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谭熙熙跟着覃坤去见他爸之前,覃坤的经纪人欧阳先上门来找了谭熙熙。
“熙熙,恭喜你。不好意思,你们结婚实在太忽然,搞得我们连结婚礼物都来不及准备。”欧阳淑华看着谭熙熙时虽然也是满眼的疑惑,但到底有了些思想准备,话说出来还是很得体。
“谢谢。”谭熙熙摸着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干笑,心想是挺突然的,我一直担心吓着了你们。
覃坤不客气,“欧阳,结婚礼物可以补送。”
欧阳淑华转向他说话时立刻自然了无数倍,“那你得补办婚礼,请我们喝喜酒才行。”
覃坤耸耸肩,“好啊。”
谭熙熙立刻拉他,“别啦!”她可不想被人当怪物围观,估计那伙人都要好奇死她这小保姆是怎样的手段高超,才能把覃坤弄到手。
覃坤笑笑,“那等想补办了再说。”
欧阳淑华也不赞成他们补办婚礼,对覃坤解释,“不是我不想送礼,是策划部费了很大力气才把你这次被爆出国外闪婚的事件宣传成了一次很具浪漫气息的海岛邂逅,你的妻子是个很有艺术气息的知性女人,所以才能吸引到你这个在娱乐圈见惯了各色美女的人。我本来想把她描述成国外某知名大学的高才生的,后来又觉得和事实出入太大,万一被什么人曝光出熙熙的身份反而会影响你的声誉,所以咱们现在就以保持神秘感为主,尽量减少公开公开亮相。我今天来就是专门要和熙熙通通气,看看她有哪些特长,再有针对性的宣传,这种事情都是半真半假的才不容易出错。”
说完问谭熙熙,“熙熙,你英语怎么样?会不会画画,芭蕾或者弹琴?实在不行就从现在开始学习摄影,这个比较容易入门。”
谭熙熙看覃坤一眼,不知道是不是眼神有点茫然,覃坤开口安慰她,“不会也不要紧。”自己转头对欧阳淑华提出一项谭熙熙的特长,“熙熙厨艺非常好。”
欧阳淑华沉吟,“厨艺好当然也算一个优点,但和浪漫的艺术气息还有差距。熙熙,你再想想,还有什么特长,实在不行我就安排你去学两样。”
谭熙熙,“我会英语,法语(高棉语那个太冷门就不说了),专门学过国际标准舞,伦巴,恰恰恰,探戈都能跳,爵士舞也练过。”略一犹豫,又加上一条,“大概还会弹钢琴。另外还有几样,不过不太大众,就不说了。”
欧阳淑华呆滞了半天,才想起来问,“大概会弹钢琴?”为什么是大概?
覃坤立刻替谭熙熙回答,“她好久没练,应该是觉得有些生疏了,回头我买架钢琴回来让她练练。”
欧阳淑华离开时的表情和前天晚上吴思琮离开时的表情差不多,都是一脸的不在状态。
原以为策划组这次编出的东西有点夸张,她得来赶快补救补救,免得万一被曝/光出真相覃坤的形象要大受影响,谁知向来脑洞大的策划组这次明显太保守了,应该把覃坤的闪婚对象吹得再多才多艺一点才好。
不但多才多艺,还特立独行,非常有个性!有这么多特长却能甘心在覃坤这里当个居家小保姆,一做就是好几年,图什么啊?
转念一想,应该图的就是覃坤,难怪覃坤最后终于被她拿下了,这就是毅力啊!
等欧阳淑华走后,覃坤忍不住问谭熙熙,“你还有几样不太大众的特长是什么?”
谭熙熙告诉他,“飙车,格斗,射击,给我一队雇佣兵丛林作战我也能带。”
覃坤默默转身,“当我没问。”
第二天晚上,覃坤早早回家来接了已经忐忑紧张了一整天的谭熙熙去他爸吴炳那边。
这次他那两个助理没跟着,覃坤自己开车。
走到半路,谭熙熙忽然觉得不对,“你爸家不是住在半岛区?这条路好像不是去那里的?”
覃坤点点头,“不去我爸那里,去我爷爷那边。”
谭熙熙一声呻/吟,“还要去见你爷爷?你怎么不早说!”
覃坤极少自己开车,不是很熟练,所以手扶方向盘,很认真地眼望路前方,并不转头,只嘴里答道,“我怕提前说,你要紧张得连午饭都吃不下。”安慰道,“没事,爷爷和几个老朋友去庐山疗养院疗养去了,大伯不和爷爷一起住,那边今天就我爸在。”
说着皱了皱眉头,“我带你回去,肯定不适合去我爸那里,还是去爷爷这边合适点。”
谭熙熙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看着覃坤那能引起无数粉丝尖叫的完美侧脸竟有点心疼,比起她自己那让人糟心的老爸,覃坤的父母也够让人无奈的了。
于是拍拍他把话题岔开,“我下周就去报名考驾照,以后出门还是我来开车吧,你这开得也太慢了,跟蜗牛爬似的。”
覃坤凉凉问,“你不紧张了?我爸那边估计还有好多问题要盘问你呢?”
