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深入了一百多公里之后,蓝天雨终于来到了火海的核心之处。
就算他现在已经是顶尖尊主的实力,仅仅是火海中心的热浪,就已经让他感到皮肤灼痛,可想而知,要是火海中心的元焱神火落到他的肉身之上,足以给他带来重大伤害。
火海的核心处,大约一公里范围内的元焱神火,和外围的元焱神火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在颜色上就明显不同。外围的元焱神火颜色从浅金色到深金色,而核心的元焱神火,深金色的火焰中还带着浅淡的紫光。
颜色的不同只是无关紧要的表象特征,最大的区别还是威力上的巨大差异。
核心处的元焱神火,在威能上足足比外围的元焱神火高出了一个大的等级。外围的元焱神火能够让尊主重伤,而核心处的元焱神火却能够让天尊重伤,这几乎是质上的巨大差异了。
从这一点上来,元焱神火的威力已经可以和先天至宝比肩!
这也是让蓝天雨深感奇怪的地。
宇宙中的奇异神火不胜枚举,但威力大到能够让尊主甚至天尊重伤,绝对是非常罕见的事情。这种等级的神火,一般都诞生在非常适合孕育神火的奇异之地。
但神火山的环境,显然并不是适合孕育神火的奇异之地,如果没有元焱神火的存在,神火山也只是灵气浓郁的修炼宝地,这种宝地在天人界很常见,并没有什么太过特殊的地。
是看起来不合理,往往代表着更大的奇迹。
对于元焱神火诞生的原因,蓝天雨此时发的感兴趣。
只要把核心处的元焱神火部收取了,也许元焱神火诞生的秘密自然就显露出来了。
没有什么好犹豫的,蓝天雨开始继续收取核心处的元焱神火。
但是,让他大感意外和惊喜的是,以他的实力和位面祭坛的威能,他正常收取元焱神火的举动竟然失败了。
位面祭坛作为混沌至宝,收取元焱神火自然不可能失败。
之所以如此,应该是蓝天雨自身的实力不足所致。
他现在已经是顶尖尊主,竟然还是出现了实力不足的情况,那就明,核心处的元焱神火确实可以和先天至宝媲美。
要想在不动用献祭能量的前提下,收取先天至宝等级的法宝或者同等级的奇物,蓝天雨的修为必须达到天尊境界才行。
他现在是顶尖的尊主,他自身的实力,最高只能收取极品先天灵宝等级的法宝或者奇物。
核心处的元焱神火威能大,蓝天雨的期望和惊喜也就大。
既然自身的实力不足以收取元焱神火,那他就只能耗费一部分献祭能量来达到目的了。
只是一个境界的差距,他耗费的献祭能量并不多,核心处的元焱神火,连同一件隐藏在火海核心的威能巨大的法宝,都被他收进了祭坛空间。
祭坛已经被蓝天雨完掌控,蓝天雨自然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这件隐藏的法宝。
这件法宝的外形很奇特,竟然是一件酷似琉璃灯的罕见法宝。
这件法宝流光溢,外形很漂亮,但琉璃灯的灯芯却散发出恐怖的骇人气息——元焱神火的气息!
被蓝天雨收到祭坛空间的元焱神火此时已经部消失不见,只有琉璃灯的紫金色灯芯在烈烈燃烧。
很明显,神火山的元焱火海就是这件法宝造成的。
想到这一点,蓝天雨心中惊喜无比!
核心处的元焱神火威能可以媲美先天至宝的威能,那就明,这件琉璃灯应该是一件先天至宝!
是不是如此,只要炼化这件宝物之后,自然也就知道了。
完炼化一件先天至宝的时间太长,最少也得需要千年以上的时间,蓝天雨不得不再次进入吞噬星空位面。
千年之后,琉璃灯或者是“元焱神灯”,终于被蓝天雨彻底炼化,成为他手中仅次于位面祭坛的重宝。
蓝天雨只是想要收取核心处的元焱神火,没想到竟然还有意外惊喜。
竟然轻而易举的得到了一件先天至宝,这个意外惊喜实在是太大了一点,就连已经完炼化祭坛的蓝天雨也是喜出望外。
哪怕他在完掌控祭坛之后,有献祭出一件先天至宝的可能,但这也只是理论上的可能,想要实现,太难太难了。
消耗献祭能量,不管是构筑虚拟位面还是在虚拟位面中修炼,所耗费的能量虽然巨大,但蓝天雨还能够承受。
但是,献祭出一件先天至宝的能量,耗费的能量正好相当于献祭一件先天至宝的能量,这是他现阶段还无法想象的事情。
在吞噬星空位面的这些年,蓝天雨并没有去获取威能更大的那些法宝,不是他没有机会,而是他知道,就算得到了这些威能巨大的法宝,他也只能在虚拟位面使用,想要拿到现实中使用,他必须消耗同等的献祭能量才能做到。
虽然他现在拥有的宝物数量繁多,但是,除了“幻梦珠”这件现实中的先天灵宝之外,其他所有宝物加起来,部献祭掉,所得到的献祭能量,也不足以献祭出一件最普通的下品先天灵宝。
拥有祭坛的蓝天雨想要献祭出一件先天至宝都如此艰难,可见先天至宝的珍惜和难得。
在他毫无准备之下,竟然撞大运一般,突然之间就得到了一件还从来没有人认主的先天至宝,蓝天雨的心情简直是乐开了花。
有了这件攻击力恐怖的先天至宝,蓝天雨对上乾明再也没有一点顾虑。
既然已经有了万的准备,蓝天雨已经等不及约定时间的到来。
匆忙通知元焱山主等人之后,蓝天雨一脚跨出,就来到了围困神火山的队伍前。
蓝天雨的突然出现,让围困队的人大吃一惊。
他们没有想到,还没有等到约定时间,一直不敢露面的蓝天雨,竟然突然间现身了。
蓝天雨刚一现身,乾明就发现了他的踪迹。
一步迈出,乾明便来到了蓝天雨的眼前,“你就是幻梦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