这医仙欲单枪匹马地闯赤烈门,那里有一味比较不错的药材,正是那解毒药中的一位十分难得的药材——玉玲草。
书上又,赤烈门门徒较多,暗器较多,此去吉凶各半。
另外,这书也是头一回这样善解人意,竟是给孟塔规划出了几天比较合适的路线及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
那是吉还是凶呢?这书还是头一回这么不靠谱。
我想了一想,组织了一下语言,将书上的内容复述给他听。
“果真是神算子。”语毕,一锭金子落在外堂的桌子上,足有我的拳头大。
奇怪,我都没懂他懂了?
还有,不是要展示能力么?展示完了?
送走了这位贵客,我拿起了针线盒子想着这帝京的姑娘们给自己绣个荷包打发打发时间。
“师兄,师兄,你等等我呀!”
一道尖锐的女声自街道上传了进来。
“师兄,你去哪儿啊?”
我拿着针线的手一颤一颤的,自我三年睡醒以来,最做不了两件事,第一,便是思考,一动脑子头就疼;第二,就是听不得尖锐的声音,一听就头疼。
现下,我又开始头疼了。
我对咕噜:“去,看看谁谁家的姑娘,让她去别家门口吵去。”
其实,我也就是疼糊涂了,随口一,没指望地上这个毛球真帮我赶人来着。
可万万没想到啊,万万没想到!
那地上的毛球听了我的话后,就在我眼皮子底下变成了一个童,然后在我瞠目结舌的注视下,淡定的走了出去。
不到一会儿,童回来了。
“主人,他们走远了。”
天,还能话,我惊到了:“你,你是谁?”
童抬眸,一双明亮的眸子怔怔地望着我,半晌“主人,我,我是咕噜啊!”我这一问反倒把童问蒙了。
“你是个人?”我哑然。
“我是灵兽啊!”童愣愣的。
“那你······”
童干愣半天,而后笑了,向我解释道:“哦,我就是个会多般变化的灵兽。那日主人应该看到了啊。”
我想起了那日咕噜被大汉追着跑时还是个姑娘形象:“那日,追你的大汉你使的是幻术。我以为你只会在逃命的时候,使幻术把自己变成个姑娘,你后来变成毛茸茸肉球的时候,只会‘咕噜咕噜叫,不见你会话啊。”
童微怒:“主人我那可不是毛球,我可是天上地下唯一的一只梦魇灵兽,我不但会变化还能控制人的梦境呢!”
“呦~还会生气!”我觉得这个西十分新奇,简直新奇得不得了!
童白了我一眼:“我既然变成了人,当然就面面都和人一样。”
“那你不早点变成个什么来同我话,害我孤单时也没人聊天。”
“我以为主人知道啊,毕竟我这么有名气。”童捋捋鬓角上的短毛,很是傲气。
提到有名气,我想起了时候三叔给我看的《灵兽排行榜》:“那你把自己的那么厉害,《灵兽排行榜》上,我怎么不记得有你啊!”
“《灵兽排行榜》是以战斗力排的名次,毕竟我这么萌,打架那种事情怎么能适合我?你要找我,要在《灵兽录》中的《异类灵兽篇》,在那个里面,我排第一,毕竟我这么厉害。”
“哦哦。”我咬着手指打量他:“让你变什么你都能变么?”
“对啊,你是我主人,你让我变我就变。”咕噜点点头。
“那么,你给我变个萝卜看看。”
刷的一下,桌子上静静地躺了根萝卜。
“哇塞,是真的啊!那么,你再变棵白菜出来看看。”
刷的一下,桌子上静静躺了棵白菜。
“哇塞哇塞,变个大金元宝。”
眨眼间,大金元宝就躺在桌子上。
我上手摸了摸:“嗯,挺有分量的。再变碗面条。”
“······”
刷的一下,金元宝变回了刚才那个童。童挠挠头,颇有些无奈地看着我:“主人,我变面条你若忍不住把我吃了,我就在你肚子里出不来了,那可如何是好?让我变个活物吧~”
“对对,变活物,不然真真是浪费了你这才能。”我连连点头。
可是变个什么活物呢?我抬起头,街面上来来往往的都是人,嗯,那么就变个人吧!
可是变个什么人好呢?得变个跟街上那些都不一样的才好。
“那么,你就变个男人吧!”我想了一想补充道:“气质得像仙人一样,容貌要白白净净的,五官长得好一点的。得年轻些,像我一样,看起来十**岁就行,不要爱笑的,那种男人多半花心,不要爱话的,那种男人多半不聪明,要穿白衣,不要瘦,最好有个壮的胸脯,有双有力的臂膀······”
我话还没完,童有些为难:“主人,大家都穿了衣服,这身材要求这么严格没有必要吧,你又看不见。”
“嘘!别打岔。”我咬了咬手指甲,思绪在飞快地旋转,继续道:“这个男人,最好很厉害,很会打架,而且很牛,能做到很多别的男人都做不到的事情,最好还有很多姑娘追,这样我才会觉得他好。好了我完了,这就是我未来男人的模样。”
半晌,咕噜依旧汉在原地没有动。
“咕噜,你想什么呢?快变啊!”我迫不急待地催促起来。
“别急,主人,我正在心里寻找这世上和你形容一样的男人,找出这样一个人我才能照着这人的模样变出一个一模一样的来。”
“你怎么寻找?”
“我只要闭上眼睛,这世上所有人的容貌身形都在我的眼前。”
“哦哦,那快点。”我催促到。
咕噜站在那里,不再理会我
不过片刻,我便等得昏昏欲睡,眼皮一下一下的抬着。
隐约间,门口处的风铃响了几下,我迷迷糊糊地抬眼,一白衣少年向我走来,身后还跟着一红衣女子,我眼睛一亮,腾地起身。
“像,太像了,就是我心中的那个模样。”
我从帘子后面走出来,拉着白少年的衣袖,惊叹道:“咕噜,你是怎么做到的,这个人真的是我心中想的那个样子。”我又瞧了瞧白衣男子身后的红衣女子,一步上前掐了掐她的脸,也是个够漂亮的姑娘:“咕噜,你竟然能变成两个人!”
“主人,那不是我。”
童稚气未褪的声音传来,语气中透着些颓丧。
“嗯?什么不是你?”我回问。
“我,你看到的不是我。”
“我当然知道不是你啊,是你变出来的嘛~”
“也不是我变得,这二位是真的人。”
我一愣,扭头就看见了在我身边那还是童模样的咕噜。
再看看我面前的人儿,竟看觉得似曾相识。
“面瘫脸!”
意识到自己认错了人,又回想起自己才十分有欠妥当的失仪表现。赶紧收拾收拾仪容,躲回了帘子后面。
片刻后,不见前厅有声音传来,想必是外面二人被我吓到了,于是乎,我装莫作样地清了清嗓子:“咳咳,二位光临店有何事须要占卜啊。”
少年回过神来:“冒昧来扰,多有唐突,在下不是来卜的,而是来问路的。”
“哦?”
“在下想问,这太行山在什么地?”
“咕噜,告诉他。”
得了地址,二人离开之际。红衣女子上前拉住男子的衣袖:“师兄,你觉不觉得,才那女子有些许面熟?”
“不觉得。”白公子十分漠然地回了三个字。
嗯哈?二人身后的我一口老茶差点喷了出来,这白公子,莫不是得了什么会使人失忆的不治之症,我这样如花似玉的面容,他竟然敢忘记了?
好的,白我记住你了。
突然我又有些头痛,不知是被这红姑娘尖锐的嗓音给吵的还是才被白公子那一句答复给气上了头。
造孽啊造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