谭熙熙顿时觉得肝颤,“有什么好盘问我的?难道他认为是我拐骗了你?我这方面可一点经验都没有,你说要是万一我哪句话没答对,他一生气把我赶出去怎么办?他是你爸爸,我也不能还手还嘴的。”
覃坤好笑,“不可能。”
他们到得早了些,覃坤老爸被公司事情绊住了,还没回来。
覃坤带谭熙熙进了一间小客厅,把她按在里面的钢琴前坐下,“来,弹首曲子让我听听。”
谭熙熙脱口而出,“我不会啊。”
然而手指跟有了自己的意志一样,先是很自然地试了几个音,然后叮叮咚咚弹了一段简单的《致爱丽丝》,弹得比较慢,但还算流畅悠扬。
覃坤也学过琴,因此立刻不客气指出,“弹得一般。”
谭熙熙气鼓鼓看他一眼,“我很久没练了!况且这首我也不太喜欢。”她就是帕花黛维,帕花黛维就是她,看不起帕花黛维的琴艺就相当于看不起她的厨艺!不爱听!
覃坤问,“你喜欢什么?”
谭熙熙闭上眼酝酿一下情绪,随后睁开,“我再给你弹一首。”
这一次彻底改变了曲风,弹起了一首曲风大开大合,振奋激昂的琴曲,她记得是《肖邦的C革命曲》,风格强烈,贯穿着愤怒激昂和悲痛欲绝的情绪。
这首曲子她弹过无数次,因为那个人喜欢!
那个人在很多方面都是天才,看任何问题都一针见血,他曾经说过:帕花黛维,你虽然是女人,但更适合这种风格,多弹几次,你就会找到自己的感悟。
于是在弹了很多次之后,曲子里被融入了自己的理解和风格,那是一种更加深沉强烈的情绪,愤怒激昂和悲痛欲绝已经被控制住,被控制住的激昂下面仿佛是一层用暗火燃烧着的激情与渴望,像最标准的军人,所有的自律冷漠,都是为了心底的信仰,为了血与火的拼搏,不在血与火中消亡就在血与火中永生,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最后一次弹这首曲子之后,那个人用一种深得像湖水一样的眼神看了她很久,“亲爱的,我没想到你会把它弹成这样,最近不要再弹它了。”
“为什么?不好听吗?”
“不,很好听,已经达到了能够让人忘我的程度。但你在这首曲子里放纵了你的情绪,情绪这种东西是不能失控的,用佛教的话来说,这是入魔的先兆!我的玫瑰,你非常出色,但我希望你能更好的控制自己。所以这段时间不要再弹它了。等你去缅北交接了那批货,回来之后再弹给我听吧。”磁性的声音忽然变得危险起来,“我希望到时候你已经学会了控制自己弹琴时的情绪。如果没有,你会看到我的惩罚。我亲爱的玫瑰,不要让我失望。”
这话让自己的心里抖了抖,怕却必须要服从,不仅因为那个人在罗慕斯组织里至高无上的地位,也因为他的话无懈可击,不服从就是犯傻,更因为那种已经深入骨血的敬畏。已经有无数次,这个人用事实证明了不服从他的结果不是任何人可以轻易承受的。
因为他是——罕康将军!她最敬畏的人,也是她的噩梦!
谭熙熙忽然在琴键上砸出一个重音停了下来,抬手捂住头,痛苦低语,“我头疼!”
覃坤原本靠在钢琴边,听到几乎心潮澎湃,正欣赏着,忽然被打断,顿时吓了一跳,连忙附身搂住谭熙熙的肩膀,“你怎么了?”
谭熙熙回身紧紧抱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身前,闻着熟悉的气息,心情慢慢平复下来,松手退开一点,“对不起,我刚才忽然有点头疼!”
覃坤眼中闪过一丝关心,弯下腰低声在她耳边问,“是忽然想起来什么不好的回忆了?”
谭熙熙有点委屈地看着他,点点头,那种铺天盖地而来的压抑和束缚感难受死了!
眼前忽然一暗,嘴唇上有了温润的触觉,是覃坤低头吻了下来。
由于缺失了谈恋爱的过程,两人之间几乎没有正儿八经地接吻过,陌生而甜蜜的吻有很强的安抚效果,谭熙熙一阵眩晕,不由自主抬手抱住了覃坤的脖子,正是十分沉醉,就听见他低声说道,“可怜的小胖妞,放松,没事了。”
双手的姿势立刻改抱为推,毫不留恋地把人推开,义正词严,“这是在外面,你注意点!”
仿佛是要证明谭熙熙的话说得很在理,小客厅敞开的玻璃门上紧跟着被人敲了两下,覃坤抬头,“爸,你回来了。”
谭熙熙用巨大的毅力克制住自己才没立刻跳起来,僵硬的起身转头,只见覃坤的老爸正站在门口,用一种很审视的目光打量着自己,“你就是桂嫂的女儿?”
谭熙熙只觉得自己脸上的颜色在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小声应道,“是。”