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初夏跟洛文笙见面的次数总共加起来不会超过五根手指,这几次见面也不过是很肤浅的印象,但是她能感觉到洛文笙真的是个很被动的人,所以,当她接到他的电话说要请她喝酒时,有种想要把电话另一端的人揪过来看看是不是冒牌货的冲动。
“好啊,就今天下班吧,先到先等。”孟初夏算了一下行程表,答应的很爽快。
“那我们在哪里见面?”洛文笙问。
孟初夏报了一个地址。
洛文笙越听这个地址越觉得耳熟,诧异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里是你家吧?在cafe不好吗?”
孟初夏的声音懒洋洋的:“我今天有三个手术,如果你不打给我,我也不打算出门的。”
洛文笙惊讶,道:“要不我们改天?”
“就今天,明天我放假,改天我未必有时间。”孟初夏一锤定音。
洛文笙询问:“那,用不用我来接你?”
三个手术有多累,他是很清楚的。
“好啊。”省得她再自己开车回家,疲劳驾驶很容易出事的。
聚精会神的手术后,孟初夏整个人只剩下“精疲力尽”四个大字,死扛着查完了房间,出门时洛文笙那辆白色轿车已经在停车场那里等了许久了。开了车门,说了句“到了叫我”,孟初夏就进入了梦乡。
洛文笙看她不客气成这个样子,无奈的笑着边摇头边启动车子。
他看孟初夏的时候常常会觉得很奇怪,比如她经历过的那些事情,一般人都会被压垮,就算不被压垮,也不会这样放纵,仿佛是个嚣张跋扈的人;可是真的近距离接触,这嚣张跋扈又变成了一种保护色,疏离着所有企图靠近她的人;然而真正了解过就会发现,她也不过是个三十多岁的女孩子,刺猬般的外表下却是柔软的内心。
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女人,有时冷静得出奇,有时又任性得出奇。
他们似乎并不算是朋友,严格的来说大概属于熟人,可是在这一天,这样特殊的一个日子,洛文笙并不想在医院里呼吸着消毒水的味道,也不想回咖啡厅,更不想回家。医院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美好的地方,咖啡厅是他和表妹和开的,房子其实是慕容卫的。
天下之大,真正属于洛文笙的地方却寥寥无几。
在他想找人聊聊天,喝喝酒的时候,视线很自然地就落到了上次买多了的巧克力上——数量太多,慕容卫非要让他往办公室里也放一些。
早就说过,孟初夏和张一健的房子都是贪离医院近才买的,所以几乎没要多久,车子就到了公寓楼下。洛文笙犹豫了一下,看着睡得如同死猪一样还发出了微微鼾声的女人,叹了口气,悄悄地推门出去刷卡。
于是,当孟初夏睁开双眼时,忽然发现天黑了。
她很镇定地坐起身,对着后视镜整理了一下仪容,瞥了一眼旁边的老司机,后者正支着手肘摆着pose远眺她家对面的街景,不知是百无聊赖还是在发呆,毕竟那除了高楼,并没有什么好看的。
“不是说要喝酒吗?”孟初夏出声道。
洛文笙回神,文质彬彬的脸,很恶劣的语气:“,你看看现在几点了,别说喝酒,喝琼浆玉液都无味了。”
孟初夏斜眼:“我的私人珍藏,便宜你了。”
洛文笙:“好过我cafe(咖啡店)的Vodka(伏特加)?”
孟初夏露出了一个高冷且轻蔑的笑容:“你说呢?”
——
一顿并不丰富但是味道极好的晚餐过后,已经被征服味蕾的洛文笙放下碗筷,道:“虽然我不清楚你的私人珍藏是什么,但是单凭这一顿晚餐,我想应该可以弥补我坐了几个钟头的损失。”
孟初夏一边刷碗一边嘲讽:“我是不是应该多谢你?”
“那倒不用,”洛文笙眼镜后面的双眼里多了一丝笑意:“是我找你的,还劳你大驾做晚餐,是我多谢你才对。”
他说着,沿着刚刚孟初夏的动作轨迹刷了碗筷,非常自动自觉。
从酒柜里拿出酒倒在两只杯子里,看着琥珀色的液体在灯光和玻璃杯的映衬下闪闪发光,孟初夏坐在吧台边,问:“你来找我,有事?”
洛文笙轻轻摇晃着酒杯,喝下一口,果然如同孟初夏说的,私人珍藏,非同凡响,再张口说话时,嘴边的笑容却多了一丝苦涩。
“我今天,不想一个人呆着。”
孟初夏闻言,蓦然抬眼,看着他。
洛文笙本来也不怎么样,随着时间的流逝也就对上孟初夏的目光,那目光有点奇怪,三分戏谑,七分稀奇,仿佛在说“没想到你是这样的臭男人”。一转眼,孟初夏又仿佛变了个人似的,笑得很是……邪气。
他猛然想明白了,自己刚刚说了什么话。
有点尴尬的笑:“……不是那个意思。”
孟初夏明知故问:“什么意思啊?”
