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公,真没想到陈宇不但不杀我们还把我们派到这里……”王伟并没有像外界公布的那样和侯景一起被砍头,此时他依然做着侯景的狗头军师,至于王伟和侯景身旁的部队也正是跟随他们多年最精锐的那一批死士兵。☆☆新 思 路 中 文网 www.sLzWW.com会员手打☆☆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
“管他呢,能活着就行了,反正这里的人也确实好欺负,老子在这里在当一回皇帝反而更容易!”侯景说完便大大咧咧的伸出单手抓起一个小矮子武士一样的家伙,也不顾对方还在挣扎和咿咿呀呀的比划说话,直接就把这个矮子武士摔死在地上,“这倭人真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废物,我要征服这里的一切,当这里的王!”
“主公,陈宇可是提醒过,倭国东边我们不要轻易去,除非是我们把西面彻底征服……”王伟轻声提醒道。
“我知道,因为他大舅子尔朱兆在倭国西面正干着和我们一样的事情,陈宇这小子不想让我和他大舅子决斗的太早,这个喜欢看热闹的混蛋……,等我和尔朱兆一东一西平分了这里,到时候比谁杀的倭人多就行了,杀人多的才有资格当王!”
侯景举起宝剑指着远方大声吼道:“兄弟们,跟我杀!”
……………………………………………………………………
陈宇占据建康后并没有再立傀儡皇帝的打算,腐朽不堪的南朝已经不适合历史的发展,更没有必要在继续存在下去,不然让他彻底消逝在历史的长河里。只是令陈宇等人没想到是,梁国的萧绎和萧纪两个活宝竟然对建康城被魏国占领这件事情几乎未作出任何反应,强敌已经杀了过来他们却没有半点和解或者一致对外的觉悟,一点都没有……
这兄弟二人斗的真是不亦乐乎,一个靠着最近不断的扩张实力变得强横,一个则是靠着益州多年的积累底子很厚,两兄弟打起来还真是不分上下、棋逢对手!只不过陈宇却没耐心看着他们继续耍宝……
陈宇封最亲信的手下赵贵为大都督,新一代天才新星韦孝宽为副都督。名将之后未来的超级将星斛律光为先锋,率领着从关中出发的大军直指益州,如今已经攻破阳平、剑门等关,当然这还多亏了司马子这么多年的苦心经营。在这些可靠内应的帮助之下,本来就极度空虚的益州门户瞬间就被攻破,魏国的大军已经直抵成都,蜀道虽难,但在魏国超级部队面前却也变得如此简单……
等萧纪得知老巢已经危机万分的时候也是又惊又怒。奈何他宁愿自己输给外人也不愿输给自家兄弟,此刻他仍然不愿放弃杀死萧绎的机会,萧纪不顾众人劝阻决定放手一搏,强攻萧绎和对方决一死战,但益州来的士兵在得知家里出了大事之后却都已经无心恋战,决斗刚刚开始萧纪部队就出现了溃败,接着更是一发不可收拾,萧纪本人更是被萧绎大将樊猛所杀,世子萧圆照也是不知所踪……
等萧纪死讯传来,益州各地还在顽抗的势力也都相继投降。此刻魏国的地盘又大大的扩张了许多,如今辽东诸部勿吉、契丹、高句丽等国家全部臣服,草原的柔然、高车和突厥等部也早已归属、西域的诸国,帝国最南的南岭都在魏国地盘之下,如今没被清除的不过江陵的萧绎而已。
陈宇扩张的脚步当然不会停下,面对最后的一隅,陈宇按照之前的约定,派大将军侯莫陈崇出击,让自己这位最忠诚的侍卫长来完成统一全国的最后一击,此刻侯莫陈崇正率领着魏国精锐的水上部队向江陵进发。而独孤信也带着部队从陆地配合进攻。
萧绎之前和兄弟的苦战已经元气大伤,如今哪里还有一战之力,更何况对方是强横一时的大魏帝国,如今的魏国实力之强。就算是当年最鼎盛时期的梁国也大大不如,更何况只能在窝里横的萧绎了。
萧绎到也是个有骨气的人呢,这时候他还想选择**,而且他还想把自己的书籍和自己一统焚毁,不过他却失望了,因为陈宇对他这手早有准备。早就排了精锐密探潜伏了过去阻止萧绎。
历史上梁元帝萧绎在落败之时选择了焚毁书籍,结果十四万册珍贵的书籍就此被毁,很多还都是孤本,这也是历史上一场巨大的文化浩劫,只是最该死的萧绎却没有被烧死,陈宇对这场浩劫早就深恶痛绝,这次总算提前阻止了对方,至于这十几万的珍贵书籍,陈宇是没什么兴趣,只能交给有关部门去整理了……
一场侯景引起的闹剧到了这里也算彻底结束,至此魏国以最小的代价一统了南北成为了最大的赢家,更重要的是侯景之乱让南朝老牌门阀遭到了几乎覆灭的打击,这些从衣冠南渡以来一直坑害南朝国家的巨瘤,控制朝廷的幕后黑手也终于被完全剔除,虽然战争造成了一些破坏,但是相比能从根本刨去这些毒瘤,让未来的改革不受羁绊,这一切在众人看来还是值得的。
此时魏国疆域之广已经超越古往今来的任何时期,陈宇等人已经暂缓了扩张的脚步,转向内部的改革和改造,同化周边的少数民族,积极发展生产力,并且让工业提前走入轨迹。
虽然大魏帝国暂缓了扩张,但是文化输出却丝毫没有停止,下西洋仍在继续,当然东去的航线也在摸索,美洲是陈宇急需征服的,土豆是最高产最容易种植的粮食物种,橡胶也是陈宇迫切想得到的东西。
在国家一切都走入正轨的时候,节闵帝也主动提出了禅让……
耳边轰隆隆的声音想起……,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全书完(未完待续。)
p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