洛文笙笑笑,很是无奈,只好不再说话。
孟初夏从口袋里拿出烟,开了打火机点上,吸了一口:“其实是都无所谓的。你又不是已婚妇男,年纪又不是很老,还是顾问医生,长得又不差,应该有大把大把的Doctor Hunter(医生猎人)来杀你,对吧?”
洛文笙看着她吞云吐雾,觉得今天有点突破他的认知范围,俗称刷新三观。但是看着孟初夏这幅吊儿郎当的模样,莫名的有些生气:“你是医生,都算是个女仔,你现在又食烟(吸烟),又饮酒(喝酒),又讲些这种话,如果换做不认识你的人真的会以为你是那种女仔的你知不知道?”
“那种女仔?”孟初夏挑挑眉:“哪种女仔?搞得你好似很了解我一样,你以前认识我吗?”
“我……”洛文笙怔了怔,道:“我听过一些事,一些你以前在英国留学时的事。”
孟初夏表情慢慢的严肃了起来:“什么事?”
洛文笙说起了缘由,孟初夏默默地听着,两个人的酒倒是一直没有断。说着说着,也不知是喝多了,还是突然谈兴大发,又或者是因为压抑在心里太久,洛文笙居然也说起了自己的事情。
“我家同David家是世交,两家的关系很好,David上面有三个哥哥,我们几个从小一起玩到大。但是后来不好彩,他家人一个一个都因病去世,他就来了我家。我们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他慢慢恢复过来,直到那一天,我们两个在学校上课,老师)突然过来,同我讲……”
洛文笙的隔壁着火,也点燃了他家,等年少的他匆匆赶到家时,见到的就是火光冲天的房子。
熊熊大火,烧毁了他所有的回忆,他的童年,他父母的生命。
“他们叫我去警察局领尸首,我在那里见到了两块……好似黑炭一样的东西。阿爸阿妈,被烧得好似木乃伊,我认不出他们……”
洛文笙红着眼眶,一边喝酒一边道。
“后来David的阿爷(爷爷)回来,收养了我,带我们两个去英国。我在那边读医科的时候认识了Mavis……”
读了医科,拥有了爱人,结了婚,生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儿。洛文笙本以为他的人生会继续这样圆满下去。
可惜好景不长,女儿三岁的时候,妻子心脏病发,危及生命。当时作为心胸肺外科医生的洛文笙,成了主刀大夫。
任何一个手术都有一定的危险性,医生只能降低它,不能避免它。
洛文笙的妻子就是无法避免的其中一例。
“做完手术之后,我就站在手术室的门前,我知道Mavis的父母和妹妹都在外面,我应该出去,告诉他们Mavis的死讯。但是我真的做不到,我望着手术室的门,就好像当年望着关阿爸阿妈的那扇门一样,全身都没有力气,我甚至连那扇门都推不开。”
孟初夏一直沉默不语地听完,用一种近乎冷漠的语气道:“PTSD。”
“是,”洛文笙没有否定:“创伤后应激障碍,我用了很长的时间去治疗它,后来甚至转到了病理科。”
“所以你才不敢见你妻子的家人,甚至是你的女儿?”孟初夏问。
洛文笙再一次的苦笑,清朗的面容带着一丝自嘲:“我病好些可以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不想见我了。”
所以,他只能拜托慕容卫的朋友照看着女儿和妻子的家人。
孟初夏阴阳怪气的:“你就没打算找他们谈谈?”
洛文笙反问:“那你有没有打算找你的家人?”
孟初夏冷嘲:“说了有用吗?”
洛文笙热讽:“所以不说喽。”
每个人都必定有每个人的苦衷,有的人可以理解,有的人始终无法理解,就像洛文笙,就像孟初夏。
“今天是Mavis的忌日,”洛文笙似乎真的是喝多了,说了很多从未说过的话:“她生前,我对她很冷淡。她死了之后,我又对她的家人不够好。说起来,我真的不是一个好老公。”
孟初夏眸光闪烁,不知想到了什么,道:“起码她死的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很幸福。”
洛文笙笑笑,没说话。
——
第二天清早,洛文笙生物钟很准确的提醒他醒来,头痛欲裂地去洗手间洗漱了一番,隔壁主卧孟初夏还在房间里呼呼大睡。
洛文笙想了想,借用孟初夏的食材做了两份早餐,一份摆在桌台上,一份自己吃掉。
收拾了昨晚的杯盘狼藉,跟着又留了张纸条,整理好衣服出了门。
“啪嗒”两声,面对面的两道门几乎同时关上。
洛文笙:“……”
刘炳灿:“……”
张一健:“……”
洪美雪:“……”
清晨,空气良好,气氛有些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